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穿越] 大唐小相公 作者:天山寒鴉 (已完成)

 
王烏鴉 2018-3-7 14:53:25 發表於 歷史軍事 [顯示全部樓層] 只看大圖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71 180861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7 15:27

第一百八十九章 私人衛隊中

  對於鄭子文來說,這選出來的一千個人都是很不容易的,就連老刀都說這樣人只要經過訓練,只需要一個月,他就能帶著他們去搶突厥人的羊。

  鄭子文當然不需要他們去搶突厥人的羊,他起初的打算只是想找上幾百人給自己充充門面。

  其實對於現在的鄭子文來說,養五百人和養一千人的護衛隊區別不大,不缺那點錢。

  但他得考慮李世民的想法。

  在皇帝的眼裡,五百人和一千人的區別大了去了!

  當初李世民打王世充的時候,依靠著一千個玄甲騎兵就玩了一次“一千破十萬”的輝煌戰績。

  雖說當時李世民是以騎兵對步兵,占了很大的優勢,而且當時王世充的軍隊已經士氣低落,屬於烏合之眾,但既然都打出了那麼驚人的戰績,誰敢說一千人的軍隊少了?

  不過,一想到那些從各個郡縣趕來,拼了命的通過三次考核,就眼巴巴的指望著那每個月十貫錢的那幫傢伙,鄭子文有些狠不下心。

  最後,他一咬牙,然後把盧敏叫了過來,讓她給李世民寫了一份奏摺,說的就是這次他招人的事。

  按照鄭子文的說法,就是恒州有錢了,為了守護好恒州,同時也為了幫大唐多賺點錢,所以需要建立一個護衛隊,人數在一千人左右。

  這支護衛隊不需要朝廷出一分錢,所有的開支都是他鄭子文承擔的,但是他擔心不能帶好這支隊伍,所以請求老李派一個人下來幫他管。

  鄭子文當然不是害怕自己帶不好隊伍,他害怕的是李世民猜忌,所以就做出了這樣一個表態。

  奏摺寫好後就交給了千牛衛的士兵,讓他們負責送到長安去。

  這幫傢伙現在雖然拽得二五八萬的,但關係到老李的事,還是挺積極的,拿著鄭子文的奏摺就快馬加鞭的上路了。

  奏摺三天之後就到了李世民的手裡,看完了鄭子文的奏摺,李世民頓時氣笑了。

  “難道在你鄭子文眼裡,朕就是那種多疑到誰都不信任的人麼?”

  當下,李世民就在奏摺上批了字,然後讓人給鄭子文送了回去。

  當鄭子文看到奏摺上批的字也笑了起來。

  照著老李的說法,你既然要自己出錢組建護衛隊,那就組建吧,不過得你自己管,朝廷沒有閒人派給你。

  另外李世民還十分嚴肅的告誡了鄭子文,他將在一個月後的某一天來視察大唐皇家學院,到時候他會親自看看這個護衛隊。

  如果這些護衛隊入了他的眼,到時候就給鄭子文一個名正言順的編制,如果都是些烏合之眾,就讓鄭子文把這個隊伍解散,然後他這個“烏合之眾”的頭頭就得挨板子。

  看完了李世民的批字,鄭子文就知道可能是自己哪裡把老李給得罪了,他這是準備給自己上眼藥了。

  這事的關鍵之處,鄭子文很快就想明白了。

  護衛隊入不入得了李世民的眼,到底是精銳還是土雞瓦狗,還不是得他老李自己說得算麼?

  就算鄭子文覺得自己的隊伍各種狂拽酷炫吊炸天,但他老李說一個“不行”,就是真的說不行就不行!

  行也不行!

  唯一的辦法就是讓他無話可說了。

  鄭子文琢磨過,按照老李的喜好,這貨是喜歡騎兵的,所以他得從騎兵著手。

  畢竟一千人的步兵再怎麼弄,也弄不成一千個騎兵那麼大的威勢來。

  想到了騎兵,鄭子文就想到了老刀,當即就把老刀給叫來了,然後就把這事給他說了,老刀自然是一口就答應了下來。

  老刀可是騎兵出身的,而且還是一個將領,雖說官職不大,本事多多少少還是有的。

  他當即就向鄭子文下了軍令狀。

  “一個月保證給他練出點樣子,就算達不到精銳的實力,也能達到精銳的外表。”

  這就是俗稱的“花花枕頭草包心”。

  不過一個月的時間也只能這樣了,反正老李也不可能真的派人和鄭子文的護衛隊打一場,徒有其表就徒有其表吧。

  鄭子文正和老刀討論著,忽然又想到什麼,連忙問道:“老刀,雲州那邊有沒有白馬?”

  老刀一愣,然後還是點了點頭。

  “有是有,不過數量不多。”

  鄭子文又連忙追問道:“那有沒有一千匹?”

  聽到鄭子文的這個問題,老刀也知道他的打算了,很乾脆的就點了點頭。

  雲州的馬都是從突厥那邊弄來的,當然是什麼顏色都有,其中棕色的最多,黑色的次之,白色的最少。

  不過這個“最少”也是相對而言的,突厥的馬匹都是以百萬做單位的,最好的他們都留下了,差一些的自然都賣到了大唐來。

  這和後世國家之間的武器交易差不多,總不可能把自己最先進的武器賣給別人。

  不過對於這個好壞的標準,鄭子文和他們的想法卻不一樣。

  鄭子文是優先考慮馬的爆發力,然後才考慮馬的耐力,所以在鄭子文看來,自己買的馬就是最好的馬。

  對於他的決定,老刀自然是不會反駁的,在鄭子文的命令下,他再次踏上了前往雲州買馬的征途。

  如今老刀在雲州的牛馬集市也算是名人了,第一次他來買了六百多頭牛的時候,就被人津津樂道了,後來更是一口氣買了一百多匹馬,震驚了很多牛馬商人。

  這兩次一加起來,就差不多上萬貫了,大家都猜測他的身後有一個大財主,看到他來了都連忙上來和他套近乎。

  “喲,這不是刀爺麼?我這有剛從突厥那弄來的牛,一頭兩貫零五百文錢,刀爺有沒有興趣?”

  “刀爺,別理他,我的牛好,一口價兩貫錢,還有幾十頭小的算是給刀爺的添頭。”

  “你……”

  看著兩個賣牛的都快動手互掐了,老刀才輕輕的擺了擺手。

  “我買馬,你們有麼?”

  兩人頓時不吭聲了,這時候旁邊一個編著麻花辮子的大鬍子哈哈大笑的就走了過來,直接給了老刀一個擁抱。

  “我的朋友,我的馬都是突厥最好的戰馬,都是老相識了,二十貫一匹怎麼樣?”

  老刀沒有接話,只是問了一句。

  “我要白馬!”

  聽到這話,頓時一愣,眼裡閃過一絲失望之色,但很快又笑了。

  “好說,我的朋友,你想要幾匹?”

  老刀頓時笑了。

  “摸紮,我要的數量可大呢,你有幾匹?”

  看著老刀的笑容,摸紮頓時愣住了。

  整個雲州馬市的人都知道,他摸紮可是這邊最大的馬商,從來都是他問人家要多少,現在被人問自己有多少還是第一次。

  “呃……白馬的話,是要純白的,還是有些雜色也行的?”

  老刀想了想,覺得鄭子文應該是要純白的,所以開口道:“純白的你有多少?”

  摸紮一聽,頓時哈哈大笑起來。

  “純白的我有一百多匹呢,如果你全都要,算你三十五貫一匹怎麼樣?”

  老刀一聽,立刻搖了搖頭。

  “不夠!”

  摸紮頓時急了。

  “老刀,我的朋友,你知道的,白馬太少了,價格……”

  沒等他說完,老刀就擺了擺手。

  “我不是錢,我說馬。”

  摸紮準備辯解的話頓時嘎然而止,過了半晌,才眨了眨眼睛。

  “白馬不夠?”

  老刀點了點頭。

  “不夠,我家主人要一千匹,你沒有,我找別人!”

  說完,老刀轉身就要走,摸紮連忙伸手拉住了他,臉色都有些著急起來。

  “我的朋友,雲州再也沒有比我更大的馬商了,這樣,你給我兩天……不,給我一天的時間,我一定給你弄來一千匹純白的馬,不過這價錢。”

  老刀立刻伸出了一個巴掌。

  “五十貫一匹!”

  “好!”

  摸紮頓時伸手和老刀的手掌“啪”的擊了一下掌。

  “一言為定。”

  老刀也點了點頭。

  “一言為定。”

  摸紮這麼激動是有原因的,雖然他是雲州最大的馬商,但他賣的卻不是一般家庭用的駑馬,而是戰馬!

  戰馬這東西貴得很,可不是誰都能買得起的,而且像老刀這樣的豪爽的客人,下次再遇到,也不知道得等到什麼時候了,所以他可不敢放過。

  就像這一次,他居然願意花一般戰馬的雙倍價格來買純白色的戰馬,難道他不知道那種白馬在晚上更顯眼麼?

  這些愚蠢的大唐富人!

  摸紮是突厥人,其實很多人都知道,但大家卻不知道他效忠的主人其實是突利。

  突利是突厥的小可汗,是頡利可汗的親侄子,正因為有了這層身份,他才能擠掉其他的突厥人,把自己的牛羊戰馬銷售到大唐來。

  雲州等於是突利的錢袋子,所以突利很在乎這裡。

  為了這裡,他甚至不惜和其他幾個想要派兵劫掠的突厥將領翻臉,還和頡利可汗鬧得很不愉快。

  不過在他看來,這都是值得的,他和那些只知道搶的突厥人不一樣,他覺得搶只能搶一次,而且還搶不了多少,倒不如派人和大唐人做生意,比搶快多了。

  比如這一次,當摸紮回來告訴他有個大唐人需要一千匹純白的戰馬,並且願意以每一匹五十貫錢的價格購買的時候,突利差點笑瘋了。

  五萬貫錢,那可是他以往兩三年才有的收入,有了這麼多錢,他的部落幾年都不會缺茶鹽了!

  興許,還可以從狡猾的大唐人那里弄一些好酒來嘗嘗?

  想到這裡,他莫名的有些小激動了,當即就讓摸紮去他的牧場弄上一千匹白馬過去,也不需要挑選了,好早點把錢弄到手。

  在他看來,這次他賺到了。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7 15:27

第一百九十章 私人衛隊下

  在突利的命令下,幾十個騎兵和摸紮一起趕著馬去了雲州。

  托他們的福,老刀第二天很早就收到了這一千匹白馬,所以老刀很滿意。

  “摸紮,這次的馬貨色相當不錯,我很滿意!”

  老刀看得出來,這次摸紮拿來的馬看起來很壯碩,比他以往在雲州販賣的品質要好很多。

  聽到他的誇獎摸紮也很高興。

  “那是當然了,我們是朋友嘛!”

  老刀才不相信他的鬼話,也不和他墨蹟,直接搬出一個大箱子來。

  “啪!”

  箱子打開了,在陽光的照射下,金燦燦的,十分動人,摸紮瞬間動容。

  “這是……黃金?”

  老刀頓時微笑著點了點頭。

  “路上不方便,而且我知道雲州這邊的人都比較喜歡這個。”

  摸紮的頭點得跟小雞啄米似的。

  “喜歡……喜歡……”

  同等價值下,大唐百姓普遍喜歡銅錢,而商人則喜歡白銀。

  所以黃金其實在大唐基本都不怎麼流通,它一般都是作為一種商品而存在的,而不是貨幣。

  在鄭子文看來,物盡其用才是好的,所以他才讓老刀去邊關都用黃金交易。

  等突厥被打敗的時候,也方便大唐的將士們把錢帶走。

  鄭子文覺得自己挺為突厥人著想的,也不知道他們會不會感謝自己。

  買到馬之後,老刀花了幾貫錢雇傭了幾個人,然後趕著馬就回恒州了。

  趕馬需要的時間和趕牛可不一樣,效率那可是快了不止一倍,只用了兩天的功夫,老刀就趕著一千多匹馬回到了恒州。

  看到馬之後,鄭子文頓時高興壞了,摸摸這匹,又摸摸那匹,要不是老刀盯得緊,他差點還被馬給踹了。

  “突厥馬性子野,老爺您小心點!”

  說了之後,老刀還是覺得不放心,直接從馬群裡牽出一匹脖子上拴著紅繩的白馬。

  “爺,這是我在路上的時候幫您挑的,您看這個匹馬光個頭就比一般的馬高出半個頭,鬃毛順滑,而且您看它的牙齒,才六歲呢,這匹馬可是好馬,拿到長安三百貫也有人買。”

  “那你買了多少?”

  “五十貫!”

  鄭子文頓時白了他一眼。

  “你個奸商!”

