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兆志教人妻容忍偷腥夫!前女F4團長Fanny:「什麼狗屁」

 
Slh0909 2015-4-21 09:48:34 發表於 追星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3 23623
練邪真 發表於 2015-4-21 12:43
自己是沒有在follow張兆志的文,有跟到的,都是被po出來有爭議性的

但看過了三四篇以及本文,總覺得,雖然張兆志自稱是【喬志先生的愛情診斷室】
但實際上,張兆志的回應,反倒沒涉及太多的情感,更多的是面對現實與理性看待
盡可能考慮各方面的因素而做出較中肯的建議

離婚很簡單,下定決心什麼都不要,連手續都不會太複雜,但後續呢!?

小孩判給誰!?都留給老公!?那也ok,只要苦主覺得自己的人生自主權高於一切
只要不奢求年紀大了之後,兩個孩子還會稱呼一聲媽,維繫那一絲的親情
一翻兩瞪眼,就當作這次八年的婚姻只是一場夢

小孩要留在身邊,養育費哪來!?前夫家中是富足到可以讓苦主在家顧小孩當貴婦!?
還是只夠基本開銷,苦主自己的生活還是得自食其力!?
再衍生出小孩誰顧的問題!?丟回娘家給外公外婆顧外孫!?(如果他們還在的話,應該是60上下還ok)
拜託兄弟姐妹,或者是請保姆!?錢能解決的問題還好處理
單親家庭或隔代教養的孩子,成長的過程中還有更多複雜的問題
不是說建全家庭,或是表面上建全家庭的小孩一定都ok
而是,單親家庭和隔代教養的孩子,出狀況的問題機率高出很多

本魯大叔師院畢業,待過偏遠縣市,整個年級有高達40~50%是單親或隔代教養的孩子
也待過新北市整個年級有15~20%的單親或隔代教養的孩子

教育麻煩嗎!?其實還好,因為小學裡最難教育的是家長...
最困擾的是,在他們心中有些地方是他們不肯妥協也不願意去敘述和分享,那是種近乎偏執的思考模式
問題大嗎!?其實還可以,但最大的問題是,看似正正常常的他們,你卻不知道什麼時候某個點會讓他們爆發
那寧可他們表現不正常些,至少你會時刻盯緊那些老是有非正常行為的孩子

童年的性格養成階段幾乎是種不可逆的過程,仔細去回想挖掘,我們才會驚覺到
年幼時一些不起眼、甚至幾近遺忘的經歷,卻是鑄成如今自己人格不可或缺的部分

無病呻吟了這麼多,其實是想說,從老公有讓小三墮胎這點來看,這段婚姻應該還沒到無可救藥的地步
而【婚姻】是從兩人情感的交融為起點,但維繫下去的眾多因素卻不單單只是你愛我我愛你這麼單純...


laieven 發表於 2015-4-21 14:49
有這種爸媽真倒楣

你能選擇要不要有後代~~要不要懷孕

但被你們不願意好好思考要不要好好教養後代的人生到

實在是倒了八輩子楣

因為一時性慾高漲~~見女人就上~~因為一時愛戀使然~~拼命張開大腿

也不避孕

有了孩子~~有了婚姻~~遇到事情都指以自己的角度做考量

養小三~~離婚~~然後像6歲小孩子一般指責都 是對方的不是造成這樣的不愉快

你們都對~~那孩子何其無辜!

你能討厭你爸~~也能討厭你媽~~但你永遠也改變不了你爸媽是誰的事實

你覺得不愉快不幸福

孩子才是真正最不愉快最不幸福~最倒楣的!
chubozin 發表於 2015-4-21 15:53
看長遠一點吧
要離 等錢到手 要怎麼離怎麼離....
沒錢離婚後小孩子誰帶?...
該處理的都處理好
要離再離

我比較偏向忍 但不是只有忍
收集偷吃證據 告死他 該到手的都到手
離了當然比較好

至於哪個女F4....呵呵

小孩懷胎10月生下來 說不要就不要 還兩個???
她是當過媽媽喔?

丈夫偷吃 沒生小孩前都好解決
反正是兩個大人的事...

生下來之後還說這種話
我只能說 弱智沒藥醫....



tony22 發表於 2015-4-21 16:07
Fanny 自己的婚姻是怎麼搞的?
有好到哪裡去嗎?
逼婚而結婚,結果又在短短13天迅速離婚,這樣的婚姻還能去評斷別人看法?
letter0920 發表於 2015-4-21 18:13
等你自己生過小孩再來講 把小孩丟給別人這種話吧~~~~~~~

只有奶的傢伙
young16811 發表於 2015-4-21 21:02
所以有時候文章看看就好~~不用太認真
angelin 發表於 2015-4-21 23:12
神回覆粉~快來護駕~不然快被批垮了
kangc3000 發表於 2015-4-21 23:26
首先,把張兆志的回答看完後,我又再一次發現標題下的太誇張。
他希望女方試著面對責任。思考是否離婚才是對的?
要為了孩子?為了自己的自由?然後還提議思考經濟和監護權。
這那裡是教「容忍」?是先要她冷靜在做決定吧?



Fanny 一聽就是不管小孩的女人.................

這種就是大概除了不想要小孩的男性外,跟她在一起就是交往就好不會結婚吧....



對。人生都是自己的就對了,不用管孩子和家庭啦。反正小孩道德生活和之後的人生有問題的話?怪出軌的爸爸就心安理得了~~~
然後永遠是小孩的媽?這小孩對這樣的媽有什麼感覺誰管阿?自己自由漂亮就好了!這才是什麼狗屁...
loveim 發表於 2015-4-22 04:21
Fanny先看看你自己吧,把結婚當兒戲的人那有什麼資格說三道四?先在公所逼婚,十幾天後又閃電離婚,你那奇特的愛情觀還是留給你自己吧…別害人了
現實的殘酷有時候不是你這種阿嬌可以想像的
hagalah 發表於 2015-4-22 10:04
corey0812 發表於 2015-4-21 10:06
所以小孩留給爛人老爸?     偷吃不絕再下去不離的確是會毀了  她  →有可能幸福←  的人生
但小孩留在這種 ...

趁台灣通姦還沒有除罪化,趕快告死老公,拿一大筆贍養費,這樣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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