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促黨非法集會僅被罰2400元? 邵立中批北市府「跟瞎子一樣」:柯P還有臉怪別人抹紅?

放言 發表於 2019-10-3 02:01:29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0 13494
makipig 發表於 2019-10-15 18:57
放言 發表於 2019-10-3 02:01
面對中華統一促進黨昨日下午在台北車站非法集會,北市府卻僅開罰新台幣2400元。前中央廣播電台總台長邵 ...

如果政治人物多幾個柯p
搞不好政治會更清廉,公家機關更有效率
richardhuang 發表於 2019-10-16 19:02
標準不一如何執法 ? 至法律而不顧, 何以治國 ?
mynameislong 發表於 2019-10-20 03:59
放言 發表於 2019-10-3 02:01
面對中華統一促進黨昨日下午在台北車站非法集會,北市府卻僅開罰新台幣2400元。前中央廣播電台總台長邵 ...

所以就是只要不合我意的集會,一律都要抓起來勞改?或是驅散?
chou4008 發表於 2019-10-22 13:32
台灣的法律是看政黨而執行的
平民老百姓抗議有用嗎
bbmanex 發表於 2019-10-22 21:56
makipig 發表於 2019-10-15 18:57
如果政治人物多幾個柯p
搞不好政治會更清廉,公家機關更有效率

柯P:五大弊案--->五大案..

現在變成了五個美麗的小誤會..

完全在舔習包子舔財團,清廉在哪?
jacky97052 發表於 2019-10-23 23:02
這點阿北真的是..有點軟了...
對於這種渣...就該像港警一樣對付他們!!
讓它們體驗對岸的制度啊!!
nikademus 發表於 2019-10-25 11:46
這個看起來有瀆職的嫌疑啊!

兩天前就知道了,警察無作為?

不按集會遊行法開罰?

怎麼看都是警察有問題!
missmap 發表於 2019-10-27 21:08
台灣應該立法禁止危害民主自由的活動與政黨,
民主自由不是這樣被人利用的。
TunHwaTsao 發表於 2019-10-31 03:20
集會遊行法中罰款好像是警察局的事情
黃木星 發表於 2019-10-31 10:38
我支持言論自由,但違反憲法.民意以及民眾權益的時候就不能這樣子了吧?

依據
刑法第一百條 (普通內亂罪):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
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零四條 (通謀喪失領域罪):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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