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是玩一二三木頭人

ckclub 發表於 2020-9-19 18:00:51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40 27560

大家都知道這個月開始交通大執法,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可罰到三千六。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標準就是距離三公尺(所以各位記得隨身攜帶捲尺 )


這幾天新聞有.......


1.行人要車輛先走結果駕駛被警方開單,警方表示行人沒有指揮權,就算要你先走,還是得讓。

2.台中出現有行人下套,先在路邊低頭看手機好似沒要過馬路,等車開過去才開始過馬路還拿手機錄影。


第2種很夭壽,到時可能駕駛緊急煞車導致連環車禍。

好死不死我就遇到類似第2件。


那個行人在等紅綠燈時像是在發呆,綠燈後也沒要過馬路的跡象。

駕駛們也覺得他沒有要過馬路就陸續左轉過去。

當我2/3已出斑馬線,他才開始過馬路。


結果我就被攔了
(不過好在我們這裡通常是先勸導,連違停也是先廣播驅離,不移車才開單。)


哇~


現在玩木頭人就對了,數123行人可以選擇要過不過。

但是你汽機車駕駛就是得等。

路口只要有人.....

他沒過就是還沒開始喊123

(關於第2件,報導警察有說要是行進中突然有行人要穿越,駕駛停在不能停的區域沒關係。當然你最好要有行車紀錄器舉證,否則檢舉照片是不會呈現出你不得已的情境。)

已有(40)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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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建 發表於 2020-9-19 19:39
這法律也要行人有同理心才行
rba05543i 發表於 2020-9-19 19:57
就說每個有設置號誌的路口都應該要設有行人專用時向,無號誌路口就規定行人穿越馬路時需將右手高舉45度角供車輛辨識,這樣就不會有這種問題了
台北狼啦 發表於 2020-9-19 20:20
第二種的真的可能造成問題了,只有一台行車紀錄器搞不好角度問題又舉證不了
黎光軒 發表於 2020-9-19 20:26
好政策~但也需要有良好道德人一起遵守。
只怕被有心人拿來利用賺不義之財
king0303 發表於 2020-9-19 20:31
真的很無言阿!真的沒必要這樣子做阿!真的要將心比心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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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ia1234 發表於 2020-9-19 20:43
台灣的法律真的越來越有趣..訂法律得人也是越來越有趣
cold0507 發表於 2020-9-19 20:47
法律越來越有趣

應該也是因為

用路人越來越自私

不禮讓越來越多造成的吧
evilsoul524 發表於 2020-9-19 21:05
沒辦法,讓行人的汽車畢竟是少數,只有台北的比例大一些
天堂貓 發表於 2020-9-19 21:12
距離真的好難抓 這幾天我開車也遇到這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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