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0年殺人犯都免死 全因馬英九簽定兩公約

 
TTMC 2017-5-13 00:46:25 發表於 新聞評論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6 12457
▲就是這隻統豬華雜敗壞台灣治安。

2017/05/12      三立
震驚社會的小燈泡命案判決兇嫌王景玉無期徒刑,引起社會譁然!追溯近10年來案件,大多數殺人罪犯都免死,就是依據2009年當時總統馬英九簽定的「聯合國兩公約條款」,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及身心障礙者處死刑,對於法院產生極大的拘束力,才讓這些人都能夠以「思覺失調」這理由逃過死刑,但這道「免死金牌」對受害者家屬來說,真的是情何以堪。

▼王景玉僅被判無期徒刑。

2.jpg
這一夜心都碎了,小燈泡遭王景玉以23刀冷血殺害,法院卻判無期徒刑免死 ,這結果讓目擊殘忍過程的鄰居難以接受。
小燈泡案目擊民眾:「如果你家裡有小孩,親身體驗你就會知道是什麼感受,我們沒有說要加害於人,只是要一個公平!」
小燈泡案目擊民眾:「他如果20年出來,他再一次怎麼辦?如果你家有小孩的話。」

▼2009年馬英九簽訂的「聯合國兩公約」。

3.jpg
免死依據靠的是「聯合國兩公約」,2009年由當時總統馬英九簽定,包含2部公約,連帶效應牽引下,2012年曾文欽在遊藝場內隨機2刀割喉方姓男童,但患有輕度憂鬱症,免死!2015年鞏重安北投冷血割斷女童脖 ,犯案當下研判有一半機率是思覺失調症 ,1、2審皆判無期徒刑,免死!2016年王景玉利刃斷頭小燈泡遭逮時,法官認定他有思覺失調症,同樣因為兩公約,免死!

▼思覺失調成了犯人的「免死金牌」。

4.jpg
▼思覺失調成了犯人的「免死金牌」。
5.jpg
命案震驚社會卻通通免死,6年前遭毒蟲劉金龍虐殺2歲男童王昊,也逃過死刑,讓身為姑姑的王薇君不滿怒吼。

6.jpg
王昊姑姑王薇君:「對於社會這麼大的傷害,是這樣的一個判決,我不知道未來被害人和被害家屬,到底我們還能期待什麼?」
回顧近10年來,殺人者皆逃過死劫,受害家屬眼淚白流,說好的正義又在哪?只記得那些受害家屬哭喊畫面:「阿嬤這墊板是庭宇的....」、「他有什麼病?為什麼不殺他自己!?」


心得:
極度傾中的華雜馬英告,搞垮台灣經濟,撕裂台灣社會,敗壞台灣治安,統豬一切惡行就是為了減少中國併吞台灣的阻力。台灣人已經不得不覺醒~全民抗華救台灣。

本帖最後由 TTMC 於 2017-5-13 00:47 編輯

已有(76)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joeadam 發表於 2017-5-14 08:39
貼文者都搞不清楚兩公約內容及基本精神
鄭捷怎麼死的~(自殺???)馬英九羅螢雪任內槍決的不是嗎~???
居然把廢死這屎盆子扣在馬頭上~不是故意就是刻意

馬英九任內,總共有45人死刑定讞,其中兩公約簽訂後死刑定讞的有30幾名;馬任內總共槍決32名死刑犯,全部都是在兩公約簽訂之後。
根本就是民進黨想廢死,拿兩公約來當藉口而已

轉移焦點~ˋ真不要臉~假證據 ~真謊言 本帖最後由 joeadam 於 2017-5-14 10:55 編輯

TTMC 發表於 2017-5-14 12:25
joeadam 發表於 2017-5-14 08:39
貼文者都搞不清楚兩公約內容及基本精神
鄭捷怎麼死的~(自殺???)馬英九羅螢雪任內槍決的不是嗎~???
居然把廢 ...


