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仰寧女兒以爸為榮 身為警眷的另一種聲音

 
MoneyBrain 發表於 2014-4-13 12:00:1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9 81516
andylikepumpkin 發表於 2014-4-13 21:49
挺挺挺挺挺警察大人辛苦了
coma 發表於 2014-4-13 22:03
kudo0930 發表於 2014-4-13 20:04
我覺得警察真的很辛苦,不過我說的是那些在打擊犯罪,守護法律秩序的警察
對於這種身為北市警察最高長官, ...

你比其他人認真,至少願意貼懶人包。
沒有人預見公投盟日後會違法規集會。
所以處份是針對過去違法行為,包括這次學運24天的違規。
你文章中的「例如」是寫文章的人自己加的。
因為對公投盟的違規心知肚明。怕落人口舌。自己加個例。
如果不能對一再違規的集團進行處份。
那社會還有什麼規範可言。反正我可以一鬧在鬧。
因為這個國家有很多領薪水的警察。
我鬧是我的自由,
警察有維持現場秩序,保護人生安全,禁止驅離,禁止發言的義務。


下文轉貼於dean0731大發文。
http://ck101.com/thread-2962233-2-1.html
【憲法不允許「事前」、「全面」禁止特定人未來所有行為】


大法官釋憲案的這條解釋,原意是在說明集會遊行法中,「事先審核制」的不合憲。修法前的集會遊行法中,主管機關有權以「可能發生」的事件作為理由來駁回集會遊行申請。所以才會有這一條解釋,目的是為保障人民集會遊行自由,大法官會議認為主管機關不得以假設性的理由禁止人民行使他的自由。


而中正一分局這次對公投盟的處分「禁止其未來路權申請」,是對其「過去」行為之處罰(這段時間連續違法集會,拒絕驅離,任意侵占非原申請之集會場地)。處分對象是過去之行為,而非對未來行為之假設,這個處分合情合理合法,何來【「事前」、「全面」禁止特定人未來所有行為】之說?

如果【憲法不允許「事前」、「全面」禁止特定人未來所有行為】這樣的說法可以如此擴大解釋到這次的事件,那請問:

「未來任何酒駕肇事者的吊扣、吊銷駕照處分是否也是違憲行為?」
因為憲法保障人民開車自由,【憲法不允許「事前」、「全面」禁止特定人未來所有行為】,你不能假設酒駕者以後還會酒駕,所以不能事先、全面禁止酒駕者開車,所以不能吊銷、吊扣酒駕者的駕照,是這樣嗎?

本帖最後由 dean0731 於 2014-4-13 03:33 編輯
kudo0930 發表於 2014-4-13 22:41
coma 發表於 2014-4-13 22:03
你比其他人認真,至少願意貼懶人包。
沒有人預見公投盟日後會違法規集會。
所以處份是針對過去違法行為, ...


「未來任何酒駕肇事者的吊扣、吊銷駕照處分是否也是違憲行為?」
因為憲法保障人民開車自由,【憲法不允許「事前」、「全面」禁止特定人未來所有行為】,你不能假設酒駕者以後還會酒駕,所以不能事先、全面禁止酒駕者開車,所以不能吊銷、吊扣酒駕者的駕照,是這樣嗎?

其實這問題很簡單,讀點法學緒論的皮毛就應該知道了
我簡單提幾個問題,集會遊行保護的法律利益是什麼? 未經許可就舉行的集會遊行,又是侵犯了什麼法益?
注意,我這邊單指的是"集會遊行"本身,不包含其他衍生的行為
如果今天有一個犯罪行為,你明明都是做一模一樣的事情,今天政府機關說你是合法,你就合法,
明天說你是非法,你就是非法,這不是很荒唐嗎?
(除了有阻卻違法事由的行為外。當然還有些行為是違法的,但因為政府許可,所以除罪化,例如:公益彩票VS民間的六合彩(賭博罪))
刑法是由構成要件,違法性,責任構成的。
而且酒駕是行為犯,不會因為政府說哪個人可以合法酒駕,他就可以合法酒駕。
酒駕就是違法,只要你做了這件事就是絕對違法
吊銷,吊扣駕照,完全是為了行為人存在的違法行為而做的處分
而集會遊行是嗎?
這完全沒有可比性

再者 「事前」、「全面」禁止特定人未來所有行為
你又怎麼知道我的訴求,我的遊行路線...等等都是一定違法的?
今天用反貪腐的名義去呼籲阿扁下台,明天我就不能用反貪腐的名義去呼籲馬英九下台嗎?

你這說法就像是,你是黑人,你有在商場偷竊過的竊盜前科,所以你應該一輩子都不能進商場!
一樣荒唐!!
flashwind 發表於 2014-4-13 22:42
在這時候發這樣的文章,肯定是被罵得多,各行各業本來就都有其辛苦的地方,不過如果叫義務役和替代役的軍人站在第一線的話,衝突可能不會那麼大,因為他們都是畢業就去當兵了,可能是那些學生的學長或是同學,再加上那些軍人的家長也會站出來挺他們,不像挺警察的人那麼少,既然是學運就該用另一批學生去對抗才對啊
jay60057 發表於 2014-4-13 23:47
他只是在行使警察權

如果當天行政院警察不硬起來,台灣會繼續亂下去

只是當天警察用打人方式驅離而不是一個個抬離

如果當初一個個抬離非暴力手段驅離

方仰寧可能就不會受到責備

阿看到大批鎮暴警察到行政院還全副武裝

在看看立法院警察只能個盾牌數量也沒比行政院多

這情勢一看就不對了,這還堅持在行政院這真的很不語置評





tcivan 發表於 2014-4-14 00:35
stdike001 發表於 2014-4-13 13:05
這篇文章的目的其實只是要打方仰寧女兒的臉,把自己包圍警察局的事件合理化。
學運的紅衛兵啊~~~技術好 ...

藍狗先扣帽子嗎?怎麼不說他們要搞媒體操作,搞到被打臉,要不是粉絲團搞那爛招。那會被打臉!哈哈
tcivan 發表於 2014-4-14 00:38
黑道也很辛苦,殺來殺去也沒18%,呵。那個行業不辛苦,重點是為什麼辛苦的都是我們這些薪水階級,爽的都是高官,財團,這才是更重要的課題吧!(大哥會出來殺嗎?)
eth9106 發表於 2014-4-14 00:38
ok 這女兒可以接班了阿


來合法打人吧  那我也以他為榮好了
joe0078 發表於 2014-4-14 09:21
各行各業都有辛苦的地方

領國家薪水替國家辦事有什麼好抱怨

更何況還有很多國家補助

警察當事人如果覺得辛勞與收穫不成比例那就另謀高就啊

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鐘

這種特殊狀況各行各業都會有

面對一群學生總好過面對一群前科犯或流氓   

當然是面對一群小姐最好啦~~~



看到這些家眷   我很想看看如果有天  台灣要派軍打仗   那些軍人家眷會?
貓頭小子 發表於 2014-4-14 11:14
星期五晚上的新聞都是留在民眾包圍分局的畫面,
很少有早上警察驅離的畫面,
方仰寧以一檔千的畫面讓人替他捏把冷汗,
再加上女兒的一封信~
我只能說~社會都是同情弱者的,
在資訊不對等,加上感性訴求的催攻下
我也忍不住想喊:爸爸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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