  說著,就從他手裡把那匹脖子上拴著紅繩的白馬接了過來,然後用自己的臉溫柔的在那張馬臉上摩挲著。

  “這麼好的馬,怎麼也得一千貫,對不對寶貝兒,以後你就叫小白龍好不好?”

  似乎對這個名字很滿意,白馬瞬間打了一個響鼻,噴了鄭子文一臉的鼻涕。

  鄭子文的臉頓時黑了下來。

  “我改變注意了,你以後不叫小白龍,改叫鼻涕蟲!”

  “……”

  雖然被噴了一臉的馬鼻涕有些不爽,但得了一匹好馬鄭子文還是很開心的。

  “寶馬配英雄嘛,以後我也是英雄了!”

  “……”

  對於他的這個說法,老刀不置可否。

  不過鄭子文可不管那麼多,當即就讓人送來了馬鞍子和韁繩給馬套上,然後高高興興的騎著馬跑了,留下一臉木然的老刀。

  本來他是打算問鄭子文這些馬怎麼安排的,但現在還是算了吧。

  他知道這些馬是為護衛隊準備的,當即就把馬送到了文縣那邊,然後開始傳授護衛隊的成員怎麼騎馬。

  老刀教的用心,護衛隊的人也學得認真,幾天功夫就騎得有模有樣了。

  知道這些戰馬來之不易,護衛隊的成員們也對自己的戰馬十分愛惜,這讓老刀很滿意。

  一個不愛護自己戰馬的騎兵,不是一個好騎兵!

  說到愛護戰馬,老刀忽然想起鄭子文,臉上閃過了一絲古怪。

  他還記得,第二天他去鄭子文的府上向他彙報護衛隊情況的時候,鄭子文正在給他的馬“穿鞋子”。

  想到當時刺史府十幾個人按著馬“穿鞋子”,那馬叫得跟殺豬似的,老刀就覺得這個世道變了。

  什麼時候連馬都要穿鞋子了?你們這麼對待馬,馬它樂意麼?

  對於老刀來說,給馬“穿鞋子”這種事簡直無法想像。

  其實對於大唐的人不給馬釘馬掌這種事,鄭子文也覺得無法想像。

  現在他總算知道,為什麼大唐的騎兵隊伍老是組建不起來,而且為什麼戰馬貴得離譜了。

  原因就是沒有馬掌!

  媽蛋,這可是戰馬,用幾次就扔你們也不嫌浪費?

  好好的一匹戰馬,養了幾年終於可以騎了,這是多麼高興的一件事,結果馬才跑了兩年,蹄子裂了——戰馬廢了。

  或者踩到碎石頭,蹄子裂了——戰馬廢了。

  或者因為某種意外導致戰馬蹄子裂了——戰馬廢了。

  總之,在所有人的觀念裡,戰馬的蹄子一裂就是廢了,難道你們就不會給它釘個馬掌嗎?

  活該你們這些大唐的癟犢子騎不起馬!

  鄭子文立刻找來了十幾個鐵匠,手把手的教給了他們什麼叫做馬掌,然後告示她們該怎麼釘馬掌。

  把自己的“鼻涕蟲”的馬掌釘好之後,鄭子文立刻讓他們趕緊再打造一千副馬掌出來,到時候好給他那新買的馬釘上馬掌。

  他可不希望自己的戰馬因為馬蹄問題受到損失。

  解決了戰馬的問題之後,剩下就是服裝問題了。

  正所謂人靠衣裝馬靠鞍,狗配鈴鐺跑得歡,這句話充分證明了外在事物的重要性,所以鄭子文當天就去折沖府借了一套鎧甲回來。

  這套鎧甲的名字叫做“寶相麒麟明光鎧”,屬於大唐將領的服裝。

  那是要防禦有防禦,要賣相有賣相,穿上之後精神抖擻,看起來人都不一樣了!

  唯一的缺點就是造價高昂,一副就得一百多貫錢,所以一般只有將領才穿得起這個。

  不過這對於鄭子文來說完全不是事,直接二十萬兩抬到了折沖府。

  先給爺來一千件,不夠下次爺再來買。

  老子有錢,就是這麼任性!

  不過,寶相麒麟明光鎧這東西算得上是稀罕物,就算是折沖府也沒有幾件,他們立刻就報給了當地的都督。

  當地的都督聽說是鄭子文要的,而且已經給了錢了,二話不說立馬就讓下面的工匠趕制,力爭在一個月以後能順利交貨。

  既然有了馬和鎧甲都有了,武器怎麼可以沒有?

  鄭子文最喜歡的就是三國的白馬銀槍趙子龍了,所以這些護衛隊的武器必須得是槍。

  而且還得鍍了銀以後亮閃閃的那種!

  這下子,恒州周邊包括太原府的鐵匠都開始忙了起來,一時間,生鐵的價格硬生生的被鄭子文給托著漲了五倍不止。

  老子有錢,就是這麼任性!

  於是,鄭子文的護衛隊才剛剛組建起來,就連京城的李世民都知道了。

  恒州的鄭子文組建了一支騎兵護衛隊,他們個個騎白馬,穿的寶相麒麟明光鎧,就連武器都是白色鍍銀的長槍。

  知道了這事,李世民的臉都黑了。

  你鄭子文這哪是練兵啊?這明明就是在炫富啊!

  媽蛋,一千人的騎兵隊都花了差不多上百萬兩白銀了,這麼多錢,都夠老子組建一個裝備不賴的輕騎兵軍團了。

  老李覺得很憋屈,然後就把兵部尚書叫來臭駡了一頓,然後讓他趕緊滾去給自己買戰馬,他也要弄騎兵。

  隨著李世民的命令下達,兵部也開調派人手準備組建騎兵事宜。

  李世民當然不會去買突厥人的次等馬,他用的馬大多是來自隴右的馬,也就是後來被稱為“哈薩克馬”的名馬,另外就是產自黃河上游的“河曲馬”。

  這兩種馬都是產在大唐境內的,雖然數量不如突厥的多,但在品質方面卻毫不遜色突厥的戰馬。

  兵部忙著準備戰馬和訓練騎兵,而工部則忙著製造神臂弩和騎兵鎧甲,戶部當然沒有閑著,調派錢糧就是他們的事了。

  在他們忙成狗的時候,李世民卻叫上了房玄齡和長孫無忌,三人在幾百人個千牛衛的護送下,前往恒州了。

  天子出巡是大事,不過現在大唐窮,李世民也不敢太過鋪張,畢竟楊廣的例子就在前面,三次出巡弄得民怨滔天,全國的百姓都在造反。

  李世民也不想這樣,所以他決定悄悄的去,既不驚動別人,也保證了自己的安全。

  所以,直到李世民離開長安的第四天,大家才知道皇帝跑到恒州去了,朝堂頓時譁然。

  不過李世民也管不到了,他現在已經到了恒州的文縣,站在大唐皇家學院門口的雕像面前,熱淚盈眶。

  他情不自禁的念出了雕像下面的那一行字。

  “向偉大的領袖李世民致敬:吾皇萬歲萬萬歲!”

  念完之後,李世民微微閉上雙眼,然後點了點頭。

  “子文深得朕心,好,好,好啊!”

  房玄齡和長孫無忌對視了一眼,都低下頭偷偷的笑。

  鄭子文這小子這個馬屁是拍到李世民的心坎上了。

  李世民這傢伙其實就和楊廣一樣,都是好大喜功的傢伙,現在看到這個雕像都把他捧到天上去了,能不高興嗎?

  不過當李世民看到他雕像後面的那個寫著“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石碑時,頓時哼了一聲,然後頭也不回的朝前走了。

  房玄齡和長孫無忌再次對視了一眼,然後苦笑著搖了搖頭。

  李世民這次是直接到皇家學院的,並沒有到恒州府,所以鄭子文並不知道他來了。

  直到李世民把皇家學院都參觀完了,來到刺史府的時候,鄭子文才知道。

  因為此時李世民已經站在他的面前了。

  “哈哈,子文,朕來了,朕猜想你一定很驚喜吧?”

  驚喜個毛,驚嚇到是真的!

  你個皇帝不好好待在皇宮裡,到處亂跑是什麼鬼?萬一被人行刺了,還要連累老子!

  不過這句話鄭子文是不敢說的,他現在要做的就是恭恭敬敬的給老李行禮。

  “微臣叩見陛下!”

  “愛卿平身,不要喧嘩!”

  “謝陛下!”

  做了幾次,也算熟練了,鄭子文站起來之後,立刻很狗腿的過來攙著李世民的手。

  “陛下還沒吃飯吧,微臣這就讓人準備。”

  說完,就轉身沖著院裡喊了起來。

  “冬兒,秋兒,快快準備老爺我最愛吃的大餐,老爺我要招待貴客!”

  李世民既然讓他不要喧嘩,就是說他不想表露身份,鄭子文當然明白。

  鄭子文身邊的人之中,見過李世民的其實只有曹二狗和鄭麗琬。

  但這兩個人一個在文縣守著鄭子文的作坊,另一個在京城賣蝗蟲粉,所以現在刺史府裡就只有鄭子文認識李世民。

  盧敏出來之後先是給長孫無忌和房玄齡見了禮,在她看來,鄭子文說的貴客應該是這兩人。

  給兩人行完禮之後,盧敏才看著李世民。

  “這位是?”

  長孫無忌和房玄齡都沒說話,李世民也把目光投向了鄭子文。

  鄭子文頓時一愣,然後乾咳了兩聲。

  “咳咳,這位是相公我家中的長輩,你叫二叔即可。”

  盧敏頓時朝著李世民乖巧的低了頭。

  “二叔。”

  李世民頓時別有深意的看了鄭子文一眼,然後才答應道:“嗯!”

  說著,就把腰間的一塊玉佩摘了下來,然後遞給盧敏。

  “二叔來得匆忙,沒有帶什麼禮物,這個小玩意你就收下吧!”

  盧敏連忙看向鄭子文,發現後者朝著她眨了眨眼睛,她立刻朝著李世民福了一福。

  “謝二叔。”

  說完之後,就把玉佩接了過來,然後退到一邊,鄭子文這才招呼大家入座吃飯。

  吃完了之後,鄭子文才低壓了聲音道:“陛下,劉炳怎麼沒來?”

  李世民一聽,卻笑了起來。

  “他必須呆在京城,否則朕可不放心呢。”

  聽到他這麼說,鄭子文果斷的沒有再繼續問,有些東西知道的多了,也不是什麼好事。

  晚上李世民就住在了刺史府,他住到其他地方鄭子文還真不放心。

  第二天的時候,李世民就提出要看一看鄭子文的護衛隊了,鄭子文早有準備,不慌不忙的帶著李世民去了護衛隊的營地。

  這個營地也是鄭子文讓人新建的,為了儘快建成,動用了超過一千人的青壯勞力,僅僅一個月的時間,就耗費了鄭子文進十萬貫的銀兩。

  營地分別兩部分,一邊是養馬的,而另一邊則是住人,至於訓練的地方,則在營地的外面進行。

  此時正值上午,正是護衛隊訓練的時候,鄭子文他們剛到,就聽到了一陣隆隆的馬蹄聲。

  李世民的臉一下子嚴肅了起來。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7 15:27

第一百九十一章 李世民的震撼

  來到恒州之後,李世民感覺到了很大的觸動,而當他來到恒州的文縣之後,這個觸動變得更大了。

  李世民依稀還記得,當初他們李家從太原起兵的時候就來到過這裡,他回想了一下,距離上一次他來到這裡,已經過去了差不多十年的時間。

  因為這裡的土地實在太貧瘠了,當初這裡可是非常貧窮的,如今這裡的土地依然貧瘠,但卻開始有了繁榮的趨勢。

  皇家書院裡數千人的朗朗讀書聲,還有皇家賽馬場萬人高呼的喧鬧聲,似乎現在都還迴響在他的耳邊。

  相信不出十年,這裡一定會成為一個大城,而這裡的繁華景象會超出自己的想像吧?

  想到這裡,李世民又看了一眼旁邊正騎在馬上打哈欠的鄭子文,頓時微微一笑。

  這個傢伙,真是不簡單呢!

  這時候鄭子文也看到了李世民在看他,立刻咧開了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齒,回應了李世民一個燦爛的笑容。

  怎麼樣,有沒有感受到俺溫暖的笑容?

