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國家應廢除死刑?挪威人魔冷血屠殺77人僅判21年

 
上帝已死 發表於 2012-8-25 16:56:20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00 61864

布列維克昨一出庭就高舉右手,以右派極端份子的方式行禮。

去年7月屠殺77人,犯下歐洲承平時期最血腥的命案的挪威殺人魔布列維克,昨被法院宣判21年徒刑,但有附加特殊條款,只要當局認定他仍有危害社會之虞就可延長監禁,換言之,布列維克可能在監獄度餘生,他的律師已表示不會上訴。

現年33歲的布列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昨西裝筆挺面帶微笑,一進入被告席取下手銬後,就握拳高舉右臂,比出類似納粹軍禮的極右派手勢,神情泰然自若。法官認定他心智健全,女法官昂參宣判他犯下恐怖行為罪,判刑21年時,布列維克露出滿意表情。他先前放話,如被當成瘋子關進精神病房,他會上訴爭取改服一般徒刑。

最快10年可獲假釋

布列維克以對抗穆斯林「入侵」歐洲的戰士自居,去年7月22日發動連串攻擊,先在奧斯陸的政府大樓外以汽車炸彈炸死8人,又攜帶軍火登上小島烏托亞濫射,瘋狂行徑震撼國際。挪威無死刑,最重徒刑就是21年,且最快服刑10年就可假釋,當時引發議論,質疑滿手血腥的殺人魔可能輕易重獲自由,但昨天法官引用「預防性監禁」法律條款,只要認定囚犯可能威脅社會安全,就能終身監禁。






交誼廳:伊拉監獄人性化媲美旅館,但單獨監禁的布列維克將不准使用公共休閒區。

嗆「我會再幹一次」

布列維克受審時直接認罪,審判全程重點在於是否該把他當成精神病患,還是正常人來懲罰。檢方刑時希望把他關在精神病院,理由是,「把瘋子送進普通監獄,比沒瘋的人關進精神病房還糟糕」。但法官沒把布列維克當成精神病患輕判,關鍵因素是因為他曾在網路公開憤世嫉俗的極端言論,精密籌劃冷血犯行的細節也披露,他幾次出庭多是面無表情,毫無悔意,辯稱他的屠殺「殘酷但有必要」,甚至嗆:「我會再幹一次。」

  
健身房:除了個人健身房,獄方還提供類固醇輔助鍛鍊肌肉。



  
電腦房:未來布列維克在獄中可使用專屬的電腦房。

倖存者po「結束了」

依常理布列維克最快10年就能聲請假釋,今後每5年還可上訴一次,但前檢察官奎維斯塔德預測:「依法律制度他可能很快就出獄,但依照實際情況他會被關到死。」

受害人透過「推特」發言,倖存的漢斯只寫:「結束了,句點。」寥寥數字抒發如釋重負的心情。女兒遭布列維克殺害的索倫森表示,至少以後很久不用再聽見他的名字,這樣才能得到安寧,「對我來說他什麼都不是,我當他是空氣。」



奪走77條人命的殘酷血案震驚挪威,當時民眾在追悼會上泣不成聲。


布列維克去年7月突襲烏托亞島濫射,毫無防備的青年陳屍岸邊。

殺人魔布列維克(33歲)檔案
  • 國籍:挪威
  • 生日:1979/02/13
  • 政治立場:極右派
  • 家庭:父母離異,由母親與繼父撫養
  • 學歷:奧斯陸公立高職企管科、大學短期進修班
  • 經歷:獨資經營農業化肥公司
  • 犯行:2011/07/22,在奧斯陸政府大樓外引爆炸彈,再登烏托亞島濫殺無辜,造成77死、240餘人傷
  • 審判:2012/04/06開始,初次精神鑑定認為他患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二度鑑定指他極端自戀,但神志健全應受審


世界各國死刑存廢狀況



*藍:廢除一切死刑
*綠:廢除非特殊時期罪行的死刑(特殊時期包括戰時等)
*橙:實際上(非法律上)已廢除
*紅:法律規定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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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殺人魔的新聞當例子可能過於偏激不太恰當......

但大家真的覺得可以廢除死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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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300)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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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ON 發表於 2012-8-25 17:16
天祐挪威.希望那裡不會再出殺人魔.希望這個殺人魔假釋出來能痛改前非...
希望所有殺人魔不要去挪威...天祐挪威...
miao0022 發表於 2012-8-25 17:54
支持死刑  殺人犯結果沒判死刑

那那些死去的人不是死不瞑目了...

gn02517612 發表於 2012-8-25 18:02
......滑鼠動了一下,我按錯了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元本山 發表於 2012-8-25 18:41
唉呀....我按到選項2了....

我是要選1滴= ="
alan198015 發表於 2012-8-25 18:43
其實這沒什麼好爭的
價值觀的問題而已
我贊成廢除死刑
但我有一個前題
無期徒刑必須不能假釋
終究我麼不能保證0冤獄
hottube1123 發表於 2012-8-25 18:56
投票 不要講的這麼好聽= =

神馬活著受罪...等等就被放出來了啦!

ian0306 發表於 2012-8-25 18:56
被害人與加害人的人權是平等的嗎?
當然是不平等的。
尤其是被害人已經死了,
因為死人的人權是沒有意義的?
tommy840626 發表於 2012-8-25 19:03
這世界需要改變,拿出筆記本寫上名字,等上40秒,我是新世界的神哈哈哈哈
謝美華 發表於 2012-8-25 19:03
殺了那麼多人才判21年
要是在牢裡假裝一下
期滿出獄再來一次我看那位審判法官要如何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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