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養殖」威脅漁農 桃園強徵「後湖塘」展黃色小鴨

   
Kersen 2013-10-25 20:31:18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03 66969
rba05543i 發表於 2013-10-26 20:52
很明顯是女婿想錢想瘋了.....
s936107 發表於 2013-10-26 20:54
是很可憐沒錯,
但是違法三十幾年還是違法啊....

a90042055 發表於 2013-10-26 21:38
上報吧,這樣政府才會重視,

不然一樣都是官僚文化
dove 發表於 2013-10-26 22:19
臉書進不去
是被河蟹了嗎?
jimmyxup6 發表於 2013-10-26 23:48
希望小鴨會到台北,
我希望小鴨可以到總統府的尖塔上生蛋!
hhclock 發表於 2013-10-26 23:56
簡單說,就是政府說了算,小老百姓要鬥這些死守著法規又不會告盡你權利義務的公務體系是很難的
asaspopo 發表於 2013-10-27 00:15
為什麼要做這麼大隻阿
我實在搞不懂
manpowerhu 發表於 2013-10-27 00:18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 ... ;type=1&theater

如果相信片面之詞~麻煩請事主去告政府,如果是你貪圖錢...那真不因該呀
emood 發表於 2013-10-27 00:48
哪裡可憐?
如果是二房客.承租戶向水利會承租.並立契約不得轉租.不得放養魚獲.
又放養...違法三十幾年..還要漁獲損失2百多補助....

如果不是...趕快把契約黑紙白字拿出來..去告政府也一定拿的到補助

只不過... 既得利益這麼多年...
若沒憑沒據...是否也需要追討常期以來違法獲利
但...不能養殖又有合採魚獲之約.是啥意思.
真是讓人感到迷惑的地方...妙啊這個~

有沒有承租戶跟二房客的合約.及合採魚獲之約....可看?
superp2p 發表於 2013-10-27 01:15
施主  這個政府是大家選的阿

有要接受 要就離開他

桃園竹苗幾乎都是同顏色 不解釋了

大家都做到沒再怕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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