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收患者挨轟 柯P:和信無設備「收了自找麻煩」

 
ln198909 發表於 2015-7-1 10:30:27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59 29033
lai789987 發表於 2015-7-2 22:43
外行人一堆,大多數人普遍都被媒體牽著走

真有心的人,會細查資料,而不只是跟著新聞媒體謾罵
l3389 發表於 2015-7-2 22:44
其實對與錯都有理由,還是交給專業的去判斷吧!!
rs876111 發表於 2015-7-2 22:46
跑去查了"檢傷分類"!!!!
所謂檢傷分類是將病患病情輕重分為不同的等級,嚴重的病人先看,輕的病人後看,目前之急診四級檢傷標準為中央健康保險局於民國88年公告施行。從民國99年起,衛生署將全面實施新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分成復甦急救、危急、緊急、次緊急、非緊急等5個等級。
第一級復甦急救,病人立即就診後醫護人員馬上處置,第二級危急,醫護人員需10分鐘內處置病人,第三級緊急,醫護人員應在30分鐘內處置病人,第四級次緊急,醫護人員可在60分鐘內處置病人,第五級非緊急,醫護人員可在120分鐘內處置病人。
l73040911 發表於 2015-7-2 22:48
t4909057 發表於 2015-7-1 15:25
因為人們普遍認為知名度越高的人說的話越可信

就像很多人認為台大、榮總等等的大型醫院的醫療品質(醫生 ...

不會講就不要講了~~多說多錯ㄉ人~~
BJ4 發表於 2015-7-2 22:49
每次發生大事都是媒體在那亂搞,挑起對立,
superuser 發表於 2015-7-2 22:51
很難接受,不能先協助打點滴之類的再轉送嗎?不然支援其他醫院醫護人力也好啊...
thintom2011 發表於 2015-7-2 22:51
要收的話  就當癌症治療      
bingsha 發表於 2015-7-2 22:54
中央標準完全不一致,強烈抗議。
g3450g 發表於 2015-7-2 22:54
輕傷的可以幫忙阿,至少可以減輕其他醫院的壓力
c712502 發表於 2015-7-2 22:56
中肯,雖然不曉得其中緣由,但本能力不足硬做了只會解決不了問題還衍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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