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對版主Po的是抱持懷疑的態度,這事如果發生在內門哨(非武裝哨)我還真的遇到但外門哨不太可能
可能因為待的單位不同,小弟待的是陸戰六六旅以前位置也是在台中
1.禁足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一次僅能實施5日,被禁18日恐怕要犯4條罪以上,而且如果是你被禁18日會不打申訴電話嗎?
2.連級處份需由連士官評議會投票後送連長批示(早期是全連士官,後期是士官代表,不曉得版主當兵年代是用什麼),如非連長權責需送上一級批示或轉呈旅級。
3.處份人員需另行排定課表上課,依規定是不能排定衛哨的(尤其持槍哨),尤其是一直出事的人,保防官審核會讓他過?
4.對外門哨一律是由三個人來執勤,區分盤查、正哨、副哨三人其中正副哨持槍,盤查不持槍,所有的應對是由盤查負責,持槍哨是在崗庭內,如何能夠和來的人543,而且所有執勤人員含軍官每月都需由輔導長、保防官等政戰系統審核,通常一有問題是馬上調回連部,而且站大門沒事的時侯是非常爽的事,不用和連隊操課,不用下基地,只需要在大門跑跑戰備,整理服裝,站夜哨的補眠正常,也沒業務壓力,每天就是站2小時休6小時一天3班,休假大月休10天小月休9天,全年度7大月5小月休115天比連隊還多假,說大門苦其實很多人想去站大門。
5.哨所遇狀況第一件事(搶槍除外,搶槍要先對空嗚槍一發然後再警告處置其他事項,我想信沒一個長官會去搶你的槍)是通知一份鐘待命班出發,此時班長及排長均應到大門就位了輪不到持槍哨去處理。
6.哨所有電話,好一點的有監視器,就算大門沒一個人認識長官,打電話也知有人知道了吧。
7.長官開車來,如果是民車盤檢OK,但將官車有明顯的區別,車來就就算不是直屬長官,也是盤查上前看一下,確定無誤後下口令敬禮,衛哨代表的是營區指揮官,旅長只是少將,來的是中將或上將車,你不曉後真的是有問題了,況且我們的長官牌子就在那,你完全沒看過嗎?你會擋總統或是五院院長的車嗎?
8.重頭到尾處理事的都不是持槍哨要作的,持槍哨就是作好準備等候命令,在未危及你本身性命安全或是對方有衝撞哨所及佔領哨所的情事,你未接獲命令即開槍,是有問題的,是有涉去的問題存在喔。
因此我對版主的這個議題抱持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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