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雖然最高行政法院將大埔徵收案發回更審,經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但停止執行強制拆遷部分則被法院駁回。所以苗栗縣政府強制拆遷部分是合法的。
至於補償費有可能還存在保管專戶內,以代給付。
只是說,其中涉及到的法律層面,包括土地徵收條例的爭議、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明確的表示行政院及苗栗縣政府在舉辦聽證會前,暫緩苗栗大埔之地上物拆遷。最重要是本徵收案最高行政法院認定過程有瑕疵所以發回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目前還在審理中。
很多時候手段看來合法,是因為法律制定不夠縝密,所以法律才會是浮動的,一直在變動,將來有一天你再回頭同案適用同法律就未必合法了。因為法律可能已經改變了。只是很多事情都回不來了。
一直強調現在合法是短視近利的,也未必符合了正義。
本帖最後由 keysea2009 於 2013-7-25 07:56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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