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找統一、松青代言食安 獨缺義美

 
vivi_1007 發表於 2015-7-1 14:57:14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24 24198
brian2012 發表於 2015-7-3 23:33
找廠商代言為名要廠商贊助經費為實吧?!~

越是找這些出包過的廠商來~越可知其內幕頗不尋常~

老百姓才是實實在在的受害者~為何不找老百姓來代言呢?!

kount 發表於 2015-7-3 23:34
都找一些曾經出過問題的來代言,

是要老百姓相信誰?
shihhsin 發表於 2015-7-3 23:34
希望看到這揚一樣吃的安心阿
jst975310 發表於 2015-7-3 23:38
這些代言的賣家先說說怎樣保證旗下產品是安全的再來代言好嗎?
sevenhuang 發表於 2015-7-3 23:39
誰代言有差嗎??
重點是政府的態度...
賣黑心食品賺了暴利....
被抓也只罰那一點點...
還可能無罪...
試問...還有哪裡比在台灣賣黑心食品更好...
吳沐霖 發表於 2015-7-3 23:39
如果這些廠商之後也發生問題,不知道政府要如何自圓其說?...
雲冽 發表於 2015-7-3 23:40
不意外阿 義美擋住其他財團的財路

被抵制也只是剛好

看來我們只好拿新台幣來制裁義美了
hjen38 發表於 2015-7-3 23:43
被譽為「台灣良心代表」、網友甚至喊出「用新台幣讓它下架」的義美食品公司驚傳製作未來食品,冷凍庫並儲放的逾期食品多達29項、1703件,最誇張的砂鍋大魚頭早在2005就到期,卻全數仍放在冷凍庫裡,桃園市衛生局2日晚間配合衛福部食藥署赴義美南崁廠稽查,將逾期及未來產品全數查封。

衛生局2日在義美南崁廠的冷凍庫內,發現供應義美門市的霜淇淋原料「巧克力霜淇淋奶霜」,製造日期為2015年6月29日,根據產品標示,保存期限為10日,2日稽查最後的有效期應為2015.7.12,卻驚見「有效期2015.7.13、2015.7.16及2015.7.17」共192包,懷疑義美製作未來食品,將依法裁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

另外,稽查過程也發現義美公司於冷凍庫內貯存各類逾期食品,包括:義美御禮年菜(有效日期:2006.1.18)64箱、砂鍋大魚頭 (有效日期:2005.12.31及2006.2.7)231盒、極品佛跳牆(有效日期:2006.2.6及2006.2.7) 211箱、鮮菇燉羊小排(有效日期:2008.1.11)133個,以及義美燒臘雙寶米糕(有效期限等2013.1.24) 146盒等,共計29項、1703件產品,也全數查封,最重可處2億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除將要求義美公司針對該案提出說明外,並已針對市面販售之該案29項產品,進行有效期限之抽驗查核,以保障民眾安全。衛生局也呼籲業者,必須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以免觸法;並提醒民眾,若發現業者有竄改並販售違規產品,可撥打0800-285-000檢舉專線,共同監督食品安全。

義美稍早發聲明坦誠疏失,表示此事件純屬倉庫管理人員疏失,未依標準作業處理,分批、小量把退回即將過期或屆有效期的年菜等商品並儘速銷毀,而是先冷凍存放,等待集合大批數量才銷毀,對此已立即做檢討改善。強調在在市面上絕無銷售任何逾期商品,若有任何賣場有逾期商品,都會配合賣場回收。

但義美也提出質疑,「本公司曾宣佈退出『GMP認證』、未承諾加入『GMP改製為TQF'的計畫,也未參加前天(1日)「食品安全月」活動。昨天上午9時多,食藥署指示桃園市衛生局派員配合,總計10位人員,查南崁廠區幾近24小時,至今天(3日)早上8時多,已明顯強迫業者違反勞基法;政府如此運用公權力的做法,令人遺憾!」

此外,對於包裝標示所謂「未來食品」,義美說明巧克力霜淇淋液的有效期,為了配合運送遠地如花蓮丶台東,採用「冷凍」保存方式,因此,保存期限與「冷藏」方式不同,其標示為可予以延長至少3個月以上。並再次聲明「有關儲放逾9年商品,純屬倉管人員疏失,因為數量極少,未按時銷毀,已立即全面檢討丶改善,實際上,各通路上不可能有逾期商品銷售!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703004292-260405
txo1209ss 發表於 2015-7-3 23:44
可能是不黑心不官商勾結的廠商 就沒有政府相關活動參予的門票吧......
maktubfun 發表於 2015-7-3 23:44
說真的找這種每次食安都中鏢的廠商還真的很難不令人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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