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想說拉去做苦工但好像苦工也都要專業的
台灣又沒有勞改營之類的
想一想現在兵源搞日新戰士
酒駕累犯二次加倍三次直接拉去當兵算了
為了避免刺頭酒駕當兵者一率比照作戰條例嚴重者可以當場擊斃
當兵長短依照酒駕累犯加倍,三次再加三倍計算
比如第一次9萬,第二次8萬*2倍,第三次6萬*6倍(依照酒精濃度開罰)
第三次罰款的金額一律服兵役抵債,服役期間一律以二等兵記薪
(著開罰兩次收入的錢比三次多,再有國防部交付該兵源薪水的1/3給交通部)
比如6*6=36
罰款36萬/二等兵一天薪水比如900.(一年多也該戒酒了吧)
本帖最後由 1230313 於 2016-12-29 23:02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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