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光遠罵人無罪...徐弘庭卻被撻伐? 網友罵:批馬是自由,批柯是下流?

 
Sandy0309 發表於 2015-9-17 12:53:0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1334 35411
as4504 發表於 2015-9-17 21:49
雖然言論自由
但是還是要確保言語的犀利
不然很容易就會引發爭論
my7357405 發表於 2015-9-17 21:50
一個是在議會 是公開場合

另一個是在自己的FB 我想這樣講應該就很清楚了吧?
dni159951 發表於 2015-9-17 21:50
ccc123450 發表於 2015-9-17 21:51
台灣的議員..立委..有時候真的都做一些很傻眼的事
公眾人物在公眾場合就應該要注重自己的發言
hooh0613 發表於 2015-9-17 21:51
假設我們身處於一個具有言論自由的國家,而這個自由是否逾越了界線?

通常只有法官才能回答。

不過仗著言論免責權跟所謂民意基礎就跩跩der,確實讓人看了不太順眼。
kai661103 發表於 2015-9-17 21:51
重點就是看誰人際關係強.
誰就贏了.就這麼簡單
jericho2000 發表於 2015-9-17 21:51
不是說不能批,但是議會的功用應該不是用來嘴炮市長的性向吧!
w8860208 發表於 2015-9-17 21:51
我覺得現在就是在看國民黨秀下限而已
這樣真的會選票多嗎?
蔡英文躺著選都會上阿
左靖 發表於 2015-9-17 21:52
不要太厚話...

不然會被網軍釘上

js00040612 發表於 2015-9-17 21:53
台北地院認為馮指的「特殊性關係」是形容馬、金兩人交情密切,非指同性性向,而「蠢材」等用語雖尖酸,但是針對兩人人事布局的批評,昨判馮無罪,可上訴。

法律真是深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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