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法律的是交通部(現在還說研議之後罰金加倍調整)
執法的是內政部警政署
排氣回收歸環保署
稅金(包括燃油稅等等)歸財政部
而且很多都是那些公務員覺得要讓自己看起來不像米蟲沒事找事做。
像是很多法規其實是參考國外。
機車加裝ABS/CBS就是參考瑞典,然後在車測中心測試說這樣可以減少死傷。
但是瑞典機車並不是主要交通工具,更不用說他們的土地面積比我們大50%,人口少我們30%。
車測中心的環境是單純可控制,一般道路很複雜,可以拿來推論?
完全不考慮時空背景。
台灣地小人稠,很多歪國制度根本不適合或是很難在台灣執行。
最著名例子就是兩段式轉彎,已經搞到有些縣市廢除,最後放寬到縣市政府自行決定。
也就是你可以全面廢除或是規定只在部份路段需要兩段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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