如果是遇到這種事要興訟,你覺得誰有錯(真實案例)?

 
golana 2012-8-7 15:02:43 發表於 動漫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5 4561
本帖最後由 golana 於 2012-8-16 16:18 編輯

男女雙方已結婚2年育有一女,男方父母雙在,女方僅存父親與弟弟(母歿)。
事情發生於颱風放假前一天,
起因女方白天在雨大的情況下還帶小孩出遠門處理其父親牌照罰緩。
男方當天上班,得知幼女被帶出去,心裡擔憂,請女方辦完事速回。
當天男女雙方回家,女方即強烈要求離婚,理由為
(1)還年輕沒自由,常常回去卻不能在娘家過夜
(2)過去擺臉色給女方父親看
(3)得罪女方好友的母親
男方解釋第一點,小孩老公都在家,當然辦完事要回來,第二點,男方不是擺臉色,是畏懼女方父親威嚴,
第三點,雖有得罪女方好友的母親,但已賠罪。
而且後兩點都是過去一年的事情,她卻在現在挖出來陪襯她年輕(小男方10歲)沒自由的情況。
而當天晚上颱風風強雨大,無論男方如何輕聲細語解釋及保證改進,女方就是一直回”我要離婚”,
其次數不下百遍,更立即把離婚協議書寫好,要求2星期後戶政事務所見。男方心底著急,以小孩剛滿周歲
及顧及男方全心全意為家庭付出的說法全數無用(但卻見女方以手機與人聊天開心的笑)。到深夜一點,男方
欲靠近女方,女方突大聲咆哮,開始以手及枕頭揮舞男方,吵醒幼兒,並執意離家(此舉動已2、3次以上),
並嗆男方不要以為女方無處可去,男方顧及颱風夜風強雨大欲阻止,並聽到小孩哭鬧,跑回房間小孩差點
掉到地上,一怒之下打女方一巴掌,女方稍後離家,之後數次帶走女方物品。
男方打人不對,也有道歉,女方父親決定提告。但女方為自由,不顧小孩,任意挖過往小事放大,並強調
她就是放不下娘家,欲火速離婚,溝通毫無作用,其情詭譎。幼兒母親為一等親屬,想離家就離家,放小孩
於不顧,若哪天小孩哭鬧,她就離家,對於無行為能力幼兒,不等於為謀殺?

遇到這種事,請問你覺得誰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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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小 發表於 2012-8-7 17:03
換個角度想,女方可能生病了,有點躁鬱的傾向
Hunter-Hexen 發表於 2012-8-7 17:22
片面之詞.... 僅供參考

法院在處理這種婚姻事件, 己經看太多了, 想告就去吧!

原則上 就是 勸合為主, 不會那麼輕易就判離
可以肯定的是...  打民事訴訟+請律師其實要花不少錢, 而且不見得有您滿意的結果
這下子,男方要是無能安撫好女方, 非得走入司法,
看來這婚姻是難以長久了....  先想好該怎麼切割家產和扶養權吧。
kobe5287 發表於 2012-8-7 18:11
很多事情其實沒有誰對誰錯

不過~~

一個婚姻只要有一方想離

鐵了心的想離

那說再多,做再多

還是沒用的

心不在,留人也沒用了
紫ㄟ 發表於 2012-8-7 18:16
我倒覺得那些理由都是藉口
其實是女方交到男網友 所以想離婚才把N年前的理由拿來當藉口
danixia 發表於 2012-8-7 18:23
雖然說 勸合不勸離
但是看了這個案例
我也只能跟你說 現實一點 離婚算了
婚姻 本就是夫妻兩人共同維持的生活
一方不想要了 另一方苦苦支撐也不是辦法...
因為你給的資料不算是非常齊全
女方離婚的理由說來也太牽強
其中是否有疑點處也未可確定...
女方 屢屢以娘家為主
照顧小孩方面是否有缺失
是否有盡夫妻義務之實..

golana 發表於 2012-8-7 18:28
danixia 發表於 2012-8-7 18:23
雖然說 勸合不勸離
但是看了這個案例
我也只能跟你說 現實一點 離婚算了

大大,我也想寫得很清楚,
怕大家沒耐心看下去就罷了。
golana 發表於 2012-8-7 18:30
紫ㄟ 發表於 2012-8-7 18:16
我倒覺得那些理由都是藉口
其實是女方交到男網友 所以想離婚才把N年前的理由拿來當藉口 ...

你這樣說,我還真有幾分疑心。
自從她有了智慧型手機之後就怪怪的,
離家之後,甚至連住在哪都不敢說,
她說怕我威脅到她的安全,
我是愛家,還是愛打人,法庭見分曉!
紫ㄟ 發表於 2012-8-7 18:53
golana 發表於 2012-8-7 18:30
你這樣說,我還真有幾分疑心。
自從她有了智慧型手機之後就怪怪的,
離家之後,甚至連住在哪都不敢說,

我會這麼說 其實是有親戚就是因為愛玩網路遊戲
因而認識到談得來的男網友 最後離婚

就我媽的說法 我表姊她老公 錢都交給我表姊管 唯一缺點 就是愛和朋友喝酒
最後就以這點吵說要離婚 離婚後 假裝是住在我家 其實都是在男網友那住
我家只是她借放東西跟收信件的地方而已

sourbow 發表於 2012-8-7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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