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人之危? 劉政鴻:老天賜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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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ly 2013-7-19 08:08:53 發表於 國內焦點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8 3076
keysea2009 發表於 2013-7-25 00:14
去年雖然最高行政法院將大埔徵收案發回更審,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但停止執行強制拆遷部分則被法院駁回。所以苗栗縣政府強制拆遷部分是合法的。
至於補償費有可能還存在保管專戶內,以代給付。

只是說,其中涉及到的法律層面,包括土地徵收條例的爭議、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明確的表示行政院及苗栗縣政府在舉辦聽證會前,暫緩苗栗大埔之地上物拆遷。最重要是本徵收案最高行政法院認定過程有瑕疵所以發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目前還在審理中。

很多時候手段看來合法,是因為法律制定不夠縝密,所以法律才會是浮動的,一直在變動,將來有一天你再回頭同案適用同法律就未必合法了。因為法律可能已經改變了。只是很多事情都回不來了。

一直強調現在合法是短視近利的,也未必符合了正義。
本帖最後由 keysea2009 於 2013-7-25 07:56 編輯

poiu8989 發表於 2013-7-25 10:33
wuji1899 發表於 2013-7-20 09:40
這種骯髒的政府
果然上梁不證下樑歪呀

2013-07-24    立委挺大埔踢館慘摔 劉政鴻悠閒剪髮     壹電視 2013 07 24

[Youtube]yzlo-M44lq8[/Youtube]
keysea2009 發表於 2013-7-25 16:01
關於大埔事件,據我觀察,苗栗縣人大都保持贊成的意見。除了很少發聲之外,再看看劉縣長做了一份針對大埔徵收案660位地主的問券調查,如下:

是否同意支持為維護絕大多數地主權益,應由本府依行政執行法辦理地上物強制拆除作業?
是否同意區段徵收是實現「公私互蒙其利,政府與地主雙贏」之整體開發方式?
為引進企業投資提供鄉親就業機會,並促進地方繁榮發展,是否支持本府繼續辦理其他地區之區段徵收土地開發業務?

雖然問券尚未有結果出現,可是我想不會有意外,因為多數的人領完補償費後已經都轉趨低調了,包括自救會的成員。附註:何文德表示,黃福記是因為農地屬於專案讓售,不是抵價地,所以不會收到問卷,朱樹則因為被徵收地屬於農地,所以也沒收到問卷。至於備受矚目的張藥房是因為土地徵收程序已經走完,無須調查,所以沒有寄發問卷。至於柯成福,苗縣府已寄發問卷給他。

在合法性上,苗栗縣政府主要依據是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755、784次會議。

結果,劉縣長以堅決的態度、魄力,強制拆除四戶。在過程中,從三年前大埔自救會24戶到現在只剩四戶抗議,苗栗縣人其實對政府的反感也降了不少。

而之所以目前多是外人參予大埔自救會,他們的不滿是來自於這次徵地案背後涉及的政府和財團有相當大的利益掛勾、以及關於土地徵收條例仍有爭議、而縣政府的手段強硬等不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下來就強制拆除,隱含著徵收條例的必要性、公益性的判斷尚有爭議。

這些人並非漫無目的主張權利,相反地,我覺得這些人利用自己的時間參與活動主張公民權利,才能慢慢督促政府對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法。

附上幾個網址大家有興趣可以看看:
1.有關大埔開發案
2.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755 次會議紀錄
3.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784 次會議紀錄
4.問題根本不在公共利益--批判漢寶德的大埔事件觀點
5.徵收強拆背後真相?炒地皮利益太龐大?公視
j4504802 發表於 2013-7-25 16:18
如果哪天拆的是你家勒????
出個門回家就不見了???
你以為在打英雄聯盟喔??
OAmonkey 發表於 2013-7-25 16:50
劉政鴻說出心理話  算是少數誠實的時候拉
poiu8989 發表於 2013-7-26 07:09
samforman22 發表於 2013-7-24 21:26
花錢置產買房,到頭來土地、房子都不是你的
政府可以強拆、強賣

2013-07-25    公視晚間新聞    藝文界聲援大埔4戶    批台灣民主倒退

[Youtube]pwmNgef3hYA[/Youtube]
trewqtrewq54321 發表於 2013-7-26 08:48
從無理搞到自以為有理

我呸

一開始強制徵收

逼迫39戶簽字

剩四戶好像就是他們的錯一樣

爛死了
sillygod 發表於 2013-7-26 08:50
或許為了國家發展,勢必得犧牲少數人的權益,只是...今天這樣的做法真的很超過  更沒品的是還跑去廟宇拜拜說天賜良機,我還是第一次看到有這麼垃圾的人,只能說上樑不正下樑歪
kkk1968128 發表於 2013-7-26 09:56
musely 發表於 2013-7-24 18:17
****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

【你才講了一堆廢話 引用一個土地徵收條例

就能合法的使用暴力? 公權力可以無限擴張無限解釋? 鄉親~臺灣政府不是共產政府!】

什麽叫“合法的使用暴力”?這叫依法行政!動用的是行政強制手段!大陸對販毒懲治非常嚴厲,抓捕毒販嫌疑人時,對方一般會拼死反抗,所以呢?某些危急情形下,護法人員還能開槍當場擊斃嫌疑人···在臺灣發生類似執法,那還不叫你罵暈?

“公權力可以無限擴張無限解釋”=====暈,五權分立是玩假的?立法院是擺設?監察部是馬屁集團的代名詞?法院又是幹啥的?議員們是幹啥的?

“臺灣政府不是共產政府”=====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寫照!大陸政府做的好的,你沒看到?只會尋找陰暗、不利的地方?

【個人合理懷疑就是個大陸人】

哈哈哈···這一招是某些網友的最愛···不合孤意,就劃歸對岸?典型的劃線、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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