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怪怪的~
民主政治的自由帶來的就是一種法治,而非人治。
今天政府需要訂出一份盡量適用於多數人的法律,
相對的就容易出現漏洞(所以才會有補破洞的行為),
這些慣老闆就喜歡鑽漏洞,反正鑽過去就是『合法』。
今天保全的薪資比便利商店低.....但是你卻接受了。
那不是明白告訴保全公司的老闆,你給這樣的薪水就夠了。
你自己不去爭取薪資,然後要政府幫你爭取薪資?
政府能幫你爭取的薪資只有『最低薪資』,所以才會有設法調高最低工資的議題。
如果你自己都接受最低薪資了,那政府還能說??
另外你會說,因為為了養家活口,所以只好勉強自己接受保全的工作。
保全的工作有分很多種,有技術性的,也有僅是體力活的那種。
體力活的那種,相對進入門檻比較低,
所以競爭者也比較多,所以老闆可以給比較低的薪資就僱用到人。
這在各行各業都適用此道理。
就好像一些退休,或是中高年的人選擇去大樓當管理員(或是保全)。
這類工作,薪資本來就不高。
如果你所謂的保全工作,是這一方面的工作,你又要如何要求高薪?
另外是否該問問,既然便利商店的薪資比你的高,你為何不去便利商店做?
(我不問其他需要特殊證書,學歷的技術性工作,畢竟很多人不見得有這方面的能力)
有些保全工作真的很基本,人員進出管制,場區巡邏,
這類的保全工作相對的工時長,但是跟超商工作相比卻比較『輕鬆』。
比較不需要忙進忙出,補貨,面對奧客(好像也需要:P),
也不需要特別打扮,年紀要求也比超商低。
導致競爭者真的比你想像的多,所以做這類型的保全工作,
想要高薪,真的除非你改變你的保全工作項目與職能,
否則,請別想要以一概而論來獲取較高的薪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