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LINE約洗澡洩婚外情 睡人妻10次僅賠50元

 
梨衣落白 發表於 2014-8-8 14:51:38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7 68439
crystal7673 發表於 2014-8-8 19:50
這叫
得不到的
永遠是最好的
多睡幾次好回本?
qwetom909 發表於 2014-8-8 19:57
偷情 。 外遇 。  賠償 。  
jimmyshine 發表於 2014-8-9 05:41
這樣的婚姻 真的是昏了 道德規範全無
disappear8520 發表於 2014-8-9 06:13
連串供都串不好= =但是連字都寫不好真的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nn1102 發表於 2014-8-9 06:20
嘿咻10次50元顯不合理
但是偽造文書就是偽造文書
不過妨害家艇是依定成立的
雖說結婚就應該遵守自己結婚時的承諾
如果真的不滿婚姻..
還是選擇正當的途徑解決吧
super5678 發表於 2014-8-9 14:11
DNA要去驗一下囉!!!
ppmmkk 發表於 2014-8-9 14:38
讓i我覺得噁心啊!
噁心的不是外遇這件事,
而是既然已經開口要數字了,
那就該離婚、默默離去、不再往來。

以前的社會,
只要被"得知"或"被認為"有過婚前行為或愛撫、溫存之情事,
即遭到鄙視;
而現在這個社會,接受了上述行為,
但是一旦這種行為在公開(錄影或外流)即會遭到鄙視。
從這一連串演進,可知社會鄙視的並不是這種行為,
而是鄙視"被看到"。
相較於前前述的行為,只是鄙視"被看到"是一種道德的衰退,
然而卻常常看到很多人義憤填膺地說上述行為比狗還不如。
老實說,我覺得這種鄙視是一種很可笑的事情,包括外遇之類的。
這個社會執著的是一種形式,而不是一種價值。
然而人人卻互相指責對方的道德低下。
我們不去堅守真正的核心價值,
卻總是在一些會隨時代潮流而改變的事物上大做文章、大驚小怪。 本帖最後由 ppmmkk 於 2014-8-9 14:40 編輯

小亮丫 發表於 2014-8-9 19:59
離婚吧
孩子自己養
這種女人該放生了
順便看查看看小孩是否你的
kava 發表於 2014-8-9 22:55
這種女人你還要喔!
都會紅杏出牆了!有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要繼續活在不安的生活,每天想老婆是否又會去找莊男~或其他人啪啪啪!
不夠狠~要就跟莊男要100萬,跟紅杏出牆的老婆離婚~在來也給岳父一點教訓~還給我寫錯
去岳父家大鬧~讓所有鄰居知道他們教出怎樣的女兒!


k2276185 發表於 2014-8-9 23:34
LINE約洗澡洩婚外情 睡人妻10次僅賠50元....................真他媽的便宜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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