  顯然,李世民沒有感受到,所以他狠狠的瞪了鄭子文一眼,後者頓時乾咳了兩聲,然後扭過了頭去。

  在鄭子文的引導下,李世民來到了文縣中心的護衛隊營地,然後就聽到了一陣轟隆隆的馬蹄聲,大地都開始震顫起來。

  幾人抬起頭朝聲音傳來的方向看去,立刻就發現了遠處那些騎兵的身影。

  一千匹白馬組成的騎兵隊伍就像一朵從天邊飄來的雲朵,加上護衛隊身上的鎧甲也被鍍了一層銀,在陽光的照射下,看起來亮閃閃的。

  看到這一幕,李世民頓時張大了嘴。

  此刻他心裡出現的第一個念頭,就是把這群傢伙都幹掉,然後搶走他們的裝備。

  等這個念頭從腦海種閃過之後,他才想起這就是鄭子文的護衛隊。

  這哪是什麼護衛隊啊?直接改名叫財主隊好了!

  看著李世民震驚的目光,鄭子文頓時朝著他微微一笑。

  “嘿嘿,陛下,您看我這護衛隊怎麼樣?帥吧?”

  說著,還朝李世民挑了挑眉毛,一臉的挑逗。

  老李的臉頓時黑了。

  “哼!”

  哼了一聲之後就沒有後續了,看起來他打算繼續觀察。

  帶領著騎兵的是正是老刀,看到鄭子文之後,立刻就騎著馬來到了他的身邊,然後翻身下馬,單膝跪地。

  “小人參加老爺!”

  鄭子文笑著點了點頭。

  “起來吧,該是你們表現的時候了。”

  老刀一聽,頓時面色一動,然後站了起來。

  “是!”

  說完,又上了馬,然後帶著一揮手,帶著隊伍朝著營地東邊去了。

  這時候鄭子文才沖著李世民點了點頭。

  “陛下,請隨我來,駕!”

  說完,便一抖韁繩,座下的馬也朝著營東邊的方向奔跑起來,李世民皺了皺眉也跟了過去。

  營地東邊是一片開闊的地域,這是老刀親自選擇騎兵衝刺訓練的地方,鄭子文和李世民他們來到的時候,護衛隊已經排成了一個三角形的陣型。

  這是典型的突擊陣型。

  鄭子文帶著李世民來到這裡之後,距離場地還有一百多米的時候,就停了下來。

  “陛下,咱們就這裡看吧。”

  李世民皺了皺眉,但還是點了點頭。

  這時候鄭子文立刻從懷裡拿出一支紅色的小旗子,然後用力向下一揮!

  當他的旗子揮下去之後,前方的老刀頓時高呼起來。

  “出!”

  瞬間,護衛隊的戰馬開始向前突進,僅僅幾個呼吸間,就完成了起步到衝刺的過程,頓時讓李世民驚訝了一下。

  一千個騎兵組成的隊伍雖然不算多,但也不少了,這麼多人卻可以在幾個呼吸間就完成起步到衝刺的過程,單論機動性來說,算得上是精銳了。

  不過對於一支騎兵來說,光是機動性強可不行,至少也得有一些戰鬥力,這樣在牽制敵人方面也能起到一些作用。

  不知不覺之間,李世民已經用戰場上的眼光開始衡量把這個護衛隊了。

  他緊緊的盯著眼前護衛隊,發現他們已經進入完全的衝刺狀態了,於是他不經像前看去,頓時一驚。

  他發現在正前方站著密密麻麻的人!

  不對!

  李世民很快又反應過來那邊不可能是人,他稍微一想就明白了,那應該是把盔甲用什麼東西支撐起來了。

  想到這裡,李世民頓時微微一笑。

  “不就是用疾馳的騎兵去碾壓這些假人麼?”

  李世民的笑容還沒有落下,忽然一陣排山倒海的聲音傳進了他的耳裡。

  “義之所至,生死相隨!蒼天可鑒,白馬為證!”

  聽到這句話,李世民頓時愣了,這話似乎在哪聽過啊,只是一下子怎麼也想不起來了。

  似乎看出了李世民的疑惑,房玄齡立刻湊了上來。

  “陛下,是出自魏晉公孫瓚的《白馬義從》。”

  李世民頓時點了點頭。

  “哦,對對對!我想起來,就是這個。”

  聽到他的話,鄭子文頓時白了他一眼。

  人家不對你就想不起來,人家一說你就想起來,不知道就不知道唄,裝什麼大尾巴狼?

  很不巧,他這個鄙視的眼神被李世民逮了個正著,後者立刻一巴掌就上去了。

  “啪!”

  正中鄭子文的後腦勺。

  “豎子,你那是什麼眼神?”

  “……”

  這時候說什麼就錯什麼,還不如什麼都不說,幸虧李世民的注意力很快又被遠處的護衛隊給吸引過去了。

  “準備!”

  護衛隊中老刀一馬當先,瞬間踩著馬鐙站了起來,而後面的護衛隊也跟著站了起來,然後瞬間身子開始往後仰。

  李世民頓時眨了眨眼睛。

  他們這是要幹嘛?

  答案很快就揭曉了,護衛隊的騎兵站起來並把身上往後仰,並不是他們閑的無聊,而是為了抽出別在馬鞍後面的投槍!

  投槍其實出現得很早,但似乎不受重視,所以大唐卻沒有把它列為騎兵的制式裝備。

  但鄭子文卻覺得這東西好。

  它最大的好處就是方便訓練,容易掌握,就算是初學者,幾天就能掌握這個武器。

  投槍這東西,說白了不就是拿起來再扔出去麼?

  就連鄭子文這樣不經常鍛煉的人都能玩得轉,更別說護衛隊這樣每天訓練的人了。

  護衛隊的騎兵都踩著馬鐙站了起來,然後身子後仰取出了馬鞍後面的投槍,然後借助馬的衝力,一下將手中的投槍向前扔了出去。

  上千支投槍如同雨點一樣落下,瞬間將前方的那些穿著鎧甲的稻草人擊穿,並直接釘在地上。

  李世民頓時震驚了,他似乎看到了數以百計的突厥士兵被這些投槍命中,並釘在地上哀嚎!

  “這……這是何種何種武器,竟然如此兇殘?”

  說出這話的是房玄齡,作為一個現象級的文人,他看待事物自然有些屬於這個時代的特徵,有些迂腐的慈悲。

  房玄齡的話音剛落,長孫無忌也的點了點頭。

  “沒錯,這個東西很霸道。”

  和房玄齡不一樣,長孫無忌的話裡面透著一股欣賞,畢竟“霸道”一詞,並不都是貶義的。

  而李世民的表情則帶著一股激動。

  “這是專門用來投擲的矛?”

  鄭子文頓時點了點頭。

  “陛下英明,其實我更喜歡叫它投槍,威力比一般的弓箭要大一些,而且整支投槍都是鐵質的,扔出去之後收回來還能再用。”

  李世民立刻補充了一句。

  “而且和適合騎兵在衝鋒的時候使用!”

  常年打戰的他,立刻就在腦海中浮現了一個場景。

  兩支騎兵在相互進行衝鋒的時候,另一支騎兵卻扔出了投槍,然後在對方人仰馬翻的時候掩殺過去。

  勝負基本就揭曉了。

  李世民已經下了決心,等他回去之後,立刻就讓工部製造一批投槍出來武裝他的騎兵。

  突厥騎兵不是喜歡穿皮甲嗎?到時候看老子不把你們紮個透心涼!

  想到這裡,李世民的心情就開始好了起來,臉上也有了笑容。

  “你是怎麼想到這個東西的?”

  鄭子文一聽,頓時得意的點了點頭。

  “其實我聽說代州那邊有些獐子還有野豬什麼的,我就琢磨著什麼時候去弄點回來吃吃……”

  “……”

  媽蛋,整了半天你弄出這麼大殺器,就是為了獵野豬和獐子麼?

  真是明珠暗投啊!

  當即,李世民黑著臉不再搭理他,直接轉過了頭去。

  此時不遠處的騎兵隊伍的進攻已經到了尾聲,只見他們都低下了身子,左手抓緊了馬的韁繩,右手則握緊了長槍,再用把槍身夾到右臂下面。

  看到他們的動作,李世民滿意的點了點頭。

  騎兵之所以比步兵厲害,並不單單是因為騎兵居高臨下,最主要的原因還是騎兵可以借助馬力。

  就像現在護衛隊做的這樣,他們只需要把手裡的長槍握緊對準敵人就行了,戰馬的衝力會很輕易的帶著長槍貫穿敵人。

  這才是騎兵的攻擊方式!

  鄭子文的護衛隊現在做的也是這樣,他們手中的長槍很輕鬆的就貫穿了那些披著鎧甲的稻草人,最前排的騎士手裡長槍上至少都穿了兩個以上的稻草人。

  看到這一幕,鄭子文頓時哈哈大笑起來。

  “甚是勇猛啊,哈哈哈哈,陛下你說是不是?”

  等他轉過頭來,才發現旁邊李世民等人朝他露出一臉的鄙夷。

  鄭子文的笑容頓時嘎然而止。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7 15:27

第一百九十二章 再次封賞

  鄭子文是發自內心的認為自己的護衛隊很勇猛。

  他是生在和平年代的人,到了大唐之後,也是處於平和安定的環境中,戰爭對於他來說,實在太遠了。

  所以,當他看到一千個騎兵摧枯拉朽的碾壓過去的時候,雖然知道對方只是一些沒有生命的稻草人,也足夠他興奮了。

  不過李世民他們卻不一樣,就算是房玄齡和長孫無忌這樣的文臣,也是見過戰爭的人,碾壓假人這種玩意,他們是從心底裡看不上的。

  這是經歷所帶來的差距,所以鄭子文受鄙視再正常不過了,就像他經常用鄙夷的口氣說別人是“大唐土包子”一樣。

  所以說,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而李世民的口氣則顯得更加囂張。

  “像你手下的這群烏合之眾,朕只需要派出五百神臂弩兵,頃刻之間便叫他們灰飛煙滅。”

  鄭子文頓時面無表情的看著他。

  李世民看著鄭子文的表情,正要發怒,忽然想起神臂弩似乎還是對方弄出來的,頓時有些訕訕。

  “這個……朕說的也沒錯……”

  他一邊說一邊就給長孫無忌使了個眼色,長孫無忌一看頓時明白了,這是皇帝尷尬了,讓他想辦法給找個臺階下呢!

  對於這種事,長孫無忌也算輕車駕熟。

  “陛下,您快看,他們過來了。”

  “哦?朕看看,嗯,果然是一支精銳,不錯!”

  鄭子文頓時撇了撇嘴,剛才還說是烏合之眾的,現在就成精銳了,這皇帝翻臉果然比翻書還快。

  還有長孫無忌這個老狐狸,岔開話題的辦法也太生硬了吧?你這樣說和那種說“看,有灰機”的人有什麼不同?

  一點創新能力都沒有!

  正當鄭子文腹誹不已的時候,老刀帶著這群護衛隊就過來了,離著鄭子文他們還有幾十米的時候,他們就從馬上挑了下來,然後牽著馬走了過來。

  “見過老爺!”

  聽到他們對鄭子文的稱呼,李世民頓時想起這群人是鄭子文的私兵,心裡頓時有些不爽起來。

  不過鄭子文之前就和他打過招呼了,他也同意了,作為一個皇帝總不能老是出爾反爾。

  而且李世民也覺得對於現在的他來說,就連突厥的幾十萬騎兵都不放在他的眼裡了,鄭子文這支只是看起來漂亮的騎兵更不算什麼。

  而且真到了打戰的時候,這支騎兵興許還有點用處,還不用花朝廷的錢養。

  這樣一想,老李頓時就覺得心裡舒服多了。

  “噠噠噠!”

  就在這時,李世民聽到了一陣清脆的聲音,他抬頭一看,頓時發現了聲音的來源。

  原來是鄭子文的那些護衛隊的戰馬踩到石頭發出的聲音。

  等等!石頭?

  李世民頓時意識到了一個問題,他們現在站著的地方雖然平坦,但卻有很多的碎石頭,這樣的地方可不是戰馬應該來的。

  應為戰馬本來體重就重,加上還托著一個騎兵,一旦在碎石地奔跑,很容易就弄傷蹄子,進而造成戰馬的損耗。

  不過看鄭子文這一千多匹戰馬精神頭十足的,這麼看也不像是受傷的樣子。

  而且剛才馬蹄踩在石頭上的時候,李世民還很敏銳的發現,那幾匹白馬踩下去的時候,似乎還把幾個薄一些的石頭直接踩碎了。

  什麼時候馬蹄都可以直接把石頭踩碎了?

  這時候李世民才仔細的觀察起了這些戰馬的蹄子,這一看之下,頓時發現了不對。

  那些馬的蹄子上似乎裝了什麼東西?

  李世民立刻就把目光轉向了鄭子文。

  “子文,你的馬蹄子上是什麼東西?”

  鄭子文一聽,頓時笑了,然後翻身就下了馬。

  “陛下,這是我發明的馬蹄鐵,有了這個,就像給馬穿了鞋子,它們就算走在石頭地上也不怕啦!”

