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找嘸人???
不是還有一堆"替代役男"
在小學掃地 當警衛 還有出來幫政府拍廣告的
這些人不能到軍隊去服役嗎?
去了也沒用
因為每個人的役期是4個月
不夠形成戰力
純炮灰而已
當然啦
兩年役期的兵也是炮灰
但兩年兵是有次等戰力的炮灰
次炮灰比純炮灰的存活機率高出太多了
三年兵才是義務兵期的首選
可以形成戰力又不會浪費役男的青春
不過仍然逃脫不了炮灰的命運
唯有十年兵才能稱得上主要戰力
但這是志願役了
跟主題無關
立委林郁方:「增加那麼多(錢),恐怕也未必(募的到兵),為什麼,年輕人喜歡自由。」
不對
"年輕人喜歡自由"的答案是錯的
台灣人本來就對軍人很反感
也可以說台灣人沒有榮譽
沒辦法地球人的主要言論
是將職業軍人視為有榮譽感的社會精英
而台灣反其道而行
最好是美國人駐兵台灣
大家改籍美國籍最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