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和學生兩造的法律常識都薄弱,但個人認為校方有責任,因為學生搞不清楚法律是正常的,校方應該更主動積極.
首先性平會根本不需要當事人提出要求才能啟動,性平會是一但得知有類似狀況就應該自動啟動調查並在一定時間內將調查結果提交相關單位(一般而言政府單位的對口是勞工局,有必要才會知會其他單位....).但是性平會並不處理"法律"議題,性平會處理的是有關法律規範以外的例如歧視,性騷擾等等.
另外系方也太扯,第一時間男方都已經報案,還有甚麼好瞞的,根本連工作小組都不應該成立自己搞一個燙手山芋(你成立以後要調查甚麼?調查檢警調查過的內容嗎?你有甚麼身分去調查這種高敏感度的案件?你調查出來以後報告給誰看啊?有用嗎?),給予兩造情緒支持和必要的行政支持就好了,然後就說其他結果等待司法判決
很多學界的人當年就是無法適應社會,所以只好留在學校一直念一直當助教和研究助理,慢慢2,30年混上去一個教職,所以才會連這種事情都處理不了.
現在說這些老教授迂腐的人,慢慢等著看大腸花這一批30出頭的職業學生等到了50歲中壯年當上高等教育教職,會多腦殘.
以前在大學我就跟過不少野百合出身的教授,完全覺得他們與世隔絕活在自己世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