  說著,還輕輕的摸索著自己愛馬的那張大長臉,露出一臉的柔情。

  “自從釘了馬蹄鐵,就再也不用擔心我的馬受傷了呢!”

  “……”

  李世民的臉抽搐了兩下,他決定不再理會鄭子文,而是選擇直接下馬,準備親自看一下馬蹄子上究竟是什麼玩意。

  而當他看到鄭子文那匹馬腳下的馬蹄鐵的時候,臉立刻就黑了。

  你大爺的,馬蹄子上都釘一片金子上去,你丫不炫富能死嗎?

  沒錯,鄭子文的愛馬踩著的馬蹄鐵是黃金打造的!

  這種事也就是鄭子文才幹得出來,而且老李還不知道鄭子文的狗都是用金盆吃飯的,要是知道了也不知道他會怎麼想。

  不過李世民也發現了這個馬蹄鐵的作用還有原理。

  經常和馬打交道的人都知道,馬掌是一層很厚的角質層,把馬蹄鐵釘上去其實對它沒什麼傷害,就跟人剪指甲一樣,沒聽說過誰剪指甲會覺得疼的。

  馬蹄鐵這東西也沒那麼高的科技含量,就是一層窗戶紙,老李一看就懂了。

  所以他又激動了起來。

  大唐的騎兵發展不起來最主要就是馬的原因,不單單是戰死的戰馬,長途奔襲對馬蹄的傷害也很大,一場戰鬥打下來,很可能騎兵以後只能當步兵了。

  如今有了這個馬蹄鐵,這個損耗雖然不能說百分之一百,至少百分之三十是有的,李世民又怎麼會不高興?

  皇帝一生氣,自然是要殺人,皇帝一高興,那必須得賞人,恩威並重才是帝王之術。

  所以他要賞鄭子文。

  不過剛要賞,他就發愁了。

  鄭子文當官到現在才一年多的時間,就已經做到了四品官,爵位也到了伯爵,這在大唐已經算是極為少見了,再賞下去,就算朝臣不說什麼,以後他要是再立功怎麼辦?

  賞無可賞,是大忌!

  但不賞也不行,如今他做出了那麼大的貢獻,如果一點表示都沒有,就算鄭子文不說,也肯定會有人說閒話的。

  所以李世民一下子犯了難,沉默了好一會,才開口問鄭子文。

  “子文,你立了功了,但朕現在還不能給你更高的官位和爵位,你想要什麼就和朕說吧,朕儘量滿足你!”

  鄭子文頓時點了點頭。

  “那要不把賽馬場的利潤再從新分分?”

  李世民的笑容立刻就沒了。

  “不要提錢,俗!”

  “……”

  明明就是捨不得,還硬說俗,最受不了你們這些道貌岸然的傢伙,嫌錢俗氣幹嘛不多給我一些?

  不過既然李世民已經這樣說了,這事也就沒辦法了,不過除了錢之外,鄭子文發現自己也不缺什麼了。

  老婆夠了,八大兩小一共十個,自己已經開始有些應付不過來了;官位和爵位也夠大了,就算是錢也夠用了,那麼自己究竟還少什麼呢?

  看著鄭子文一臉犯愁的模樣,李世民立刻皺起來眉頭。

  “想要什麼就直說,不要吞吞吐吐的。”

  聽到李世民的話,鄭子文頓時輕輕搖了搖頭。

  “不是,我感覺我該有的都有了,人家有的我有了,人家沒有的我也有了,所以我是真的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聽到鄭子文的話之後,李世民皺起的眉頭瞬間展開了,他看得出鄭子文說的是實話,所以他很開心。

  “子文,你的優點就是知足,朕喜歡知足的人,所以還會給你更多,你說吧,想要什麼?”

  鄭子文再抓了抓自己的後腦勺,然後眼睛一亮。

  “有了!”

  他立刻沖著李世民就笑了起來。

  “陛下,您還記得當初我給您說的嗎?我呢,就想要一個金磚,然後在後面刻上幾個字,上打昏君下打讒臣,您看……”

  老李的臉頓時黑了。

  “不行!”

  “……”

  人家不說你要讓人家說,人家說了你又說不行,你到底想鬧那樣?

  於是鄭子文一偏腦袋。

  “那我不要了。”

  李世民的臉更黑了。

  “不行,必須得要!”

  說完,李世民似乎想到了什麼,連忙又補充道:“一般的東西就不要說了,必須得是朕也覺得珍貴的東西。”

  “……”

  媽蛋,這不是為難人嗎?珍貴的東西你會捨得給老子?

  看著鄭子文一臉愁容的樣子,李世民忽然眨了眨眼睛。

  “子文,朕還有一個愛女,喚作高陽的……”

  “嘶……”

  鄭子文一聽,頓時倒吸了一口涼氣,毫不猶豫的使勁搖頭。

  “不行!”

  娶高陽公主?你是想要我死啊!

  看著鄭子文拒絕的這麼快,李世民的臉一下子又黑了。

  “給朕一個理由!”

  這還要理由,老子怕死行不行?

  嗯?怕死?

  鄭子文頓時想到了他想要什麼了,頓時朝李世民露出了一臉的笑容。

  “必須,因為微臣已經想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了,等陛下把那個東西給我了之後,如果還願意把公主嫁給我,那我也是沒什麼意見的。”

  李世民的臉色這才好了起來,順便還狠狠的瞪了鄭子文一眼。

  “想得美,東西也想要,公主也想娶,世上哪有那麼美的事,快說吧,你想要什麼?”

  鄭子文頓時點了點頭,然後“嘿嘿”一笑。

  “陛下,其實微臣除了喜歡當官,美女還金錢之外,還特別喜歡自己這條命,要不您給微臣一個牌子,上面刻上‘免死’二字,如何?”

  “……”

  一時間,在場的人全都驚呆了。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7 15:28

第一百九十三章 皆大歡喜

  鄭子文直接開口索要免死牌的行為,頓時讓在場的人都吃了一驚。

  李世民因為早先已經被他求過一次了,所以這一次倒是很快就反應了過來,隨即很痛快的點了點。

  “行,你想要丹書鐵券,給你便是!”

  他的話音剛落,鄭子文還沒有什麼反應,房玄齡和長孫無忌先倒吸了一口涼氣。

  丹書鐵卷就是俗稱的免死金牌,起源於漢代,是朝廷頒發給有功之臣的獎勵,這個傳統到了隋唐越發興盛起來,到了唐代後期,就連太監都得到過這個東西。

  這東西其實說白了也就是一個象徵,皇帝真要想殺誰,一個丹書鐵卷還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這也是鄭子文敢直接開口和李世民要的主要原因。

  這東西長孫無忌和房玄齡都有,所以他們倒是沒有開口反對,這時候要開口反正肯定要被鄭子文記恨的,得不償失。

  所以在李世民答應之後,兩人立刻給鄭子文道了聲恭喜,鄭子文也笑呵呵的點了點頭。

  對於這樣的結果,鄭子文是很滿意了,有了免死金牌,以後朝中對他有意見的人想要背地裡搞他,可就得擔心點了。

  看到鄭子文笑得嘴都快咧到耳根了,李世民也覺得這個獎勵沒白髮。

  皇帝給了臣子獎勵,要是臣子不高興不感恩,那就成了瞎子點燈——白費勁。

  李世民最討厭的就是白費勁的事。

  看了看還在樂個不停的鄭子文,李世民頓時點了點頭。

  “好了,就這樣決定吧,我們也該走了,丹書鐵卷我會讓劉炳給你送來,你就不用去京城了。”

  鄭子文很爽快的點了點頭,不去就不去唄,東西能到手就行了。

  當即,就恭恭敬敬的向李世民鞠了一躬。

  “微臣謝過陛下,陛下一路順風,恒州政務繁忙,請恕微臣不能遠送了。”

  “嗯!”

  李世民微笑的點了點頭,然後翻身上馬,一抖韁繩就準備上路了,正當鄭子文準備揮手和他說再見的時候,他忽然又回過頭來。

  “雖然朕答應了賜你丹書鐵卷,不過如果下次你再敢動手打朕的高明和青雀,朕一定不與你善罷甘休……駕!”

  “……”

  媽蛋,肯定是李泰那個小胖墩告狀了,看老子下去回京城怎麼收拾他!

  李世民並不知道鄭子文已經被他兒子給盯上了,高高興興騎著馬走了。

  房玄齡朝著鄭子文點了點頭,然後也跟了上去,而長孫無忌則笑著朝鄭子文拱了拱手。

  “子文啊,我家沖兒就有勞你多加照顧了!”

  說著,騎著馬也跑了,留下一臉霧水的鄭子文站在原地。

  “照顧?你家沖兒?”

  鄭子文立刻想到了長孫無忌說的沖兒,應該就是他的長子長孫沖,不過這和他有什麼關係?

  想不明白的事就不想了,這一向都是鄭子文的風格,等李世民他們都走了之後,鄭子文頓時朝著一臉呆滯的老刀擺了擺手。

  “好了,今天你們有功,每人獎賞一貫錢!”

  說完之後,鄭子文就在眾人的歡呼聲中騎上了戰馬,然後返回刺史府。

  獲得丹書鐵卷這樣的事是值得高興的,而且也不用藏著掖著,回到刺史府之後,鄭子文也把自己獲得了免死金牌的事告訴了府裡的人,頓時整個刺史府都熱鬧了起來。

  當即,盧敏就讓府裡的下人準備宴席,然後好把親朋好友都叫來,大家一起給鄭子文慶祝。

  房遺愛和杜荷也回來了,他們也知道丹書鐵卷是什麼東西,因為他們家裡也有,不過那是李世民發給他們父親的。

  現在鄭子文也獲得了這個東西,兩人那是又羡慕,又替鄭子文高興,結果三人都喝醉了。

  房遺愛和杜荷都屬於喝醉之後倒頭就睡的那種,兩人醉倒在地之後,就剩在鄭子文一個人在院子裡唱歌。

  對於鄭子文的德性,盧敏是知道的,立刻就讓下人都退開,然後自己也退後幾步,遠遠的看著鄭子文在那裡唱歌。

  “晚風輕拂著澎湖灣,白浪逐沙灘,沒有椰林醉斜陽,只是一片海藍藍……”

  鄭子文的一首《澎湖灣》唱了下來,盧敏聽著覺得挺好聽的,頓時不由自主的想道:“似乎老爺喝醉了也挺好的,還會唱這麼好聽的歌。”

  不過片刻之後,她就不這麼想了。

  鄭子文還在繼續唱歌,曲調還是之前的曲調,詞兒卻完全變了。

  “昨天晚上去作案,提心又吊膽,偷了電視影碟機,還有人明幣,正在老子高興的時候抓進了公安局,公安局呀公安局,我們的根據地……”

  什麼亂七八糟的!

  鄭子文又喝了一杯酒,然後“噗通”一聲,就鑽到桌子下面去了。

  盧敏頓時歎了一口氣,然後才讓冬兒過來幫忙。

  三人女人一起把鄭子文弄去洗乾淨了,然後再扶著他回房歇息。

  等鄭子文睜開眼睛的時候就發現第二天了,頓時安心的笑了起來。

  “吱呀!”

  隨著一聲開門的聲音,盧敏端著一個碗進來了,看到鄭子文在看她,頓時笑了起來。

  “老爺你醒啦,來,把這碗醒酒湯喝了!”

  鄭子文點了點頭,然後坐起來,任由盧敏一勺一勺的把醒酒湯喂到他嘴裡,一邊喝一邊笑。

  看著他的笑容,盧敏頓時也笑了。

  “老爺,想到什麼高興的事了,笑得這麼開心?”

  鄭子文又輕輕的搖了搖頭。

  “不是想到什麼開心的事,而是正在經歷開心的事。”

  說著,他就伸出手來,輕輕的摸了摸盧敏的小臉蛋。

  “老爺我是高興,能有你這麼個賢慧的媳婦,這事跟做夢似的,換了以前,我如果喝醉酒的話,恐怕會人事不知的躺在大街上吧!”

  盧敏一聽,頓時“咯咯”的笑出聲來。

  “老爺就是會哄人家開心,這話你和琬兒姐姐也說過吧?”

  鄭子文聽她說起鄭麗琬,立刻就知道這是女人的攀比心作怪,也不在意,只是搖搖頭。

  “沒,這話老爺只會對你一個人說。”

  盧敏一聽,小臉一下就紅了,把湯喂到鄭子文的嘴裡,然後細心的個他擦了擦嘴角。

  “老爺盡會說漂亮話哄妾身開心,妾身才不信呢!”

