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認為自己的權利好像都可以跟官員平起平座似的,說句支持度沒多少不是玩意不用聽他的意見啥的..
套句老共的話:自我感覺良好?
今天學生佔領議會的行為,政府包容了。任由你說?想幹啥大家都要聽?那以後大家都來玩佔領遊戲好了!
民主還要遵從他?尊敬他?做啥?
那看看其他民主國家的政府應該會做的是啥?
1.在美國你會被警棍暴打拖進拘留所或是鳴槍後你持有武器被當場擊殺,然後面臨妨礙公務跟破壞公共財產及非法集會的罪名起訴。
2.在英國你會在蘇格蘭場被警棍暴打或是噴水槍,然後面臨妨礙秩序跟破壞公共財產及非法集會的罪名起訴。
(狗膽你殺去唐寧街。首相官邸,死路一條)
3.在中國你會被戰車碾壓喪命,或者面臨顛覆國家的罪名起訴被勞改,你的親戚再也找不到聽你的行蹤。
4.在盧安達你會被種族屠殺,你的行蹤或是意見根本不存在。
學生們想在行政議會取得什麼樣的成果才叫做“勝利” ? 支配行政機構? 用學生的身份? 我繳稅給讓學生這種咖就可以踹著打的機構?
這麼厲害對政局不滿意,找OB們出來選舉取得政權甩個巴掌給藍綠看看啊~~
本帖最後由 siren301 於 2014-3-24 21:3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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