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兆志教人妻容忍偷腥夫!前女F4團長Fanny:「什麼狗屁」

 
Slh0909 2015-4-21 09:48:34 發表於 追星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3 23620


藝人張兆志對兩性關係有獨特見解,常一語道破回覆粉絲的感情問題,除了經營「愛情診療室」以外,還轉任作家出書。他20日教導某位女網友對於偷吃多次的老公「要學著忍耐」,而前女F4團長Fanny(劉樂妍)看見該篇文章後,將其轉發至自己臉書上並寫下不一樣的看法。



▲▼張兆志和Fanny針對同個問題發表不同意見。



該名女網友和老公結婚8年,生第一個小孩時老公偷吃,她選擇原諒,後生了第二個小孩,老公又偷吃還讓小三懷孕,最後小三拿掉小孩,她問「為了小孩,我還是選擇原諒,在家顧小孩已經很累還很沒安全感,是否離婚才是對的」

▼有讀者向張兆志詢問老公持續偷吃,自己該不該離婚?



對此,張兆志表示如果婚後發現老公不忠,不應該是生氣、告狀或是離開,他告訴該名女網友「妳能做的是,過好自己的日子,認清丈夫的為人,帶好孩子們,給他們所有的愛,建立起誰都取代不了的感情。在婚姻裡容忍,不是懦弱的表現,而是軟性懲罰的智慧,日子久了,孩子大了,再做打算。」張兆志解釋為什麼不能馬上離婚,因為兩人該負起面對的責任,除非是有暴力傾向,不然就試著解決」。他要對方先問問自己,離婚是「為了孩子?還是為了自己的自由?如果是為了後者,妳真的得仔細想想了,經濟能力要獨立,面對冷冰的法條,監護權如何判決。除非,準備好了」。

▼張兆志在臉書上PO出女網友的問題並回覆



台大批踢踢八卦板也有鄉民貼出張兆志的回答,並備註「不知道為何?看完火超大」,八卦板上呈現一片噓,有網友大批「幫出軌護航的廢文」

▼鄉民稱看完張兆志回覆很火大



前女F4團長Fanny(劉樂妍)看見張兆志的PO文後,在自己臉書上表達不同看法,「妳才2X,真的還很年輕,已經選錯一次了,當然不能錯一輩子。趕快離開他找一個真正愛妳的男人,現在一切都還來的及」。她氣憤寫「小孩還小?捨不得?放不下?什麼狗屁!妳就把小孩統統留給他」。

Fanny大酸外遇男,「他現在能夠外遇就是因為妳把孩子顧的太好了,讓他無後顧之憂的可以在外面玩女人。妳現在就可以離開他,把二個小孩留給他,我看他帶著二個拖油瓶,新的女人要不要當這個後媽」!她並叮囑讀者,「趕快找份工作,回到職場,亮麗美美重新出發」!

▼Fanny看到張兆志的PO文後,在自己臉書上發表意見。



Fanny繼續砲火猛烈,「外遇的是他,憑什麼讓他毀掉妳的人生?每個小孩,有每個小孩的命,外遇的代價本來就是該妻離子散家破人亡,而且他是小孩的親生爸爸,妳大可放心把孩子留給他。妳留給他的那二個孩子,會幫妳好好關照那位介入別人家庭當第三者的新『後媽』。

Fanny事後更氣憤罵張兆志回得很爛,「不要亂教好不好」!她直指「教人家做這個事情時,有沒有想過做錯事該受到懲罰的是男人,他在懲罰這個可憐的女人。這個女孩沒有工作能力,已經20幾了,拖到未來再不出來工作,會跟社會越來越脫節了。等小孩長大,是要等幾年啊」?

引用來源:新聞整理

已有(23)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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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ey0812 發表於 2015-4-21 10:06
所以小孩留給爛人老爸?     偷吃不絕再下去不離的確是會毀了  她  →有可能幸福←  的人生
但小孩留在這種家裡     豈不是毀了小孩一輩子?     最後面也說了   如果做好準備了  帶著小孩走也是可行的
  誰才是自私自利的那位 ?   顯而易見
hoby 發表於 2015-4-21 10:21
張先生看的比較遠才要他忍,嫁給有本錢偷吃的人,就要有心理準備,而且偷吃成性的人,再婚前一定也是常在劈腿,常換女友,我不相信那女的不知道。
再來就是女的如果離婚了,又生了兩個小孩子過,你覺得還會有人要嗎,現實是殘酷的,除非男方願意接收孩子,沒拖油瓶或許還比較有機會在嫁。
chenhai 發表於 2015-4-21 10:25
前者太容忍,後者偏自私...

就是不知道男人的經濟能力如何

不然以他外遇還有證據的狀況下

離婚官司應該很簡單,還能要贍養費...
midnightecho 發表於 2015-4-21 10:33
樓上中肯

基本上整個問題已經不是離與不離了
而是選擇給自己一個可能較好的未來或給孩子一個可能較好的未來
525021 發表於 2015-4-21 10:34
FANNY:不管未來你去哪裡了你永遠還是孩子的媽



從小就拋下孩子~孩子大了以後會認你嗎????
cfroom11 發表於 2015-4-21 10:41
兩個感情都有瑕疵的人高談闊論什麼是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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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1023 發表於 2015-4-21 10:43
hoby 發表於 2015-4-21 10:21
張先生看的比較遠才要他忍,嫁給有本錢偷吃的人,就要有心理準備,而且偷吃成性的人,再婚前一定也是常在劈 ...

1. 婚前常劈腿、常換女友跟婚後會偷吃有什麼證據顯示正相關嗎?

這種莫名其妙的理論比起Fanny跟張兆志更爛

2. 女的離婚帶小孩又怎樣?單親媽不見得會過得比硬撐下去的婚姻差

等你家裡有個老爸偷吃生小孩還偷偷認領,死了還可以分財產,你才知道硬撐下去的婚姻多可悲。

這種事,找律師先把研究如何證據蒐集齊全,一口氣告死前夫,帶走小孩,靠贍養金養小孩,這才是對老婆最好的方式吧?
coolerone 發表於 2015-4-21 11:31

不離
這是牽扯到佷多現實中的問題
不是當當正義魔人
也不是打打嘴砲就是正確答案
現實中會有當事者不會講~旁人自然不知道的因素存在
而且有時正確的答案
不一定是最好的做法
所以贊成他的沒錯
反對他的也沒錯
因為畢竟旁人無法完全處在當事者的情況中
ashidaka 發表於 2015-4-21 12:19
老公外遇   當然是告死牠      拿贍養費   順便把撫養權拿到手阿!!

這樣  小孩  金錢   自由都有了

別跟我說要忍辱負重    養大孩子

孩子在那種氛圍長大    只會產生人格偏差!!

何必為了男人的過錯   懲罰自己一輩子!!

Fanny沒說錯  趁還年輕    能跟著上社會

好好去找自己第2春比較實在

看看歐美女性     再看看台灣女性

真不知道該說是美德   還是缺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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