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工作22天狂加班中風!法官神打臉「加班做功德」電爆雇主判敗訴:終於不是恐龍了!

   
廢宅小姐 發表於 2017-12-26 12:20:59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55 23432

(圖片翻攝自/網路網路

最近這種操死人不償命的黑心公司真的越來越多了…,桃園有名何姓男子原本在某工廠擔任技術人員,由於長期加班導致中風,光是一個月內就曾加班高達128小時,經桃園市政府認定此為職業災害,因此決定向公司求償1861萬7224元,公司卻提出「自願超時加班同意書」,但法官並不認同行政院長賴清德的「加班做功德」,還在判決書裡表示自己並非恐龍法官,判資方應賠償835萬多元。


男子指稱,他在擔任技術人員時常常被要求長期大量延長工時,從2014年9月26日到2015年2月5日為止,每天的延長工時都超過「勞基法」所規定的上限,還曾連續上班22天,最後在隔月5日晚間工作時突然中風,縱使手術過後病情有好轉,身體右側仍偏癱、無法行走。


(圖片翻攝自/網路 ※示意圖

對此公司反駁,何男在2009年到職時就患有高血壓,還有長期在服藥,且加上他的父親以植物人狀態臥床20多年,有家族遺傳病史,突然中風也有可能是這些疾病的病變,在職期間也沒有因為身體不適要求調整工作內容,所以不能將責任全部歸咎於公司。

然而桃園地院法官則認為,公司雖然提出「自願超時加班同意書」但這份書面顯然是事先印好的,加上上面有多達28名員工的簽名,衡量社會常情,實在難以想像這是擁有130人規模的公司,且雇主如果要求員工簽自願加班同意書,員工根本無法拒絕。

事後法官罕見地在判決書裡註明「本法官不是鄉民謔稱的恐龍,也不像行政院賴院長、勞動部林部長昧於基層勞動處境,而異於常人地一廂情願輕信勞資協議之談判自由(加班做功德?),實在難以單憑這份同意書就相信原告是自願加班。」最後更裁定公司須賠償何男835萬多元。


(圖片翻攝自/網路 ※示意圖

網友看了也紛紛留言表示:

「把人操到中風了,還真功德無量」

「根本是本身有病,不是過勞,一直想到這句話。」

「現在加班都馬要求你簽名同意,沒簽還好一直催,不簽還不給你算加班…。」


話說員工怎麼可能敢不簽自願超時加班同意書?
不簽可能就被公司開除了啊啊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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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卡提諾小編-廢宅小姐 於 2017-12-26 12:30 編輯

已有(56)人回文

切換到指定樓層
@口@ 發表於 2017-12-26 12:43
法官難得有不恐龍的
agamakfg 發表於 2017-12-26 12:47
判決出來希望能產生作用 相信有更多的案件還在審理甚至做出對資方有利的判決
希望在加班之餘更能專注預防過勞的發生
rabbler02 發表於 2017-12-26 12:59
資方究是仗勢罰則微弱,又可以遊說官員,所以肆無忌憚
MRPON1220 發表於 2017-12-26 13:09
員工與資方本就不對等
就是見 發表於 2017-12-26 13:09
現在這個世道
也是有好法官
阿勒咿 發表於 2017-12-26 13:22
出事情才牽拖家族遺傳病史,在那之前怎麼不因為這原因,讓員工好好休息照顧臥病在床的父親
abctim 發表於 2017-12-26 13:31
剛剛也看到這個新聞  滿開心的說
shamanlim 發表於 2017-12-26 13:36
勞方本來就是弱勢,所以西方才會用工會代替勞工與雇主談判,勞工來來去去,但工會始終在,就不會受影響。台灣沒有工會代替勞工出頭,只好用下策讓法官偏幫勞工,不然本來應該法官只需要仲裁即可。
蔡安倫 發表於 2017-12-26 13:51
終於有不一樣的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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