事實俱在,不是中國馬男妾狡辯可以唬弄台灣人
也不是某些人不高興就可改變。

600_99.jpg
600_100.jpg

TTMC 發表於 2017-5-14 12:30
法官見解分歧 馬應負最大責任

通過施行 卻不說明

〔記者黃欣柏、林嘉東/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上任初期就通過「兩公約施行法」,任內卻始終未進一步說明,法界對此早就多所批評;不料馬卻在卸任後,昨於臉書發文,左批法官誤會兩公約,右批司改國是會議避開死刑議題,讓不少法界人士怒轟馬「放馬後砲」、「沒資格說話」、「應負最大責任!」

1024px-Map_of_China_NTHS_Expressway_G3.png
法官判案無所適從

律師周武榮指出,通過兩公約是馬英九自稱的「政績」,但通過後卻不敢對公約內容表示意見,也導致國內至今對兩公約拘束力及對死刑存廢的影響,沒有辦法做出統一的見解,造成法官無所適從,馬對此應負最大責任。

對於馬英九批司改國是會議迴避死刑議題,周武榮更痛批馬「沒資格說風涼話」,因兩公約實際上帶有濃厚廢死意涵,馬任內帶頭簽署,卸任後卻發文反廢死,根本是自己打臉,只能用「離譜」二字形容。

馬前總統打臉馬總統

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吳景欽指出,兩公約確實沒有廢除死刑,但馬前總統只講對一半。他說,兩公約是在馬總統任內簽署,立法院還將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不得「對有精神障礙與心智有缺陷者科處死刑」納入兩公約施行法第3條內,成了精神疾病者的免死金牌。

吳景欽說,不只小燈泡案,北投女童割喉命案、新竹卡拉OK縱火案等好幾件震驚國內的重大社會案件,整個司法體系都被兩公約攪在裡面。馬英九在這時候,竟在臉書上放馬後砲。

他認為,馬簽兩公約時想作秀,骨子裡是想廢死,但後來發現民意反對,就又縮回來,「他是最沒有資格講這話的人」。

精神科醫師沈政男則認為,馬英九起初是支持死刑,等到廢死民意高漲,他又反悔去簽兩公約;見到反廢死的反彈聲浪,法官拿兩公約不判死,他又跳出來解釋兩公約沒有廢死,馬「沒有擔當」。

joeadam 發表於 2017-5-14 13:06
鄭捷死刑來得太突然 台權會痛批羅瑩雪亂來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2016.05.10 / 21:14
執行鄭捷死刑,因事前保密到家,法務部長羅瑩雪下午受訪時,被問到「何時槍決鄭捷?」羅瑩雪還冷靜地說會開會討論,晚間就傳出鄭捷將處死的消息。

對此,台灣人權協會執行委員廖福特痛批,羅瑩雪根本亂來,任何一個死刑犯在執行前,都要確認有無再審或非常上訴等救濟途徑,指法務部不尊重自己訂下的法律規定。

廖福特表示,羅瑩雪急著在520之前執行,未來台灣人權協會將會討論,是否採取行動表達抗議


挺廢死的好像都是偏綠的台獨傾向的~
如  司法國是召集人 瞿海源`或是~顧立雄~
司法國是會議~中七位就有六位是廢死連盟~難道他們 都是愛馬士~???? 真XXXX恥

跟駝鳥說話很累~它們老埋頭 沙中~非要硬著頭皮跟大家說謊~很累人~
它沒辦法解釋  鄭捷槍決不是  馬英九~羅螢雪簽名的嗎~???  轉移 民進黨廢死的目標

我們來看看~死刑犯會在民進黨 執政槍決多少人~

完~  這是給大車賤太郎的最後一次說話
本帖最後由 joeadam 於 2017-5-14 13:17 編輯

TTMC 發表於 2017-5-14 13:17
joeadam 發表於 2017-5-14 13:06
鄭捷死刑來得太突然 台權會痛批羅瑩雪亂來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這就是自己打臉了,中國馬畜牲在卸任前十天搞這種事,想唬弄台灣人。
TTMC 發表於 2017-5-14 13:24
joeadam 發表於 2017-5-14 13:06
鄭捷死刑來得太突然 台權會痛批羅瑩雪亂來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中國難民黨至今還不知道自己怎麼會從1129吃屎吃到0116
到現在還在搞這一套,中國難民黨這個華雜統豬集團已經成為即將被割除的癌細胞。

18318940_429724934056460_6592338910106942666_o.jpg
18198621_1414524625271544_2998618415552458940_n.png



本帖最後由 TTMC 於 2017-5-14 14:24 編輯

TTMC 發表於 2017-5-14 13:39
joeadam 發表於 2017-5-14 13:06
.....我們來看看~死刑犯會在民進黨 執政槍決多少人~

完~  這是給大車賤太郎的最後一次說話

嗯,中國馬畜牲這隻華雜統豬簽定兩公約,先綁住司法手腳,再來看"死刑犯會在民進黨 執政槍決多少人"...卻不檢討中國馬畜牲這隻華雜統豬,這樣本末倒置有道理嗎?
另外,"大車賤太郎"是華雜統豬他們的祖公逆?
TTMC 發表於 2017-5-14 16:58
joeadam 發表於 2017-5-14 08:39
貼文者都搞不清楚兩公約內容及基本精神
鄭捷怎麼死的~(自殺???)馬英九羅螢雪任內槍決的不是嗎~???
居然把廢 ...