  嘴裡說著不信,臉色的笑容卻忍都忍不住,出去的時候,還哼著小曲,看起來心情很好。

  等門關上之後,鄭子文才咂巴了一下嘴。

  “果然,泡妞的最高境界就是泡自己的老婆,看來本座也是達到了最高境界了,唉,高處不勝寒啊!”

  一邊自言自語,一邊就從床上坐了起來,然後邁著八字步走了出去。

  雖然太陽已經升的老高了,鄭子文還是按照以往的習慣,打了一套太極拳,然後才去洗臉喝粥。

  正喝著呢,冬兒就跑了過來。

  “老爺,文縣新任的縣令來刺史府了,正在客廳等著呢!”

  “文縣的縣令?”

  鄭子文頓時一愣。

  在鄭子文看來,文縣就皇家書院,皇家賽馬場,還有正在建設的皇家高爾夫球場的結合體。

  在這裡的人不是大唐書院的學員,就是商人,要不是就是鄭子文請的工人,根本不用治理,要知縣幹嘛?

  等鄭子文到了客廳時,頓時知道要知縣來幹嘛了。

  鍍金唄!

  客廳裡的人正是長孫無忌的長子長孫沖,看到鄭子文之後,立刻站起來向他行禮道:“下官文縣知縣長孫沖見過刺史大人。”

  得,還一套一套的。

  鄭子文立刻就沖著長孫沖擺了擺手。

  “表哥言重了!”

  說著,就走了過去,然後親熱的摟住了長孫沖的脖子,一副哥倆好的樣子。

  “表哥,你要來恒州也不和我說一聲,走走走,我帶你好好參觀一下這個恒州城,等下午再送你去文縣。”

  “呃……那好吧,有勞表弟了。”

  “客氣,客氣!”

  鄭子文摟著長孫沖就出去了,兩人一邊逛恒州城一邊聊天。

  兩人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鄭子文不一會就把長孫沖來的目的給問明白了。

  和他想的一樣,就是來鍍金的。

  他現在知道長孫無忌當初讓他照顧長孫沖是怎麼回事了,於是在回去的時候,鄭子文就試探的問了一下長孫沖。

  “表哥,你來恒州的時候,舅舅有沒有交代什麼?”

  長孫沖很乾脆的就點了點頭。

  “父親讓我都聽你的,愚兄以後就指望表弟了。”

  對於他這樣的回答,鄭子文也很滿意。

  而且從剛才的聊天來看,長孫沖和他爹長孫無忌不一樣,這傢伙沒什麼野心,在鄭子文看來是可以相處的人。

  於是他想了一下之後,才點了點頭。

  “表哥你看這樣好不好,其實這個文縣本身也沒有什麼需要管的,你在我這掛個名就行了,然後你就直接去皇家書院吧,我給你安排做個教導主任,怎麼樣?”

  長孫沖頓時大喜過望,對著鄭子文連連稱謝。

  當初他來的時候長孫無忌就和他說了,說如果可以的話最好進皇家書院。

  不過這事他不好說,沒想到鄭子文卻自己提出來了。

  於是長孫沖心裡原本對鄭子文的那點小小的不滿立刻消失了,反而還覺得有這麼一個表妹夫其實挺不錯的。

  中午在鄭子文那裡吃了一頓午餐之後,下午就高高興興的跟著鄭子文一起去皇家學院報到去了。

  長孫沖屬於那種書生氣比較重的人,看起來斯斯文文的,所以也比較受長孫皇后喜歡。

  鄭子文如今和他處好關係,也有這麼一層關係在裡面。

  俗話說得好,多個朋友多條路,多個仇人多堵牆。

  雖然鄭子文覺得自己是破牆小能手,不過他又不是傻子,平白無故得罪人幹嘛?

  而且自己把原本屬於如今長孫沖的老婆的都搶了,適當的彌補一下人家也是應該的。

  兩人一路說說笑笑的就到了文縣的皇家書院。

  長孫沖第一次來,也被這個書院的規模下了一跳,等他走進去之後,聽著滿書院的朗朗讀書聲時,立刻就知道為什麼他爹長孫無忌想讓他進來了。

  這簡直就是一個鍍金的好地方啊!

  在這裡可以直接避開那些朝堂上的爾虞我詐,只需要在這裡待上幾年,等這裡的學生進入朝堂之後,他們這些“恩師”的地位那還不水漲船高?

  這個道理,就和那些豪門望族是一樣的。

  豪門望族培養家族後輩進入朝堂,而皇家書院培養學生進入朝廷。

  對於豪門子弟,皇帝用起來或許還會有所顧及,但皇家書院的學員等同于天子門生,都是知根究底的寒門子弟,又什麼不放心的?

  官路都鋪好了!

  李世民是皇家書院的院長,他是直接的受益者,而長孫無忌,房玄齡,杜如晦,鄭子文他們四人在學院的副院長,也是受益者。

  如今長孫沖也成了皇家書院的受益者,雖然他沒有什麼野心,不過既然是送到手上的東西,為什麼不要呢?

  對於長孫沖來說,他已經抓住了一個好前程,升官發財名留青史不是夢了,而對於鄭子文來說,現在恒州的官員都到齊了,而且也沒有人和他唱反調,他也很開心。

  最重要的是,恒州的官員一個個都是背景深厚的“X二代”,他們的父親可都是大唐的牛人!

  長孫無忌,杜如晦,房玄齡,蔚遲恭,哪一個是好惹的?

  哪怕為了自己兒子的前程,他們也不會讓別人動恒州的利益。

  有他們在前面為自己擋風遮雨,衝鋒陷陣,自己這個做刺史的也就是輕鬆的多了。

  於是,長孫沖高高興興的在皇家書院住了下來,鄭子文也高高興興的回了恒州府。

  走到一半的時候,天上已經飄起來小雪,而且越下越大。

  “真是麻煩了!”

  鄭子文又捨不得拿鞭子抽自己的愛馬,只能咬著牙跑了一炷香的時候,回到刺史府的時候,手都凍得生疼。

  盧敏他們已經生起了火爐,正在那裡烤火,看到鄭子文來了之後,頓時都跑了過來。

  幫他暖手,幫他拍身上的雪,眾人頓時忙成一團,鄭子文頓時覺得心裡暖暖的,手也不是那麼冷了。

  盧敏一邊捧著鄭子文的手給他哈氣,一臉的心疼。

  “這賊老天,年關都沒到就下這麼大的雪,這麼冷,估計一時半會都停不下來。”

  鄭子文頓時笑了。

  “傻媳婦,下這麼大的雪是好事,百姓明年的收成有望,我們的這些當官也安心,而且最高興的應該是我們的皇帝陛下,既然大家都高興了,你說這場大雪下得好不好呢?”

  盧敏沒聽懂,疑惑的眨了眨眼睛,鄭子文也不再多說,摟著她就進屋了。

  和鄭子文說的一樣,在皇宮裡的李世民已經高興得挑了起來。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7 15:28

第一百九十四章 戰前準備

  隨著貞觀三年的到來,關中地區日益寒冷,隔三差五的就下雪,而且一次比一次大。

  對這個情況鄭子文早有預料,所以在兩個月前恒州第一場雪到來的時候,就讓尉遲寶琳派人收集草料儲存起來,以便應付這場可能會延綿幾個月的大雪。

  果然,和鄭子文想的一樣,大雪接連下了兩個月,不過因為他準備充分,所以雲嵐縣的牛並沒有受到太大的影響。

  至於文縣的戰馬,那些傢伙可不是單單草料就能滿足的,豆、面、糧草,什麼都不能少,比人家尋常百姓花銷都多。

  不過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既然花了那麼大的代價把護衛隊建立起來,也不能讓它成為擺設。

  所以哪怕是下雪天氣,鄭子文也讓他們的訓練停止下來,糧餉、衣物、食肉什麼都不少他們的,唯獨要求他們好好訓練。

  鄭子文在恒州訓練上千人的護衛隊,而李世民卻在長安城外訓練幾萬人的騎兵軍團。

  經過兩個月的精心整編,加上駙馬府那邊源源不斷的送進銀兩,李世民很快就組建起了一支五萬人的騎兵軍團。

  這些騎兵都是仿照了鄭子文的護衛隊,士兵們穿著皮甲和鐵皮製成的輕甲,馬鞍後配置一根投槍,制式裝備是九尺長的長槍。

  而戰馬的腳下也都釘好了鐵質的馬蹄鐵,踩著地上發出承重的“咚咚”聲。

  除了這五萬騎兵之外,李世民還組建了兩萬人的神臂弩軍團,三萬人的陌刀軍團,還有十多萬人的常規步兵軍團。

  總兵力超過了二十萬!

  明眼人都知道,李世民是準備要動真格的了。

  事實也是這樣,連關內都下了這麼大的雪,關外自然不必說。

  突厥人的牛羊在這場大雪中肯定耗損的很嚴重,恐怕支持不了多久,他們就會南下劫掠大唐的百姓。

  而李世民也是在等一個藉口。

  所以兵團組建了之後,李世民就讓他們駐紮在京兆府附近,一邊練兵,一邊負責警戒。

  隨著年關的日益臨近大雪越來越大,停的時間越來越小,李世民的心情就越來越激動。

  “快了……快了……”

  終於,在貞觀三年到來之際,一聲急報送到了李世民的案頭。

  突厥人來了。

  這次不是之前的那種時常犯邊的小股部隊,而是上萬人的大部隊入侵大唐劫掠。

  他們由安北都護府進入大唐,然後一路順著豐州、碩州、勝州、代州進行劫掠,眼看著就兵臨太原了,這時候李世民的軍隊也趕到了。

  不趕到也不行了,太原府是老李家的“龍興”之地,要是被突厥人給搶了,李世民就一點臉面都不剩了。

  不過突厥人是來打劫的,並不是來打戰的,看到大唐的正規軍來了,也不糾纏,帶著戰利品就撤回了草原。

  按照他們的想法,這事就和以往兩年一樣,搶了就搶了,難道大唐還會打他們不成?

  突厥兵強馬壯,控弦之士百萬,就算打,他們也不怕!

  他們覺得自己很有底氣,可惜他們忘了,這場大雪已經把他們的底氣消磨得差不多了。

  頡利可汗是草原上的王,但他老了,如今他已經五十歲了,大草原也不再是鐵板一塊。

  雪災過後,薛延陀脫離了突厥自稱汗國,等頡利可汗收到消息的時候,大唐的兵馬已經從隴右的北庭都護府進入突厥了。

  大唐對外宣稱頡利破壞了“渭水之盟”,所以大唐對他進行討伐。

  帶兵的是李勣和李靖,在薛延陀的接引下,他們直接進入突厥,從阿爾泰山的腳下出發,朝著突厥牙帳的所在地哈爾和林開始進發。

  收到消息後,頡利可汗立刻派出了十萬兵馬迎擊,準備讓大唐嘗嘗突厥騎兵的厲害。

  把兵派出去之後,他就已經開始琢磨起來了。

  “這次戰打完了之後,該讓李世民賠多少錢才好呢?”

  頡利對這場戰鬥是很有信心的,而且派出去的大將也是他最信任的將領,都是勇猛善戰之輩,所以這場戰役沒有打不過的道理。

  但他失望了。

  第二天他是被傳令兵從睡夢中喊醒的。

  “稟告大汗,我們兵敗了,雅爾金將軍戰死,阿史那杜爾將軍被俘!”

  “嘶……”

  頡利一聽,頓時大驚失色。

  “這怎麼可能?”

  傳令兵跪在地上,連頭都低下去了。

  “大汗,唐人的弓弩十分厲害,不但射程比我們的弓箭遠,而且一箭就可以擊穿我們兩名勇猛的突厥勇士,他們的騎兵也非常厲害,在亂石灘也能戰鬥,我們的十萬大軍全軍……覆沒了。”

  隨著傳令兵把頭磕了下去,頡利可汗頓時瞪大了眼睛,他一把將傳令兵從地上揪了起來。

  “你說謊,嬴弱的唐人怎麼會如此厲害?說,是不是阿史那杜爾叛變了!”

  頡利這樣想也是有他的道理的,薛延陀已經叛變了,而阿史那杜爾其實是他的親侄子,用草原上的話說就是他也有當大汗的資格。

  聽到頡利可汗說阿史那杜爾叛變的時候,傳令兵頓時使勁搖頭起來。

  “不是的,大汗,阿爾納杜爾將軍沒有叛變,是真的被俘了!”

  頡利正準備說什麼的時候,忽然又一個傳令兵跑了進來。

  “回稟大汗,突利小可汗帶著十萬大軍叛變投敵了!”

