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更正] 日「廢死律師」岡村勲妻子被殺後 主張實現被害人正義 (已更新正確新聞)

   
rogan321 發表於 2012-12-23 09:22:00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09 43359
jeff19840619 發表於 2012-12-27 10:16
廢死的腦殘應該看看
捨麼死刑不能遏止犯罪
死刑是要加害人受到應有的懲罰
且台灣無期徒刑根本是假的過幾年就放出來
有些罪犯還會再犯
死刑的必要性,讓不該在這世界上的變態罪犯消失
以防止有人再受害
yhacrk 發表於 2012-12-27 10:30
沒遇過鬼就說不怕鬼,現在遇到了就嚇破膽了吧!
mumulu 發表於 2012-12-27 10:58
人權是給"人"用的,不是給禽獸不如的"人"在用的,
基本上個人不認為該讓罪惡者這麼輕易的"死刑",
而是該在死刑執行前受些連續的鞭刑,
如果會醒悟的....在受這些刑罰時就會有深刻的體悟,
也算是懺悔的一種覺悟,但最後還是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如果不會有所懺悔的....老實說給機會也只是增加社會負擔,
一昧的給罪惡者機會,只是在行偽善,比惡者更可惡。
abecky2032 發表於 2012-12-27 11:10
唉,講那麼多 真的要身歷其境才會感受的到
smileyoyo222 發表於 2012-12-27 11:39
以牙還牙

不是沒有道理的

畢竟人類又不是萬善的神
dragonmomo 發表於 2012-12-27 11:43
真的要是成了當事者,才能體會當事者的煎熬,
某些人和團體真的都沒有把自己當成被害者或被害者家屬,
所以都一昧的偏袒加害者的人權,
授害者的權力又有誰願意出來爭取?
jimduke0 發表於 2012-12-27 12:53
總算有人  想到那些  受害者的  家屬心理的感覺了
abecky2032 發表於 2012-12-27 15:33
唉,講那麼多 真的要身歷其境才會感受的到
abecky2032 發表於 2012-12-27 15:48
唉,講那麼多 真的要身歷其境才會感受的到
abecky2032 發表於 2012-12-27 15:49
唉,講那麼多 真的要身歷其境才會感受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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