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紗女告中天求償千萬 「身體就是我的政治」

 
MoneyBrain 發表於 2014-4-22 13:15:12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3 389834
av98us 發表於 2014-4-22 16:46
垃圾媒體,垃圾名嘴,垃圾主持人,丟臉啊
下流的名嘴,連名字都很下流
本帖最後由 av98us 於 2014-4-22 16:47 編輯

天暗元曲 發表於 2014-4-22 16:54
一群神經有問題的人出來鬧

還有那對夫妻

蛇經病

9個月多了還參加這種活動

不是腦子進水吧

jun290607 發表於 2014-4-22 17:00
告就被說成鬧
萬一贏了就有趣了
獵戶星 發表於 2014-4-22 17:01
一大堆人觀念很奇怪

有誰規定學運要穿甚麼嗎 還拿上班比

上班穿甚麼有規定 面試是因為要給上司好印象 穿著比較正式

可是學運穿甚麼有誰規定 抗議靜坐還要給誰印象 抗議的就是為了表達自己意見 自己就是老闆

且不說他是不是學生 很多抗議場合穿的嘉年華一樣

例如同性戀大遊行 你去看國外怎麼報 名嘴會拿照片出來摸啊~還是比線條 還是用言語說暗示性的話語嗎

再來 請問 當事人有同意將照片放在電視上嗎

既然沒有何來想紅的說法

求償本來就是剛剛好的事 龍捲風那個節目 又不只講一個 當然其他人可以求償阿

這邏輯不是很簡單嗎

一些人可以不認同學運 但是基本的理性尊重要有 不然跟愚民有甚麼分別




godfather003 發表於 2014-4-22 17:27
該罰就罰
目前的媒體業罰款根本對財團來講是九牛一毛
下重手
才會有人要改
king1943 發表於 2014-4-22 17:32
她想靠這個賺錢吧  有本事全部捐出去
chess2011 發表於 2014-4-22 17:38
大楓仔 發表於 2014-4-22 15:04
什麼場合穿什麼衣服幾歲了還不懂?

分明想紅

這位說得很透徹.場合才是重點.

這女子很明顯不知道甚麼場合該穿甚麼衣服.

學運兩位大哥穿達悟族丁字褲占領立院,你會認為他們是認真的嗎?

多穿一件T或薄外套就不能抗議?一定要露個奶罩背才行?

跟雞排妹一樣,賣啥不好賣個原味奶罩,去學個技藝吧!書法畫畫音樂啥都比這好.

這種只會讓別人更加輕賤你而已.

那些大叫賣奶罩的,心裡其實也是深深鄙視雞排妹,只是嘴巴很無恥的叫好.

問問那些贊同者,會讓他女友,姊妹當場脫奶罩來義賣嗎?

尊重別人也尊重你自己.

真正的女權團體根本連奶罩都不穿,那是代表取悅他人束縛自己的東西.

至於提告是個人自由,無關大眾更無關婦女自主.爽告誰都能告,負得起後果就OK.
operja 發表於 2014-4-22 17:47
MMMMMJJJJJ 發表於 2014-4-22 15:00
怎麼穿是每個人的自由沒錯

如果有個人每天出門,都把1百萬現金掛在衣服外面,很多人會注意新聞也會報, ...

先回那個說他說在說人性醜陋面的

自欺欺人也要有個限度好嘛?明明就是兩個陣營在對罵的語言

綠陣營叫藍陣營的叫蛆蛆,藍陣營的叫綠陣營叫吱吱

拜託,我不是第一天在網路上回文好嘛?

這樣叫做再說人性醜陋面?呵呵 呵呵

另外回覆5M5J

我總覺得你老是把觀念搞混了

今天身體是"人格權",現金是"財產權"

兩者並不是一樣的東西

人格權是無法分離的,財產權是可以分離的 請讀一下民法

然後就算是掛一百萬現金在胸前,被搶了

那也是搶的人的錯,憑什麼去怪那個掛一百萬的?

人只會笑他蠢,而不會怪他錯

然後關於賠償,我想請你多看一下民法關於人格權部份 謝謝
operja 發表於 2014-4-22 17:58
P.p1 發表於 2014-4-22 13:51
那我請問一下

我也覺得彭幹華言行非常不妥

就如同大家對學運所說的,敢做就要敢當

要勇於承擔,今天我們也沒說他犯了任何天條

只是在對於他的行為做一個處置而已

在民法上,損害了人格權,通常都是由"公開道歉申明"+"精神賠償費"或著另外再加上其他明目

而中天新聞開除他是中天的事情,與新聞主角無關(我也不相信新聞主角有那麼大影響力)

而他到底會罰多少?我個人認為不會達到提告金額

法院會裁決,就是這樣而已!

心之愛 發表於 2014-4-22 18:31
兩邊都是浪費媒體資源@@

說真的

你是要去要搞學運 還是要去讓學生硬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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