  聽說自己的另一個侄子叛變了,頡利可汗頓時傻眼了。

  突厥所謂的“控弦百萬”,其實這些兵馬是把所有的部落的兵馬都算上的。

  現在薛延陀叛變了,大軍少了二十萬,阿史那杜爾戰敗,又少十萬,突利反水,又少了十萬。

  一下子四十萬大軍沒有,所以頡利懵了。

  剩下的六十萬大軍裡面,其實也只有大約二十萬在他的手裡,其他的四十萬都是在別的部族首領那。

  如果是他全盛時期,這六十萬他都能調派得動,但現在的話,能調得動十萬就算是長生天保佑了。

  他甚至都不敢做得太過分,否則剩下的部族再反水跑去大唐那邊,他就是真的完了。

  也就是說,他現在可以指揮的人馬,還有三十萬!

  想到這裡,他立刻看向傳令兵。

  “來了多少漢人?他們有多少騎兵,帶了多少糧草?”

  傳令兵才搖了搖頭,然後頡利的眉頭皺得更深了。

  他有了一種很不祥的預感。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7 15:28

第一百九十五章 擊破突厥

  和內心充滿不安的頡利相比,打了勝戰的李勣和李靖,則顯得高興無比。

  李勣此時正在帳篷裡擺弄著一架神臂弩,臉上笑得跟一朵花似的。

  “果然是神兵利器啊,突厥人的鎧甲在它面前,簡直就跟紙糊的一樣脆弱,藥師,捷報送出去沒有?”

  在他旁邊坐著的正是李靖李藥師,聽到李勣的話之後,頓時笑著點了點頭。

  “捷報已經送出去了,不過說實話,連我都沒想到我們可以直接正面迎擊突厥人,而且還可以取得這樣的大勝。”

  和李勣一樣,李靖的神色也有幾份激動。

  “我已經統計過了,戰損不過半成,而且主要還是步兵多一些,騎兵和神臂弩兵幾乎沒有什麼折損!”

  聽著他的話,李勣立刻點了點頭。

  “那是自然的,為了這個神臂弩,陛下可是連女兒都嫁出去了呢,哈哈!”

  看著哈哈大笑的李勣,李靖卻露出一絲苦笑。

  “有了這個神臂弩,就算是隨便來一個將領,只要不是一個草包,打贏突厥人都沒問題。”

  李勣頓時笑了。

  “藥師,你太看輕自己了,如果換了別人來,或許可以擊敗突厥,但能取得這樣的大勝的,整個大唐,唯有我二人而已。”

  聽著他的話,李靖頓時笑了。

  他們都是武將,而武將的驕傲,只有在戰場上才能體現出來。

  隨著李勣和李靖兩人不斷的向突厥進兵,捷報也不斷的傳進長安。

  終於,在貞觀三年二月的時候,這場歷時三個月的戰爭,以頡利可汗的敗逃而落下了帷幕。

  打贏了戰爭之後,李勣他們高高興興的班師回朝了,由於大雪把突厥的牛羊都凍死得差不多了,所以這一次的戰利品主要是些金銀器皿和珠寶。

  除此之外,就是繳獲的突厥戰馬和一些被俘虜的突厥人,邊境上的奴隸市場又熱鬧了起來。

  將士們回朝之後,李世民自然免不了再對他們進行犒賞一番,然後君臣同樂,開懷暢飲。

  喝醉了之後,興高采烈的老李還當場來了次劍舞,而且還唱了歌,如果鄭子文在場,他一定會覺得這首歌很熟悉。

  “無敵是多……多麼寂寞……無敵是多……多麼空虛……”

  時隔一年,李世民覺得現在的他有資格唱這首歌了。

  當然,無敵的老李也沒有忘了鄭子文這個幕後功臣,趁著醉意,直接就讓人把自己的障刀給鄭子文送了過去。

  障刀的長度大約在五十釐米左右,相當於兩把匕首的長度,主要用於近身禦敵。

  君王給臣子送刀只有兩個含義,一個是讓他自殺,一個是讓他殺人。

  李世民自然是不會讓鄭子文自殺的,那麼也就是第二個意思。

  在別人看來,李世民賜予鄭子文障刀的含義,就是等於告訴所有的人。

  “朕的刀給鄭子文了,這把兇器是朕給他的,如果他殺了人,你們可以來找朕。”

  生殺大權,這是一個很大的權力了,所以當第二天李世民酒醒之後立刻後悔了。

  不過他想派人追已經晚了,送刀的是千牛衛的士兵,按照他們的速度,這時候恐怕路程都已經走了一半了。

  追是追不上了,這個賞賜是鐵定要落到鄭子文的手裡了,再後悔也已經晚了。

  如今李世民也只能期望鄭子文拿到這把刀之後,別鬧出什麼亂子來。

  事實上他真的想多了,對於鄭子文來說,拿磚頭打人鼻樑是沒什麼問題,不過殺人還是免了。

  而且對於他賜予障刀這個獎勵,鄭子文還不領情。

  朝廷打贏了突厥這事早幾天就傳到恒州這邊了,百姓們都歡欣鼓舞的,所以鄭子文自然是很早就知道了這件事,不過對於老李只賜自己一把障刀這件事,還是有些不爽。

  “就給老子一把破刀,也不拿點實惠的東西,真小氣!”

  他鄭子文好歹也是三觀正常的好青年,又不是窮凶極惡的罪犯,那把刀幹嘛?

  所以當他拿到李世民賜予的障刀之後,只是稍微興奮了一下,然後就把它扔到自己臥室的箱子裡去了。

  想他鄭子文好歹也是堂堂的一州刺史,手底下還養著上千人的護衛隊,就算遇到事,還用得著他掏刀子?

  所以說,對於鄭子文來說,障刀這種東西除了收藏也沒什麼用了。

  幸虧李世民不知道鄭子文的想法,否則一定會氣得七竅生煙。

  而對於鄭子文來說,最高興的莫過於鄭麗琬從長安回來了。

  蝗蟲粉在上個月的時候就全部賣完了,銀子也全都進了李世民的口袋,所以鄭麗琬自然也就又回到了恒州。

  正所謂“小別勝新婚”,為了表示對鄭麗琬的歸來表示歡迎,吃過晚飯洗過澡之後,鄭子文還特別叫上了盧敏一起進了鄭麗琬的房間。

  最終,鄭子文以一敵二,成功完成雙殺。

  不過也不是沒有代價的,他第二天的時候一手扶著腰,一手扶著牆出來,就是鐵證。

  和鄭麗琬一起回來的熊二看到他這個模樣,頓時搖了搖頭。

  “老爺,俺在長安聽人說了,少年不知精可貴,老來望女空流淚。”

  “……”

  沉默了一會,鄭子文頓時一腳就踹了上去,然後就是給他劈頭蓋臉一頓揍,一邊揍一邊罵。

  “媽蛋,去了長安幾個月漲見識了是不是?敢教訓起老爺了,信不信老爺我把你蛋蛋割了,送你進宮給劉炳作伴?”

  熊二一聽,急的眼淚唰的一下就出來了,一邊用雙手捂著自己的二弟,一邊拼命的搖頭。

  “嗚嗚……老爺,我錯了,不要割我的蛋蛋……”

  話音剛落,後腦勺立刻挨了一巴掌,回頭一看,就看到一臉憤怒的熊大。

  “你會不會說話?盡會惹老爺生氣,白給你吃飯了,老爺就算把你蛋蛋割了也是你活該!”

  “嗚嗚……”

  看著熊二哭得更厲害了,熊大頓時欣慰的點了點頭,然後看向鄭子文。

  “老爺,俺弟弟不會說話,你就原諒他吧,老爺怎麼可能會看著女人流眼淚呢?”

  鄭子文頓時笑了。

  “不錯,還是熊大你懂我,老爺我這輩子都不會看著女人流眼淚的。”

  “那是!”熊大看到鄭子文笑了,立刻就高興的笑了起來:“其實像老爺這種人,肯定會死在女人的肚皮上面的。”

  鄭子文:“……”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7 15:28

第一百九十六章 尉遲寶琳被咬了

  鄭子文發現他犯了一個錯誤,那就是他對熊大和熊二這個兩個二貨認真了。

  所以他輸了。

  對於像熊大熊二這樣的二貨,只需要伸出腳來踹就行了,指望他們嘴裡說出一番好話讓自己開心,這種事顯然是不可能的。

  會拍馬屁的是曹二狗,而不是熊大熊二。

  說起曹二狗,鄭子文忽然有些想他了,這傢伙除了過年的時候回來了一趟,這幾個月都呆在文縣的作坊裡,貌似很忙的樣子。

  “要不乾脆去看他一下,順便看看我的作坊怎麼樣了。”

  鄭子文一向都是想到就做的人,和鄭麗琬他們打了個招呼,騎著自己的馬就朝文縣去了。

  文縣如今也是有模有樣了,左下角是鄭子文的賽馬場,現在已經步入正軌,每天光是賭馬的收入就達到了上千貫,隱隱露出“恒州聚寶盆”的崢嶸。

  左上角是快要建好的高爾夫球場,不過受到大雪的影響,想要投入使用還得半年。

  右下角自然就算文縣的標誌——皇家書院,這裡現在已經很有名氣了,就連一些沒有考中科舉的秀才,也會選擇來這裡讀書,順便找點當官的門路。

  右上角則是文縣如今的縣城所在地,很多作坊、商鋪之類的都在這裡,供應著文縣的吃穿住行。

  而鄭子文的護衛隊營地就建在文縣的正中間,一旦哪裡出現突發事件,也可以隨時趕到。

  最重要的是,鄭子文叫他們的時候,可以隨叫隨到。

  比如現在鄭子文準備去文縣的縣城裡看看曹二狗,不過一個人去多沒面子,所以他直接叫了一半的護衛隊過來,幾百人氣勢洶洶的就去縣城了。

  像後世那種出行帶著十幾輛車隊的簡直弱爆了,本大爺出行都是幾百個武裝到牙齒的騎兵!

  這就叫排場!

  鄭子文的排場很大,若不是因為守城的士兵認識他們,差點就關城門放狼煙了。

  為了避免恐慌,鄭子文最終還是沒有把這群衛兵都帶到城裡去,而是一個人騎著馬進了城。

  進了城之後,鄭子文直接就去了工坊那裡,老遠的就看到曹二狗用手撐在下巴在那裡發呆,頓時微微一笑,然後跳下馬來。

  “喂,二狗,老爺我來看你啦!”

  曹二狗頓時回過神來,抬頭一看,然後小跑的就過來了,一邊幫鄭子文牽馬,一邊笑了起來。

  “爺,您怎麼來了?”

  鄭子文朝著他擠了擠眼睛。

  “不是說了嗎?當然是看看你有沒有偷懶了。”

  曹二狗一聽,頓時嘿嘿一笑,然後抓了抓自己的後腦勺。

  “爺,不是小的偷懶,其實是現在咱們的生意已經不好做了,您瞧這些桌子,都快碼成山了。”

  鄭子文回頭一看,發現果然工坊裡到處都是碼放整齊的斯諾克球桌,單單他看到的,就差不多有數百張了。

  “怎麼會剩下這麼多,去年的時候不是挺好賣的麼?”

  聽到鄭子文的話,曹二狗卻搖了搖頭,然後歎了口氣。

  “唉,老爺你有所不知啊,去年是挺好賣的,可是現在周邊的州郡已經有人會仿造咱們的斯諾克球桌了,而且賣得比咱們的便宜……”

  曹二狗沒有再繼續說,鄭子文也知道他的意思了,所以也點了點頭。

  “行了,爺知道了,現在這個咱們也不需要靠這個賺錢了,你自己看看什麼時候合適就把這個工坊給賣了,虧點無所謂,然後回刺史府去,你可是咱們府的管家,缺了你可不行!”

  鄭子文一席話說下來,曹二狗頓時感動得哭了。

  “老爺……嗚嗚……是小人錯了,沒想到老爺這麼看重小人……嗚嗚嗚嗚……”

  他一邊哭一邊用袖子擦眼淚,然後朝著鄭子文點了點頭。

  “老爺您放心,最遲兩天,小的就把這裡的事處理了,然後回去安心伺候老爺!”

  “嗯!”

  鄭子文頓時點了點頭。

  “好,那老爺我就先回去了。”

  曹二狗立刻就把手裡的韁繩遞給了鄭子文。

  “老爺慢走!”

  鄭子文再次點了點頭,騎著馬就離開了文縣的縣城,然後帶著城外的幾百名護衛隊騎兵呼嘯而去。

  看過了曹二狗之後,鄭子文就打算打道回府了,所以就讓老刀把護衛隊的騎兵都帶回營地,然後一個人騎著馬回到了刺史府。

  這時候已經差不多天黑了,鄭子文剛進刺史府,就聽到了裡面傳來雪獒東贊的吠叫聲,頓時有些疑惑起來。

  “有客人?”

