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貪污通通交保~!! 都不怕逃亡串供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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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ewash 2013-3-30 00:04:04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9 5997
sgessngn 發表於 2013-3-30 13:32
uglm 發表於 2013-3-30 13:09
蘇治芬  院方裁定蘇治芬沒有逃亡之虞,6百萬交保,但是蘇治芬拒絕交保    是自己拒交保...不是不讓他交保 ...

國民黨 都已經

東 西 南 北 中  五絕 會黃山了

恭喜啊

貪污的 都抓進去關

結果抓進去關幾個

leo161 發表於 2013-3-30 14:16
不會啊


反正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他們愛怎樣就怎樣


有國民台台灣就沒有法制
brian1932 發表於 2013-3-30 14:23
都已經放你(妳)出來了
如果還不懂得先串證滅證 到時候在法庭上證詞又兜不攏
那就真的幫不了你(妳)了 ...
JUSTIN-CHUANG 發表於 2013-3-30 14:40
交保後才可以好好的串供   所以無逃亡之    "娛"
adsl1688 發表於 2013-3-30 14:45
這裏的言論太偏頗

以後換民進黨執政    一定可以命令法官

只要檢察官聲押一定收押  要押誰就押誰

因為法官領民進黨薪水    跟人民無關   

法院以前是國民黨開的   但換老闆後  變成民進黨開的
johnsonjs 發表於 2013-3-30 16:02
uglm 發表於 2013-3-30 13:09
蘇治芬  院方裁定蘇治芬沒有逃亡之虞,6百萬交保,但是蘇治芬拒絕交保    是自己拒交保...不是不讓他交保 ...

蘇治芬  完全沒有證據,毫無預警直接上門押人取供,她自認清白當然拒絕交保,事實證明根本就是為了拉她下來而做的,拖了幾年還是毫無證據而無罪定讞
邱義仁  同樣情況,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依然無罪定讞,白白浪費交五十萬保費給要弄他的國家機器

阿扁  先收押避免湮滅證據串供,證據收集完成後就應該交保了限制居住即可,實際卻是毫無理由持續羈押到宣判

黃芳彥  恐怕沒機會了吧,恐怕這案子會牽扯更多人吧,抓回來才能抓出其他參與的人。另一方面,那時連他涉案的跡證都沒有,只能列關係人而已,所以沒有羈押,直到傳不到案才發覺他可能是重要人物而發佈通緝

貪汙當然都要好好辦,藍綠差別是很明顯的,藍的就算收押,在檢察官還沒收集完資料就草草交保讓他回家消滅證據,最後再由法官輕輕判下。綠的像蘇治芬只是接到線報他有貪汙嫌疑,就直接上門押人,辦公室住家廠商搜個遍之後還是沒找到證據,裁定六百萬交保

要掃除法院是車輪牌開的映像,必須要讓公務員薪資福利合理化,不管誰執政跟他的薪水無關,與他的業績考核有關,避免這些既得利益者覺得非車輪牌的就是在剝奪他們"應得的利益",而變成堅固反車輪牌,遇車輪什麼問題都不會是問題,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過了一兩年又升官加薪
kinhwa 發表於 2013-3-30 16:10
在不可收政治獻金的期間收錢   沒有申報,也沒有利益迴避   反而是加以干涉...
如果這都能凹成政治獻金.   那甚麼叫貪汙 ?  亡黨的先照啊.....
king814438 發表於 2013-3-30 16:27
馬政腐嘛~~~

不意外………

全部都是別人的錯…
shengchi98 發表於 2013-3-31 00:49
vires 發表於 2013-3-30 10:02
國民黨 的 最高指示 很簡單

有罪者 = 本事件  不會拉太多同志下水  一人做事一人當   交保  沒事   →014


疑~五塊錢逃往中國??不是客死異鄉了嗎?? 本帖最後由 shengchi98 於 2013-3-31 00:50 編輯

tpecobra 發表於 2013-3-31 01:42
伍澤元是合法出境的,他只是沒按預定行程飛去日本而去泰國,就此告別台灣。有趣的是,他弟弟此後一路官運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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