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搜 尋
本版
發表
會員
首頁
時事
表特
新奇
娛樂
運動
科技
有趣
登入
註冊
使用者組:LV:0 觀光客
主題
帖子
卡幣
我的帖子
我的收藏
我的好友
我的勳章
設定
登出
卡提諾論壇
»
首頁
›
看板
›
時事
›
馮光遠罵人無罪...徐弘庭卻被撻伐? 網友罵:批馬是自由 ...
29
1334
0
馮光遠罵人無罪...徐弘庭卻被撻伐? 網友罵:批馬是自由,批柯是下流?
Sandy0309
發表於 2015-9-17 12:53:03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1334
35411
as4504
發表於 2015-9-17 21:49
雖然言論自由
但是還是要確保言語的犀利
不然很容易就會引發爭論
回覆
檢舉
my7357405
發表於 2015-9-17 21:50
一個是在議會 是公開場合
另一個是在自己的FB 我想這樣講應該就很清楚了吧?
回覆
檢舉
dni159951
發表於 2015-9-17 21:50
回覆
檢舉
ccc123450
發表於 2015-9-17 21:51
台灣的議員..立委..有時候真的都做一些很傻眼的事
公眾人物在公眾場合就應該要注重自己的發言
回覆
檢舉
hooh0613
發表於 2015-9-17 21:51
假設我們身處於一個具有言論自由的國家,而這個自由是否逾越了界線?
通常只有法官才能回答。
不過仗著言論免責權跟所謂民意基礎就跩跩der,確實讓人看了不太順眼。
回覆
檢舉
kai661103
發表於 2015-9-17 21:51
重點就是看誰人際關係強.
誰就贏了.就這麼簡單
回覆
檢舉
jericho2000
發表於 2015-9-17 21:51
不是說不能批,但是議會的功用應該不是用來嘴炮市長的性向吧!
回覆
檢舉
w8860208
發表於 2015-9-17 21:51
我覺得現在就是在看國民黨秀下限而已
這樣真的會選票多嗎?
蔡英文躺著選都會上阿
回覆
檢舉
左靖
發表於 2015-9-17 21:52
不要太厚話...
不然會被網軍釘上
回覆
檢舉
js00040612
發表於 2015-9-17 21:53
台北地院認為馮指的「特殊性關係」是形容馬、金兩人交情密切,非指同性性向,而「蠢材」等用語雖尖酸,但是針對兩人人事布局的批評,昨判馮無罪,可上訴。
法律真是深澳。
回覆
檢舉
1 ...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 134
/ 134 頁
下一頁
進階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發表回文
回覆並轉播
回覆後切換到最後一頁
發表新帖
Sandy0309
LV:6 爵士
追蹤
737
主題
742
回文
3
粉絲
卡提諾狂新聞
卡提諾論壇 Ck101.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