  東贊是鄭子文養了一年多的狗,鄭子文當然熟悉它的德性。

  這傢伙除了鄭子文和負責喂它的冬兒,其他人誰都不理,但是能叫成這樣的,肯定是來了生人。

  這傢伙就這樣,只要對方不走,它就一直叫個不停,就跟在趕人似的,除了鄭子文誰叫也沒用。

  加快腳步走了進去之後,鄭子文便叫了一聲。

  “東贊!”

  “嗷?”

  東贊立刻就看到了鄭子文,然後就開始使勁的往前沖,拉得那條銀鏈子“唰唰唰”的響。

  鄭子文一看就心疼了,然後直接跑過去把它給放了。

  “嗚……”

  似乎是因為一整天沒看到鄭子文,東贊立刻就把自己的大腦袋伸了過來,在鄭子文身上蹭啊蹭的。

  就在這個時候,院子外面立刻傳來了一個熟悉的聲音。

  “哈哈,二叔,我老遠就聽到你的聲音了,你……”

  鄭子文頓時回過頭來,然後大叫了一聲。

  “小心,內有惡犬!”

  他一邊叫一邊伸手去抓東贊的脖圈,可惜手一滑,沒抓到。

  於是惡犬直接撲了出去。

  “嗷嗷嗷嗷……”

  “媽呀……”

  “嗷嗷嗷嗷……”

  “啊……”

  在這個大唐,會叫鄭子文二叔的只有一個人,那就是尉遲寶琳。

  鄭子文不知道為什麼這麼晚了,他還會從雲嵐縣趕到恒州府來。

  也不知道為什麼他作為一個武將,居然一個回合就被東贊給按倒了。

  他只知道,尉遲寶琳受傷了,而且傷勢不輕。

  東贊的戰鬥力鄭子文還是第一見,總的說來,十分強悍。

  從它發出攻擊,到鄭子文沖出去把它趕走,在這短短幾秒鐘的時間裡,尉遲寶琳的後臀就少了一兩肉。

  唯一值得慶倖的是,東贊的身體很健康,鄭子文不用擔心尉遲寶琳會因此得狂犬病什麼的。

  鄭子文一邊把尉遲寶琳扶到自己的臥室,一邊吩咐冬兒他們去找拿酒。

  冬兒的動作很快,不一會就把酒拿來了,鄭子文一邊讓尉遲寶琳匍匐在床上,一邊就打開了酒罈。

  當鄭子文把酒罎子打開的時候,尉遲寶琳頓時吸了吸鼻子,因為疼痛而抽搐的臉上也有了笑容。

  “二叔果然懂我。”

  說著,還咽了一下口水,一副“我很饞”的樣子,看著他的樣子,鄭子文頓時就笑了。

  “你自己就守著駙馬醉的作坊,想喝就喝唄。”

  沒想到尉遲寶琳卻搖了搖頭。

  “這些酒是要運動長安城的禦酒閣的,售賣之後就是我大唐將士的軍餉,我不能喝!”

  這個死腦筋!

  鄭子文頓時搖了搖頭,然後拿出一個碗來,滿滿的倒了一晚,遞給尉遲寶琳。

  “喏,這個不是禦酒閣的,是你二叔的,喝吧!”

  尉遲寶琳頓時笑嘻嘻的接過了過去。

  “謝謝二叔!”

  說完就接過碗來,然後一飲而盡,然後長長的呼出一口氣,一臉的舒爽。

  鄭子文從他手裡接過了碗,然後又倒了一碗,尉遲寶琳正準備伸手去接,卻發現鄭子文根本沒把那碗酒遞給他,而是沖著他笑了起來。

  “現在咬緊牙齒!”

  “呃?”

  正在他發愣的時候,忽然感到自己的後臀處一陣劇痛傳來,他頓時忍不住大叫了起來。

  “嗷……”

  大叫了一聲之後,人也蹦起來,卻被鄭子文按住了。

  “別動,是男人就忍著點!”

  尉遲寶琳咬著牙,額頭處都開始有汗珠掉下來。

  “二叔……你……”

  看著他委屈的神情,鄭子文卻歎了口氣。

  “你的傷口不進行消毒的話,就會感染,發炎,化膿,二叔這是為你好。”

  聽到鄭子文的話,尉遲寶琳頓時一愣。

  他不知道什麼是感染和發炎,不過他知道什麼是化膿。

  尉遲寶琳是上過戰場的,他見過那些士兵受傷後,傷口流膿,最後死亡的例子,郎中說這是“邪氣入體”。

  所以,現在聽到鄭子文的話之後,他立刻皺了皺眉頭。

  “二叔的意思是,然後傷口淋了酒之後,就不會化膿了?”

  鄭子文頓時點了點頭。

  “沒錯,不過必須得烈酒才興,我現在用的這個只是暫時湊合著用,所以數量得大一些,你再忍著點。”

  “二叔您先等等……啊……”

  看著正在咬被子的尉遲寶琳,鄭子文頓時眨了眨眼睛。

  “寶琳,你剛才想說什麼?”

  “……”

  過了一會,尉遲寶琳才緩過神來,然後歎了口氣道:“二叔,你說這酒對那些被刀劍弄傷的人有沒有用?”

  鄭子文一聽,頓時皺了皺眉頭。

  “有用,但也看情況,如果那些刀劍是鏽的,就必須把傷口先用鹽水清洗一邊,然後再用酒精消毒。”

  “酒精?那是何物?”

  看著尉遲寶琳疑惑的眼神,鄭子文連忙給他解釋起來。

  “酒精就是比駙馬醉更烈幾倍的酒!”

  尉遲寶琳一聽,頓時愣了。

  “比駙馬醉還要烈?那能做出來麼?”

  鄭子文頓時笑了,然後很堅定的點了點頭。

  “能!”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7 15:28

第一百九十七章 普及種牛痘

  蔚遲恭的運氣很差,剛來刺史府就被鄭子文的狗給咬了。

  同時,他的運氣也挺好,因為那狗並沒有咬到他的大血管,所以在鄭子文用酒給他消毒並包紮之後,血很快就止住了。

  他如今受了傷想走也走不了,所以只能在駙馬府裡養傷。

  第二天的時候,曹二狗就回來了,鄭子文就把照顧尉遲寶琳這個事交給了他,然後自己出發前往雲嵐縣。

  其實尉遲寶琳之所以那麼晚還跑到恒州府來,也就是為了雲嵐縣的事。

  而且這事還和鄭子文有關係。

  鄭子文離開雲嵐縣的時候,就告訴了上牛村負責幫他養牛的村正,讓他下一次發現牛痘的時候要及時到縣衙稟告。

  時隔一年,牛痘再一次出現了,所以上牛村的村正立刻把這個事告訴了如今的雲嵐縣知縣尉遲寶琳。

  尉遲寶琳知道了這個事是鄭子文交代的,也不敢大意,所以才急急忙忙的跑到刺史府來向他彙報這件事,沒想到還被鄭子文的狗給咬了。

  好在他也不是完全沒有收穫,知道了可以阻擋風邪入侵的酒精,就是他的收穫。

  接著這次機會,他請求鄭子文在釀酒的時候,順便做一些酒精出來,以便在將來遇到戰爭的時候,可以減少大唐將士們一些不必要的死亡。

  對於他這個請求,鄭子文自然是滿口答應的。

  酒精不是用來喝的,所以自然不用考慮口感,把頭酒再蒸餾兩遍也就差不多了。

  本來頭酒的度數就差不多達到了五十多度,再蒸餾兩遍,至少也能達到七十度左右。

  用於消毒來說,這個度數差不多了。

  這個事對於鄭子文並不算什麼麻煩事,這個時候曹二狗的老婆就在雲嵐縣的酒坊裡,所以鄭子文直接把這個事情交給了她。

  思密達在恒州也呆了一年多的時間了,雖然漢語依然不流利,但很多話是可以聽懂的,所以鄭子文只話了半天的時間,就教會了她怎麼蒸餾消毒用酒精出來。

  剩下的事鄭子文就不管了,等尉遲寶琳回來之後他自然會處理,所以他直接帶著十幾個護衛隊的騎兵去了上牛村。

  到了上牛村之後,鄭子文也沒有囉嗦,直接就讓村正把那些生了牛痘的牛都趕出來。

  這次生了牛痘的牛只有幾頭,鄭子文為了快一些,就直接讓人準備了幾輛馬車,然後把這幾頭生了牛痘的病牛拉回了文縣。

  鄭子文把這些生了牛痘的病牛拉到文縣的目的,當然是為了給文縣的學生們種牛痘了。

  大唐皇家學院現在有四千多個從各地來的學員,大家都是集中在一起念書,萬一誰得了天花,那不是把整個皇家學院一鍋端了?

  鄭子文建立皇家學院是為了自己以後留條退路的,要是因為天花而功敗垂成,他可接受不了。

  鄭子文先給種牛痘的是他特別班的學員們,對於這群傢伙,鄭子文選擇用最直接的語言。

  “兔崽子們,師父給你們發福利了,把胳膊伸出來讓師父割一刀,你們這輩子都不會得天花了。”

  於是有人小心翼翼的問了一句。

  “師父,那得出幾百兩銀子?”

  原本鄭子文不打算要錢了,但被他們這麼一問,乾脆就伸出了一根手指頭。

  他的意思是給一兩銀子意思一下就行了,但這些特別班的學員們卻會錯了意。

  “哇,一百兩這麼便宜?”

  “師父今天改性子了,誰要請客?”

  “我我我!”

  “……”

  鄭子文這才想起,這群傢伙已經習慣了用“百兩”這個單位,不過既然他們都這麼高興,鄭子文也不能薄他們的面子,一百兩就一百兩好了。

  然後在他們歡天喜地的笑容裡,鄭子文拿著蘸了牛痘液的小刀,給他們一人來了一刀。

  當天晚上,這群傢伙全都發了高燒,不過幸運的是天還沒亮就退燒了,身體素質很不錯。

  解決了這群傢伙之後,剩下的就是學院的教書先生和那些小孩了,由於人太多的緣故,所以鄭子文選擇先給教書先生種牛痘,然後讓他們給學生種牛痘。

  當然,這些都是免費的,知道了這事之後,特別班的學員們還惆悵了好長一段時間。

  十多天之後,看著皇家學院的學員們都被種了牛痘,鄭子文的心也就放了下來,然後就把牛都交給了老刀。

  鄭子文的意思是讓他負責給護衛隊的騎兵都種上牛痘,等完事了,再把這些牛分到了恒州的幾個郡縣,讓當地的官員把種牛痘這件事推行下去。

  如今鄭子文已經是一州的刺史了,對於他的命令,各州郡的執行力度當然比他還是縣令的時候要強得多。

  而且鄭子文還有一千人的護衛隊,並不缺少人手,這件事很快就被推行了下去。

  鄭子文並不知道的是,其實還有一頭生了牛痘的牛已經被送到了長安,並且還出現在了李世民的面前。

  這是李世民第二次聽說牛痘,一年前他就聽說了鄭子文用這個牛痘預防天花病,當時王珪還因為這件事彈劾了鄭子文,已經被他貶到代州去了。

  如今鄭子文又開始推行這個東西,而且已經在皇家書院實行了,根據杜如晦的奏摺,整個皇家學院四千多學員全都種了牛痘。

  症狀也是一樣的,都是白天種了牛痘,晚上就發高燒,然後第二天早上就退燒,恢復如初。

  李世民問過太醫,太醫們都說牛痘是“風邪”,正是因為風邪入侵才導致人發高燒。

  對於牛痘能不能預防天花,太醫們都沒有做出答覆。

  他們覺得這不可能,但又怕得罪鄭子文,所以選擇了閉嘴。

  孫思邈卻提出了不同的意見,他覺得可以試一試。

  於是他試了,並且當天晚上也發了高燒,等他第二天也恢復之後,李世民也一咬牙,給自己種了牛痘。

  作為皇帝,他比一般人小心,也比一般人惜命。

  十多年來,他從秦王到皇上,親眼目睹了長安城裡幾次天花爆發時的慘狀。

  百分之八十的死亡率讓人觸目驚心!

