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性關係」馮光遠遭判賠100萬 金溥聰逆轉勝!

 
blackclassic100 發表於 2015-10-6 11:59:15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78 19969
arm 發表於 2015-10-6 17:29
司法應該是社會高標準的守護者,司法應有一致性不能因人而異。
布魯菲德 發表於 2015-10-6 17:29
再多講點嘛...說話不經大腦的...
genius6j843 發表於 2015-10-6 17:30
有啥好逆轉勝的

確實是亂說話咩
hgkk 發表於 2015-10-6 17:31
哈哈哈哈哈
自己太多話了
為自己說出的話負責吧
herocba 發表於 2015-10-6 17:31
馮應該又有話講了~~戲應該還很長吧
azsx0630 發表於 2015-10-6 17:33
是該對自己說的話負責,不過還可以上訴啊!
sbdg131 發表於 2015-10-6 17:33
我想每個人都該為自己所說的話負責
CC913202 發表於 2015-10-6 17:34
不管是誰被這樣說 特殊性關係都會不爽的吧

這個判決終於打臉馮了
wusun103 發表於 2015-10-6 17:37
太囂張啦 又得意忘形 這下一定是司法不公啦 靠北喽~~~~
超級帥的傑 發表於 2015-10-6 17:38
政治就是這樣

無聊當有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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