不要再睜眼瞎說了,睜開眼睛看清楚
這都是中國馬畜牲遺毒。

1.jpg
兩公約成免死金牌,原來是這樣來的!
男子王景玉當街砍殺女童「小燈泡」,兇殘犯行震驚社會,士林地院昨天將他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王景玉的委任律師黃致豪今以司改國是會議第一分組委員身分出席增開會議,面對媒體追問,士林地院引用兩公約判王無期徒刑的看法,黃致豪說:「兩公約是台灣國內法。」

為什麼兩公約會變成台灣國內法?再根據《自由時報》20170513的報導,原來:

馬英九質疑,司改會刻意避開死刑、誤會兩公約,反廢死聯盟全國總召陳正育憤怒說,當初兩公約就是馬英九為了捧聯合國才簽的,現在地院拿兩公約當「免死金牌」,馬英九為了自清,才故意模糊焦點,稱法院誤解兩公約,那兩公約是什麼?馬英九應該說清楚才是,否則才讓人民失望。

陳正育說,依他的印象,全球有一半國家通過廢死,但總人口佔不到全球38%,這次引發話題的兩公約,這是聯合國的規定,台灣不在聯合國內,所以他認為不具任何約束力,但法院拿兩公約作為不能判死刑原因,突顯台灣法官的素質不夠專業。
每個國家國情不同,不能一概而論,台灣目前有超過八成以上的人支持死刑,國內法規也應該優於國際法,但法院竟公開說,因為兩公約的原因不能判死,簡直是唬弄人民,小看台灣人民的智慧。
再來,馬英九突然批評司改,讓陳正育覺得馬英九是在卸責,因為兩公約就是馬英九當時簽署,加上士林地檢又擴大兩公約的效力,簡直是積非成是。
陳正育認為,兩公約在國內根本就沒有效力,因為台灣並不是聯合國會員,馬英九簽署兩公約本是自找麻煩,台灣既然不是聯合國會員,那就不需要去簽署那兩公約,就算簽了兩公約,台灣也沒有變成聯合國成員,一點意義都沒有。
TTMC 發表於 2017-5-14 20:05
joeadam 發表於 2017-5-14 13:06
鄭捷死刑來得太突然 台權會痛批羅瑩雪亂來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再凹啊!中國馬畜牲撕裂台灣社會敗壞台灣治安,這是事實。
妳可以和台灣人團結聯日抗華,消滅中國難民黨,撲滅滯台中國人
沒必要羨慕別人,自己生悶氣啊。

3公約就免死? 律師:「鼓勵行兇前先掛精神科」

2017/05/13    三立
涉嫌殺害「小燈泡」的凶嫌王景玉因為罹患精神疾病被依《兩公約》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逃過一死,一審判處無期徒刑。這樣的結果,外界普遍不能接受,其中湯姆熊割喉案受害男童的姑姑方珮綺更是痛批判決結果實在「很低級」,縱容凶嫌、袒護罪人,王景玉免死的結果,就是變相昭告天下殺小孩不會死,罔顧兒童安全!

1.jpg
5年前,台南湯姆熊電子遊藝場發生方姓小男童遭曾姓嫌犯騙進廁所後用刀割喉,曾姓嫌犯落網時供稱:為了吃牢飯不用工作,所以犯案。還嗆說:「在台灣殺1、2個人不會判死刑。」結果曾姓嫌犯在法院審理時,真的因為被鑑定有精神疾病,無期徒刑定讞。男童的姑姑當時就大罵::「司法早就死了,我已無期待。」這一次得知殺害小燈泡的嫌犯同樣未判死,讓她很心痛。更怒斥:「不應由全民養這些罪人!」
而除了湯姆熊命案嫌犯逃死之外,前年在北市文化國小割喉殺害8歲女童的龔姓男子,也因幻聽、妄想等症狀,日前二審判決免死。加上昨天宣判的王景玉也逃死。有律師表示,我國《刑法》規定,被告在殺人當下處於心神喪失,只能判無罪,若只達精神耗弱程度,才能減免刑責,但目前多數個案顯示,法院多以被告患有精神疾病,就引用公約排除判死可能性,「豈不是鼓勵殺人犯動手前先去精神科掛號拿證明?」 本帖最後由 TTMC 於 2017-5-14 22:19 編輯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TTMC

LV:7 大臣

追蹤
  • 5275

    主題

  • 27528

    回文

  • 4

    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