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的不良教材
這不就好比如果是某學校的老師去踢廁所門 把門踢開後看看有沒有學生在裡面抽菸
當發現沒有學生在裡面抽煙 老師也這樣說:我只是在執行我的教學監督權 只是我抓學生抽菸的手法比較激動一點
如果換以上這樣的方式 你看看誰能接受的了
國民選出來的立委是希望為民發聲 而不是打著監督及為民發聲的權利去踢門
改天會不會發生 為了監督各部門部長主管類
去踢對方家門甚至是房間門阿? 不然踢辦公室大門對比來說也跟踢對方家門或房間門相差不遠了
以下純屬虛構!!
立委:前方部長房間我懷疑他在裡面~~~我踢!!! 門一踢開只看到部長跟妻子兩人的光屁股!!
這時候立委說了:我在行使我的監督權!! 查看你是否有違法接受性招待...[我們行使立委職權,去監督行政部門,去要求部長說清楚、講明白,並沒有錯。]..只是我的手法粗造了點....
本帖最後由 誠實麵包 於 2013-4-29 08:4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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