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女士官「蹲下」 中士被訴

 
yobiebieyobiebi 發表於 2015-7-6 22:05:05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919 17420
pc103944 發表於 2015-7-9 00:17
以前的年代 也只能鼻子摸摸 任罰 現在則是一點不合理 互告
johann1123 發表於 2015-7-9 00:17
檢察官林俊傑指出,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的規定,對士官懲罰分別是管訓、降級、記過、罰薪、悔過、罰勤、申誡七項;士兵懲罰是管訓、降級、記過、禁閉、禁足、罰勤、禁足、罰站、申誡等八項。


重點是這句 懲罰法中並無「蹲下」、交互蹲跳、前滾翻等

所以中士被訴 是很合法+合理的事

應該用"訓練"的名詞來代替"懲罰"
這樣可能不會被告
towtrea 發表於 2015-7-9 00:17
大膽狂徒還不乖乖束手就擒呢
y9999 發表於 2015-7-9 00:18
軍中講絕對服從!!
爛兵蛋子一枚~
starblues 發表於 2015-7-9 00:19
軍隊變的越來越奇怪了,有點賞罰不分的感覺,這樣的部隊有戰力可言嗎?
dennis.tseng 發表於 2015-7-9 00:19
啥,,,,,,原來我以前做了這麼多違法事情
richie2012 發表於 2015-7-9 00:20
時代不同

gen0326 發表於 2015-7-9 00:21
我覺得要合理管教啦

這裡是台灣 已經不流行美國那一套了

做什麼事都要有人權

悲啊~~
jimmy68168 發表於 2015-7-9 00:21
唉~
現在的國軍都是垃圾啦~
一天到晚這個有問題那個有問題~
真要打仗都去吃大便吧
tear2099 發表於 2015-7-9 00:25
這樣真的沒問題嗎~
穿著褲子就算蹲下也沒差吧
(又不是迷你裙~不是都國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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