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算賺到了....
那條只規定最高刑期 (5年以下) 沒有最低刑期....也可能無罪
如果用要塞堡壘地帶法第13條 違反第4條第1款或第5條第1款之規定者,並得沒收其器具 、底片、底稿及航空器。
陸攝影師沒有獲得許可....可以把拍攝內容沒收....
不過法條的『得』字 也可能輕輕放下
要塞堡壘地帶法
第4條第1款
一、非受有國防部之特別命令,不得為測量、攝影、描繪、記述及其他關
於軍事上之偵察事項。
第5條第1款
一、非經要塞司令之許可,不得為測量、攝影、描繪、記述及其他關於軍
事上偵察事項。
另一個有可能犯的
刑法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 214 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
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讓門哨登記別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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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好像都沒用
都不是重罪又是初犯 犯行程度不重 不可能判到最高刑期
難怪有恃無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