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去查了"檢傷分類"!!!!
所謂檢傷分類是將病患病情輕重分為不同的等級,嚴重的病人先看,輕的病人後看,目前之急診四級檢傷標準為中央健康保險局於民國88年公告施行。從民國99年起,衛生署將全面實施新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分成復甦急救、危急、緊急、次緊急、非緊急等5個等級。
第一級復甦急救,病人立即就診後醫護人員馬上處置,第二級危急,醫護人員需10分鐘內處置病人,第三級緊急,醫護人員應在30分鐘內處置病人,第四級次緊急,醫護人員可在60分鐘內處置病人,第五級非緊急,醫護人員可在120分鐘內處置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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