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一堆員警濫用公權力洩漏洪崇晏個資

 
MoneyBrain 發表於 2014-4-12 11:50:43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5 113885
h36887878 發表於 2014-4-12 20:31
唉~~~~~犯法的時候 比如:違法集會遊行 包圍警察局 進攻行政院 立法院

請問一下 這時候怎麼不會說這是違法行為?

都是有嘴說別人 沒嘴說自己啦

需要警察的時候 比如白狼張安樂來的時候 那個洪先生連屁都不敢放一個 就差點跪求警察保護了 這全世界都有看到

那個不需要警察的時候 比如沒有白狼張安樂的時候 就很兇 很厲害 讓人好怕怕~~~啥鬼? 這社會的價值觀到抵墮落到啥地步?

這種廢人的話還有人要聽 要跟 那還真是婊子遇嫖客

千錯萬錯都是 社會的錯 政府的錯 甚至鄰居的錯 就是沒反省過自己有沒有錯

所以造反有理 革命無罪 理性和平是叫警察理性和平 老子就是紅衛兵 就是要包圍 到哪都要包圍 看誰不順眼就是要包圍 我很想問

~~~~~你一個人的時候真的有那麼敢嗎?? 見鬼吧
丁的二次方 發表於 2014-4-12 20:46
他這樣哪有濫用公權力?
明明是洪姓同學自己放在網路上
被身為警察的網友google出來而已吧

不太懂"濫用"和"公權力" 在哪裡
bird19831126 發表於 2014-4-12 20:50
指扁會死得很難看 馬不起訴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27094
幫某樓上的貼出資料新聞標題

很無言的示範......
這種總統都選了
也別再標榜什麼道德正義
反正政治鬥爭下無是非
是非都不顧了
濫用公權力沒什麼
disappear8520 發表於 2014-4-12 21:11
這個就是警察的真面目吧
1230313 發表於 2014-4-12 21:29
標題很聳動

但是看來好像不是著回事
因為著只有手機號碼

手機號著東西的資料想找到還真的不太難
但是也不是很簡單就是了

人家雖然是警察未必是用警政系統找到的資料的

萬一他也是人肉呢?
能說是洩漏個資嗎?

著樣的話之前也一堆了阿

我也反服貿
因為服貿執行者我感覺就沒信心
所以我反感甚麼都黑箱一下未來整個就賣掉了



不過我也覺得不該無限上綱的抗議
你不理智下犯下罪刑該罰還是要認罰

反服貿不代表可以無視法律
警察打人我也覺得不對
但是人家都說警察一樣法辦了不是嘛?

最後要是只有民眾被法辦,而警察沒有再去抗議還有理!

但是警察該法辦,而民眾在抗議過程中有違法的就不該嗎?

警察覺得你在抗議過程中有違法行為要你去調查是行使公權力你們又去抗議甚麼?
調查要法辦也是要講證據的沒有證據最後人也是可以出來不是嗎?


wong.green 發表於 2014-4-12 21:51
警察不可以開單-因為分局會被路過
警察不可以執法-因為分局會被路過
警察不可以執行公務-因為分局會被路過
警察要害怕大學生-不然分局會被路過

警察不能防止一切危害-因為分局會被路過
林胖良 發表於 2014-4-12 22:08
對於警察這樣公開他的資料,我是覺得很不妥啦!

警察不是應該保持一下中立的嗎?這樣做反而讓人覺得很離譜!!

而且我也不贊成去包圍警察局,警察已經很辛苦了!要不就法辦~要不就當時就以現行犯直接抓人!

請他直接進去警察局拘留~比起現在用媒體的力量去那邊撻伐他還有用吧??

本帖最後由 林胖良 於 2014-4-12 22:11 編輯

sxc55660211 發表於 2014-4-12 22:52
只不過警察查得比較快而已 網友也很厲害 靠肉搜打天下
zxc67313 發表於 2014-4-12 23:20
警察雖然也是人  但是站在法律的立場 已觸法

就算心裡再怎麼不平衡 畢竟 你是公職 還是執法者 不能用這種方式 去發洩心中的不滿

今天 大家都在鑽法律漏洞 都用路過 肉搜(這是違法)

大家都已經累了 煩了 倦了

這種孩子會有舞台  也是我們青中代需要檢討的地方 大家共勉

要導正這種風氣很難 畢竟現在社會亂源很多 媒體 立委 其他相關人 事都在阻止我們大家導正這股歪風

所以  請從我們自身做起吧 多點尊重 包容 友善 這社會才能慢慢變好(多久有效 說真的 我不知道 從以前的詐騙開始這社會就幾乎不再有信

任感 人與人之間)

大家請從自身做起吧  這時候的謾罵 不理性的討論 都已經無意義

3314A 發表於 2014-4-12 23:20
太淺了吧!
警察進入警政系統亂查是會有事的,
想用這個話題來脫罪嗎?
笑死人了,不遵守法律的人就應該接受制裁,
不管你是學生還是警察都一樣要守法。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