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改新制比舊制還糟糕,舊制是雙週工時84小時,砍七天國定假來補這每個月不足的8小時,
其餘只要有休息的都算「例假」,加班費都是以2倍計算,不給2倍加班補休一天
而新制呢?不但砍了七天國定假,單週工時40小時弄個一例一休,原本「例假」的加班費改為「休息日」
瞬時從2倍變成1.33和1.66,加班費大幅減少。
給特休有比較好嗎?你在一家公司做得越久,被扣的假就越多,剛到公司半年,給三天特休感覺很好,
可這是扣你一年的七天,去換成三天,那再看看做滿五年的,每年扣七天,只多給一天特休,
真看不出來哪裡好?網路上還看到一些網軍放的洗腦懶人包,
一直提倡說「一例一休」有多好,但魔鬼藏在細節裡,完全搞不懂勞基法和眼裡只有顏色的勞工,
風向就會被帶著跑,不斷的批評勞工團體所付出的辛勞,反正這些無知的勞工,要等到實施之後才會明白二例和一例一休是那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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