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 爸爸沒辦法接受同性戀」她正想開口…爸爸接下來說的話卻讓所有人噴淚!

 
BOBCBY 發表於 2016-12-15 11:48:07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6 89669
小邪鬼大王 發表於 2016-12-18 12:39
台灣人就是過得太自由了,才會活的愈來愈像一些歐美民主國家一樣愈來愈自我!!!

這世界是有規律、有遊戲規則的,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的。

同性戀本來就不該拿到檯面上來的!!!私底下,你們要同性戀這是你們的自由,但把逆天的事

拿來檯面上,這就是亂來!!!

今天你為了爭所謂的平權,明天會不會有人來個人獸也來爭個平權的???

後天會不會有人近親也來爭個權利的???

你同性就可以爭,別人就不行嗎???

整個社會的規則,全被你破壞殆盡。後果你有想過嗎???

還是一樣自己爽就好!!!!

看不懂一堆在那支持平權的人是在想什麼???完完全全的自我自私自利!!

132-KLIN 發表於 2016-12-27 10:27
不知道是人物個性描寫不好.還是我不夠跳痛.
爸爸的嚴肅說改就改.看起來就我還以為.只有結婚前跟結婚後不一樣.
改變也需要一段時間.一段之前竟然沒有衝突.
doggerychen 發表於 2016-12-29 21:23
反正這篇本就是自爽的洗腦文
我堅決不認同修法,基本法的原則是保障大多數人的權益,請問,現在同志是大多數嗎???
還要把基本法裡的男女雙方改成只有兩造或是雙方,狗屁不通
父母也要拿掉變成雙方,又要稱誰媽媽叫誰爸爸。
funkybear 發表於 2017-1-5 13:20
所有的教養都是跟父母有關
跟同性或異性戀沒有絕對關係
端看目前社會上一堆異性戀但生活卻搞得亂七八糟的這些人
這些認為同性戀無法教養好小孩的衛道人士們
真的確定這些異性戀就能肩負起教育孩子們的責任嗎?
孩子活在同性或異性戀的家庭裡並不會影響孩子天生的性向
但環境卻會影響孩子未來的走向
實在不能因為個人或是信仰的好惡將人的天性及權利汙名化...
TapiesW 發表於 2017-1-7 15:56
mureka 發表於 2016-12-16 07:03
我不支持同性戀。
但是,當我尊重你的時候,請別霸凌我。
什麼叫做霸凌我?

首先我是異性戀,是個2歲孩子的父親,然後以下說的『絕對』不是要給您洗腦~
我很認真的看完您的留言,有幾個疑問想討論一下:
首先您知道『霸凌』的意思嗎?我想您只理解到『霸凌=欺負』這個層面吧?
我幫您維基一下霸凌的定義
簡言之就是:受到個人或團體的長期欺壓,導致您身心受到傷害且不可逆轉。
請問您可以舉例一下有任何同志相關的言論或立場,導致您身心受到傷害,並導致您無法正常的生活嗎?其實您很清楚並沒有,只是跟您的想法不同而已。
另外,請問您說的同性戀的教育是什麼?跟異性戀的教育有什麼不同?您也無法具體的舉例吧?
我是這樣理解的,就是在教育的過程,介紹『同性戀是什麼』,這應該是很好的事情吧?為什麼是好事?把不理解的事情搞清楚這當然是好事,舉個例子:假設當課程裡面沒有數學時,加入數學這個課程,並請數學老師來教導數學,使學生們能夠理解數學是怎麼一回事,但這樣的教學難道就會讓學生從此被洗腦愛上數學,並信仰數學嗎?其實大家都知道喜歡數學的人本來就喜歡,討厭數學的人即便理解了,也不會喜歡,頂多不排斥罷了。
所以說您恐懼的是『未知的事』,這很正常,大部分的人包括同志也包括我在內,都會恐懼未知的事,那解決對『未知』的恐懼不就是盡可能地去了解嗎?理解了就不會害怕了,但並沒有要您支持或是認同的意思。
TapiesW 發表於 2017-1-7 16:18
doggerychen 發表於 2016-12-29 21:23
反正這篇本就是自爽的洗腦文
我堅決不認同修法,基本法的原則是保障大多數人的權益,請問,現在同志是大多 ...

根據您說的『基本法的原則是保障大多數人的權益,請問,現在同志是大多數嗎???』
那請問殘障是大多數嗎?精神異常是大多數嗎?那為什麼要有殘障坡道?為什麼法律遇到真有精神異常的被告不能用對普通人的法律來判刑?

支持或反對是您個人的自由意志,但是否真正理解,那就是您對『未知事物』,採取盡可能地不接觸來處理。
我沒有要評判您的行為,我只是對這樣處理的手法感到惋惜~
doggerychen 發表於 2017-1-8 17:53
TapiesW 發表於 2017-1-7 16:18
根據您說的『基本法的原則是保障大多數人的權益,請問,現在同志是大多數嗎???』
那請問殘障是大多數嗎? ...

支持或反對當然是我的自由意識..也是你的
但批判人對未知事務的恐懼與否就不是你所能說的了
我不支持的是修改民法..那是一般法....是讓""所有人""遵循的法..而非""特定""人士
我接受另立相關特別法保留基本民法..這麼說你理解了嗎
如果只是不認同修法就是反同..那你就完全誤解我的意思了
不討戰..我只是說出我的看法...畢竟先天或後天的性別認同不是我們異性戀者可以解的
mobilsuit 發表於 2017-1-10 00:42
那個,
同性戀不可收養???
可是每個同性戀都是異性戀家庭生出來的耶....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
而且百分率是滿百...

所以希望大家,
首先把每個人都當成"人"來尊重.....
accipiter 發表於 2017-1-11 20:21
TapiesW 發表於 2016-12-15 16:39
您好,首先我是個異性戀,然後也是一個2歲孩子的爸爸
我可以很直接的回答您舉的例子:當同性戀可以合法 ...

要找片當例子大家都會
這裡是另一個例子,一個同性戀養大的孩子出來反對
她說“不是有愛就可以成家”,她超渴望一個一般的家庭

內容自己看吧



jo6cl4 發表於 2017-1-12 06:23
甲甲應該被治療
不正常的事情不能因為數量多就當作常態
就像吸毒的人越來越多了
世界也越來越亂了
應該要有強人上台解決這些不正常的人事物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BOBCBY

LV:6 爵士

追蹤
  • 1746

    主題

  • 1748

    回文

  • 4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