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聯盟執行長談「湯姆熊殺童案」:死刑無助問題解決

 
kyo111111 2012-12-4 17:08:49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14 6279
發生在台南的「湯姆熊殺童案」震驚全台,29歲兇嫌曾文欽偵訊時更說出「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如果今天犯案後沒有被抓,還要再殺人」等話,許多網友對曾嫌囂張說法及行徑相當氣憤,還批評每次遇到相關事件廢死聯盟就會跳出來。果不其然,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如左圖資料照片,翻攝自公視新聞)3日撰文表示,如果台灣民眾面對這樣的殘忍案件,馬上就聯想到「判處死刑、執行死刑」,基本上對於解決問題沒有幫助。

據知,曾嫌1日先將死者方童拐騙至廁所,騙他遊戲卡在馬桶間裡,隨後突抓住其肩膀,並持刀刺進他的左喉嚨,並用力往右邊拉,致方童氣管斷,最深刀傷達10公分,手法相當殘忍。台南市第六警分局副局長劉怡宗表示,「嫌犯供稱因為長期失業,有精神上的困擾,想吃一輩子的免錢飯。」

此案發生之後,林欣怡說很多人都會馬上歸咎於廢死,不少抗議的輿論也直指廢死聯盟。她表示,這件案子他們跟大多數人一樣覺得氣憤,但除了情緒之外,廢死聯盟更期待的是大家可以共同探究事件發生的原因,並更深一層的思考有關結構、制度以及預防犯罪等因素。

她引述在日本替死刑犯辯護的律師安田好弘所言,「刑事犯罪的加害人與被害人通常都是『弱者』。而『強者』則幾乎不會捲入犯罪。」林欣怡用安田的話來對照「湯姆熊殺童案」,長期失業的曾嫌想以「吃牢飯」解決自身困境,可是想坐牢有很多方法,他選擇的卻是最為極端,而且可能無法達到目標的方式;而從媒體報導來看,死者應該也是社會弱勢族群。

林欣怡表示,面對這樣的案件,台灣民眾如果立刻想到判死刑,對解決問題並沒幫助,「若犯罪背後的成因無法被解決,再多的死刑判決和執行,犯罪還是依然存在。」她強調自己並非覺得這些都是社會問題,也認為曾嫌應該對殺人行為負責,「但是,在目前的社會現狀中,他能夠為自己負多少的責任?」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覺得死刑對解決問題沒幫助。(圖/翻攝自廢死聯盟網站)

在相關類型的案件中,林欣怡指出能夠發現,政府的角色不見了,或許相關官員被輿論或民眾逼急了,又會說出會判死刑、執行死刑的回應;林欣怡認為,這樣就又再度陷入「弱勢為難弱勢」,而且問題並沒有被解決。

不過,對於本起案件,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曾昭愷在3日指出,全案如果在檢察官調查後偵結起訴,檢方會於司法程序中,嚴格監督法院,甚至不排除對曾嫌求處死刑,一定要讓他得到應有的嚴厲懲罰;法務部次長吳陳鐶也提到,在廢除死刑還沒有成為全民共識之前,現在的政策只是盡可能減少死刑的使用,但曾嫌究竟該不該被判處死刑,還是得由法官審酌。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04/134901.htm

廢死團終於嗆聲了



還真大方 死的又不是你們小孩 有膽你們小孩被殺 你們不追究 還替兇手請律師打官司  先可以做到這樣在來說.

廢死聯盟行為根本在台灣就是不被接受的不用再浪費時間了 

已有(114)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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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e0 發表於 2012-12-4 17:23
本帖最後由 kime0 於 2012-12-4 17:51 編輯

一個自以為代表全世界的團體
一個自以為是在救人權的團體
一個自以為在做善事的團體
其實......根本是個腦子有問題團體
kyo111111 發表於 2012-12-4 17:30
kime0 發表於 2012-12-4 17:23
一個自以為代表全世界的團體
一個自以為是在救人權的團體
一個自以為在做善事的團體

老兄 最後那一句趕快改掉 不然給他們人看到 搞不好你就有麻煩 要罵罵在心裡就好了
台ONE 發表於 2012-12-4 17:36
好吧!!

如果要廢除死刑

那就把殺人犯都關在廢死聯盟總部

由他們負責管理和感化他們

不要讓台灣人出錢養這些人渣
kime0 發表於 2012-12-4 17:51
kyo111111 發表於 2012-12-4 17:30
老兄 最後那一句趕快改掉 不然給他們人看到 搞不好你就有麻煩 要罵罵在心裡就好了 ...

喔 有道理喔 那我改一下好了
改成腦子有問題團體....
摩薩之龍 發表於 2012-12-4 17:51
因為失業,殺了國小學童只為吃免費飯,這才是重點
sj108128 發表於 2012-12-4 17:54
沒錯死刑並不能解決問題,這句話正確。

但並不代表這個人不該判處死刑,並解執行死刑


請那個廢死聯盟的提出改善方法,防止以後發生這類事件,而不是把該死的人救了,讓慘死的人哭泣。

不要玩文字遊戲你不怕小朋友晚上去找你嗎
忘塵人 發表於 2012-12-4 17:57
如果所有的事情都像廢物聯盟所講的,那由廢物聯盟負責養這些她們反對判死刑的人犯應該也很合情何理。
為什麼還是由納稅人的錢來養這些該死卻不用死的人呢?
況且現在幾乎也沒有所謂的無期徒刑,關了幾年後,一樣可以大搖大擺的走在路上,尋找下一個可以下手的目標。
babu~ 發表於 2012-12-4 17:58
牠覺得??算什麼??
被害人和家屬又覺得怎樣??
沒事的狗在旁邊汪汪叫,重要嗎??

要吃免費飯的"弱勢",也可以去對那隻狗下手達到目的...
相信以牠的言論,應該會欣然接受,幫助這種"弱勢"吧!!
六道骸2 發表於 2012-12-4 18:17
是啊 因為死的太輕鬆了 用虐殺的話 包準無死刑犯 因為沒人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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