  後宮的嬪妃們得了天花之後,運氣好的就直接被送出宮,然後讓她們自生自滅,運氣不好的,還沒等結果出來,就被扔到哪個角落活埋了。

  所以每次一爆發天花,整個長安,包括皇宮在內,都是人心惶惶的。

  李世民很不喜歡這樣的感受。

  對於鄭子文,他是信任的,而且鄭子文也從來沒有讓他失望過。

  上一次的蝗災,是鄭子文以一己之力扭轉了局面,消除了對他統治的不利因素,還給他博得了一個明君的名聲。

  而這次擊敗突厥,如果沒有鄭子文的神臂弩,馬蹄鐵,還有投槍,就算他能擊敗突厥,損失肯定不小,說不定幾年都緩不過氣來。

  所以李世民相信,這一次鄭子文也不會讓他失望。

  老李是個狠人,給自己種了牛痘之後,立刻給自己後宮的嬪妃們都種上了,就連自己的兒子、女兒都不例外。

  知道了李世民的做法,長孫無忌,房玄齡等人也紛紛效仿,一方面是為了捧李世民的臭腳,另一方面他們覺得這事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反正就是發個高燒,又不會死人,萬一天花來了,說不定還真得救了呢。

  在這樣的想法下,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長安城裡的大多數官員也完成了種牛痘的過程。

  唐人喜歡跟風,無論好不好,只要大家都做了,那麼自己就想去做做。

  當初魏晉時代出現的五石散吃死不少人,但如今大唐還是有很多文人在吃,這就跟風的作用。

  如果不是因為鄭子文的原因,李世民把練金丹的道士給砍了腦袋,說不定現在還有很多人每天嗑藥,時刻準備駕鶴西遊。

  現在種牛痘儼然已經成了一種風氣。

  你種我也種,不就是在手臂上劃一刀麼?怕個毛啊!

  偶爾也會有人相互打招呼。

  “你種過牛痘沒有?”

  “啊,種過種過,我現在感覺身輕如燕,渾身有使不完的勁兒。”

  像這樣的,我們管他叫做心理作用。

  這事李世民本來也沒打算瞞著,牛痘的由來很快就傳遍了大唐,很多農戶在發現自己的牛得了牛痘之後,立刻一改以往那種愁眉苦臉,反而高高興興的就拉著牛去牛市賣了。

  得了牛痘的牛,價格是普通牛的好幾倍!

  於是,在鄭子文還不知道的情況下,種牛痘之法開始在大唐普及了。

  當然,還是有那麼一幫人在這時候上躥下跳的,說鄭子文妖言惑眾,蒙蔽聖上。

  對於這些人,李世民採取了聽之任之的態度。

  你們說的我都聽著,等你們說完了,我該怎麼做,還是怎麼做。

  李世民的態度也把這些人激怒了,於是他們採取了一個比較激進的辦法——跪在大殿門口。

  但凡是鐵骨錚錚的文臣們,大體都喜歡用這個方式表達對皇帝的不滿。

  按照他們以往的經驗,最多兩天李世民就會服軟,因為他們知道,李世民對名聲看得很重。

  一想到自己等人可以搬倒鄭子文這只老虎,然後踩著他的腦袋上位,這些文臣就興奮不已。

  正當他們以為自己快要成功的時候,一間出乎他們意料的事發生了。

  京兆府,天花病爆發!
王烏鴉 發表於 2018-3-7 15:29

第一百九十八章 京兆府天花爆發

  京兆府距離長安城大約三十裡路,騎馬的話一個時辰就到了,就算乘坐馬車,半天的時間也可以到達長安。

  京兆府爆發了天花,長安首當其衝。

  李世民不敢大意,直接在命令封閉城門,下了命令這段時間只許裡面的人出去,不許外面的人進來。

  一時間,整個長安人心惶惶。

  在這個時代,每一次天花的爆發都是人們拿運氣和死神較量,運氣好的帶著滿臉的麻子活下來,運氣差的就是死!

  對於君王來說,一旦哪裡出現了災害,一般都會下令戶部撥錢糧賑災。

  但天花卻是例外,一旦碰到哪裡天花爆發,大多數的君王都會做出同一個舉動——派兵封鎖。

  不如外面的人進去,更不是裡面的人出來,直到天花結束。

  如果有人強行沖關,士兵們甚至可以將其斬殺!

  這種辦法很殘忍,但是卻沒有人會說什麼,就連百姓都會認為是這個地方的人不修德性,所以招來上天懲罰。

  可悲,可憐。

  京兆天花爆發的第二天,李世民在早朝上就問了大臣們該什麼辦。

  原本這只是走個過場,大家說上幾句場面話就算過去了,畢竟連封鎖的軍隊都派出去了,還能有什麼辦法?

  但偏偏就是有人跳了出來唱反調。

  “陛下,既然駙馬的牛痘能醫治天花,不如讓他去京兆府抵禦這場天花,如何?”

  “不錯,陛下當以百姓為重,以社稷為重!”

  “還請陛下恩准!”

  說這些話的人可謂的用心歹毒了,他們並沒有稱鄭子文為恒州刺史,而是稱他為“駙馬”,就包含著讓李世民不要偏袒他的意思。

  在他們看來,這次天花簡直來得太好了。

  鄭子文如果不來,那麼他妖言惑眾,蒙蔽聖上的罪名就洗不掉了,如果他來了那就更好了,到時候他死在京兆府的天花病之下那就是自食其果。

  活該!

  他們覺得借著這次的機會,一定可以搬倒鄭子文了,到時候升官發財指日可待了!

  但是他們卻沒有注意到,坐在上方李世民那一臉的凶煞,還有眼底怎麼也揮之不去的殺意!

  他們現在就是一群被利益蒙蔽了眼睛的可憐蟲,只想著踩著別人往上爬,根本沒有意識到鄭子文對於李世民的重要程度。

  就連站在前面的房玄齡、長孫無忌,還有戶部尚書崔貴,都面色不善的看著這群言官們。

  被他們這麼一鬧,就連李世民都有些下不來台了,只好哼了一聲。

  “這次天花病是京兆府尹的事,你們讓鄭子文來管,意思是不是讓朕把這個京兆府尹的二品官位交給鄭子文?”

  “這……”

  大官做了小官該做的事,那叫親力親為,而小官做了大官應該做的事,那就叫逾越。

  這種事要是讓別人知道了,是要被彈劾的,言官們本來就管這個的,這次他們卻忘了這一點。

  不過這時候他們也是騎虎難下,要就這樣放過鄭子文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硬著頭皮上了。

  “陛下,事急從權,百姓要緊。”

  一句看似關心百姓的話,其實卻是為了一己私利,李世民的殺機越發重了。

  “好!就你們的意思,劉炳去傳旨,讓鄭子文儘快趕到京兆府抵禦天花,退朝!”

  “諾!”

  劉炳下去了,李世民也一甩袖子,直接起身離開了。

  李世民此舉當然不是讓鄭子文來京兆送死,之所以下旨讓鄭子文來,其實也只是權宜之計。

  而且他也說了,讓鄭子文“儘快趕到”,如果他足夠聰明的話,裝病拖延個十天半個月的,到時候天花過去了,雖然對名聲和前途有點損失,但至少命還在。

  人只要命還在,什麼都好說。

  李世民覺得鄭子文賊精賊精的,肯定吃不了虧。

  至於那些言官,李世民已經決定等這次京兆的天花病過後就開始清理。

  到時候該貶謫的貶謫,該免職的免職,該發配的發配,一群只知道為了一己之私搬弄是非的小人,留之無用!

  與此同時,劉炳也出了長安城,然後繞道商州前往恒州府傳旨,兩天之後就到達了目的地。

  他進刺史府的時候,鄭子文正在府裡面給自己的愛馬洗澡,嘴裡還唱著。

  “洗刷刷洗刷刷……嗷嗷……洗刷刷洗刷刷……嗷嗷……”

  看起來心情還不錯。

  經過半年多的相處,被鄭子文取名為“鼻涕蟲”的白馬又長大了一些。

  現在它對鄭子文的態度好多了,偶爾也會撒撒嬌,至少沒有往鄭子文的臉上噴鼻涕了。

  但別人就沒這個待遇了。

  “哎呦,這匹馬可真俊啊!”

  劉炳笑著就走了過來,還隨手拍了拍鼻涕蟲的馬臉,於是它不樂意了。

  “噗——”

  一個響鼻,就把鼻涕什麼的全都噴在了劉炳的臉上,後者頓時目瞪口呆。

  “你……你這孽畜……”

  還沒等他罵完,鄭子文就瞥了他一眼。

  “劉公公,你對我兒子有什麼意見?”

  劉炳頓時愣了,看了看鄭子文,又看了看正瞪著大眼睛瞅著他的白馬。

  “你……你兒子?”

  鄭子文頓時挑了挑眉毛。

  “行了,別說廢話了,聖旨呢?”

  對於鄭子文來說,劉炳就等於聖旨,沒事的情況他不會來,他來了就代表聖旨來了。

  聽到他的話以後,劉炳立刻用袖子擦了擦自己的臉,狠狠的看了鄭子文旁邊的白馬一眼,然後從袖子裡拿出一道聖旨就開始念。

  隨著劉炳傳旨的聲音,鄭子文臉上的神色越來越驚訝。

  他原本以為是封賞什麼的,沒想到居然是爆發天花了。

  這會他也趕不上再刷馬了,把刷子一扔,牽著馬就往外走。

  劉炳念完聖旨的時候就發現鄭子文已經牽著馬出去了,連忙追出去喊了起來。

  “駙馬爺,您這是要上哪去啊!”

  似乎沒聽到劉炳的聲音,鄭子文已經騎上了戰馬,然後朝著狂奔起來,不一會就跑沒影了。

  劉炳歎了口氣,也連忙騎上馬去追鄭子文。

  不到半個時辰,兩人一前一後的就到了文縣正中的兵營,劉炳進去的時候,鄭子文正在那裡喊話。

  “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如今京兆爆發天花,數萬百姓危在旦夕,本座現在要帶著你們去抵禦天花!”

  聽到這裡的時候,劉炳的眼睛都瞪大了,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只是呆呆的看著正在那裡喊話在鄭子文。

  “實在怕死的本座也不勉強,發出去的錢老子就當喂狗了,現在就脫下戰袍給我滾!”

  看著在場的沒有一個人動,鄭子文頓時滿意的點了點頭。

  “我知道很多人怕天花,但我要告訴你們不用怕,前段時間讓你們種牛痘不是白種的,天花奈何不了你們,而且就算真的要死,也有本座陪著你們!”

  說完之後,鄭子文又把老刀叫了過來。

  “老刀,之前送來的幾頭生了牛痘的牛怎麼樣了?”

  聽到他的問話,老刀皺了皺眉。

  “死了幾頭,現在只剩下四頭了。”

  鄭子文立刻點了點頭。

  “四頭就四頭吧,帶上走!”

  “是!”

  隨著鄭子文的命令下達,整個營地開始動了起來,士兵們的跑動聲,駿馬的嘶鳴聲絡繹不絕,站在一旁的劉炳都看呆了。

  直到鄭子文重新騎上戰馬準備走的時候,他才反應過來,連忙跑了過去,然後擋在了鄭子文的面前。

  “駙馬爺,你這是要幹嘛去?”

  鄭子文奇怪的看了他一眼,然後笑了。

  “我說劉炳,你丫是不是糊塗了,不是你送旨來讓我去京兆府抵禦天花的嗎?怎麼反倒問起我來了?你說你這人奇怪不奇怪?”

  劉炳一聽,頓時腦袋就搖的跟個撥浪鼓似的。

  “聖旨是這樣的沒錯,可是陛下的意思是讓你拖時間啊!”

  鄭子文愣住了。

  “拖時間?”

  劉炳頓時使勁點頭。

  “沒錯,只要拖到天花病結束就可以了,還不用冒風險,您可不知道著天花的厲害,那可是要死人的!”

  “聖旨呢?”

  聽著鄭子文答非所問的話,劉炳一愣,然後還是從懷裡把聖旨拿了出來。

  “聖旨在這裡,駙馬爺,您聽我說……”

  沒等他說完,鄭子文就打斷了他的話。

  “我知道,天花是會死人的,所以我才這樣急。”

  鄭子文一邊從劉炳的手裡接過聖旨,一邊笑了起來。

  “如果是前兩年的時候,我或許會按照你說的拖延一下時間,但現在不用了,因為天花根本奈何不了我,雖然我怕死,但是我不會死。”

  “駙馬,你……”

  劉炳頓時急了,要是讓鄭子文就這樣走了,到時候這傢伙真的得了天花死在京兆了,那皇帝還不把自己的腦袋砍了?

  所以他一下子就擋在了鄭子文的面前。

  “駙馬,你不能去!”

  鄭子文立刻眯起了眼睛。

  “讓開!”

  看著劉炳態度堅決的搖了搖頭,鄭子文頓時歎了口氣。

  正當劉炳以為他準備乖乖聽話的時候,鄭子文忽然一扭頭,然後一臉的震驚。

  “啊……老虎!”

  “嘶……”

  劉炳頓時信以為真,一下子蹦了起來,然後四處張望。

  “老虎……老虎在哪?”

  他左看右看都沒有發現鄭子文所說的老虎,頓聽到了一陣遠去的馬蹄聲,心裡頓時一驚。

  “遭了,上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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