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補充] 離還是不離? 夫妻同居20年竟是親兄妹 (附圖)

iisr 發表於 2005-11-4 18:42:43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79 1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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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dako:原附圖已失連   幫補充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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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3日,四川省南充市河西鄉同心村,綠色衣服的是林瑞福



2005年11月04日 16:13:13  來源:成都晚報/重慶時報

像傳奇,更像孽緣,同居20年,昔日的恩愛夫妻竟然是同母異父的兄妹。妹妹如今不願再提起這段令她“噁心”的往事,執意要與哥哥離婚。而哥哥因為年事已大,不願與妹妹離婚,兩人如今僵持著,維繫著這令人尷尬的關係。

    昨日,記者專程趕到南充市嘉陵區河西鄉採訪侯蓮(化名)和林瑞富(化名),“我不想再談這個事情了,我準備離開這裡不再回來了”,侯蓮在電話裏對風塵僕僕的記者說。在記者的再三勸說下,侯蓮才答應見面,但拒絕採訪,“我們只是聊天。”下午5時許,在南充市花市街的路邊上,記者見到了一臉憔悴的侯蓮,她今年35歲,現在上海一家工廠做染紗工。

    外公外婆做主 15歲女孩嫁給哥哥

     

    “我太累了”,侯蓮接著說,她和丈夫林瑞富是1985年在外公外婆的安排下結婚的,“當時我並不知道結婚是什麼意思”,侯蓮說這話時表情複雜,那年她才15歲。

    她的母親張瓊芬(化名)當年與林建國(化名)結婚並生下了林瑞富,因為林建國當時的家庭背景不好,經常挨批鬥,張瓊芬實在受不了就於1968年改嫁到了重慶永川,林瑞富那時已經10歲了。1970年,改嫁後的張瓊芬在重慶生下了侯蓮。

    1984年,侯蓮隨母親一起回南充探望外公外婆,然後就留在了外公外婆家。

    1985年,15歲的她被外公外婆許配給了當時27歲的林瑞富,年幼的侯蓮並不知道結婚對自己意味著什麼,也沒有去辦過結婚手續,她只知道從此要跟一個自己喊哥哥的人共同生活了。

    1987年,她與丈夫生下了第一個兒子。“兒子一齣生眼睛就有點毛病,我以為是自己沒休息好造成的”,侯蓮皺著眉頭說,現在才知道是近親結婚釀成的悲劇。1989年,他們又生下了第二個孩子,是個健康的女孩。     

    得知真相 要求解除婚約      

    1989年,母親張瓊芬從重慶到南充看望外孫,侯蓮從母親與丈夫的父親林建國的交談中,第一次得知自己與丈夫竟是同母異父的兄妹!“但是當時自己也不太懂,何況又有了一對兒女,只想著把兒女盤大”。侯蓮說她跟丈夫根本談不上愛情,只是在一起過日子罷了。

    2001年,侯蓮隨村裏的姐妹一起去上海打工,在外面見了一些世面後,這個從沒上過學的女人,開始意識到這樁姻緣的愚昧,但一想到兩個兒女,她還是忍了。2001年,侯蓮回家探親時,跟丈夫發生了口角,感到跟丈夫無法溝通的侯蓮一氣之下第二天就返回了上海。2004年4月,侯蓮正式向丈夫提出了離婚。

    丈夫是親哥 “想起就噁心”      

    “以前是我的哥哥,現在是我丈夫,我想起就覺得噁心”,侯蓮說她只想儘快結束這段“孽緣”。從2004年4月起,侯蓮就一直在處理離婚的事情,可是由於沒有扯結婚證,這樁特殊的“離婚”一直擱淺。

    她說,村上很多人都反對她跟林瑞富離婚,認為她是因為在外面認識了不三不四的男人變了心。前幾天她帶律師一起找林瑞富,村民們認為她帶了“野男人”回家,“差點遭圍起來脫不了身。”令侯蓮痛心的是,兒女也不能理解她,跟著其他人一起恨她,到處說她的壞話。“如果他們能走出山村,出去見見世面,也許這個村一切都會改變”,侯蓮說她和林瑞富都沒上過一天學,也都不識字,走出山村才知道自己多麼愚昧和落後。

    公公:親上加親 兩人結婚沒啥      

    兩人真是同母異父的兄妹嗎?記者帶著這個疑問來到了林瑞富的家中,在一簡陋的瓦房裏,記者見到了林瑞富的父親林建國,他正在壩子裏晾曬包谷。他一說到侯蓮就來氣,“她走了我們家裏就林瑞富一個人做活路了”,說到侯蓮和林瑞富的婚姻,林建國承認了他們倆確實是同母異父的兄妹,但他並不認為這有什麼不妥,“又不是一個爹,姓都不一樣,有啥子關係嘛?”並且認為這是“親上加親”,他很氣憤侯蓮的做法,“她倒是年輕哦,可以再嫁,林瑞富已經47歲了,不可能再結婚,以後老了怎麼辦?”林建國一口氣說了一長串,顯然被侯蓮的做法激怒了。他認為是兒媳出去打了幾年工,認識了其他男人才回來離婚的。

    女兒:“我不想他們離婚”  

    林瑞富由於出門打工了,記者未能見到他,倒是見到了他們的女兒林小玉(化名)。林小玉今年16歲了,上初二。她躲在家裏,根本不想提父母的事。林建國說,小玉一提起父母離婚就要哭。“我不想他們離婚”,小玉埋著頭擺弄著自己的裙角說,父母以前的感情還是不錯的,而且自己也需要一個完整的家。對於父母是同母異父的兄妹,小玉表示她知道這個事實,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對的,觀點竟與她爺爺一模一樣,令記者非常驚訝!

    村民:兩人姓不一樣 不算近親

    村民們提起侯蓮可以說是義憤填膺,“她就是出去認識了其他男人,掙了不乾淨的錢,回來就要離婚了”,村民們都同情林瑞富,說他家裏很窮,上有老人下有小孩,侯蓮這麼做實在“沒良心”。記者所接觸的十幾個村民不約而同地認為侯蓮和林瑞富算不上近親,“一個姓侯,一個姓林,又不是一個老漢”,“就算是近親,那他們生的兩個娃娃為啥子都是健康的呢?”侯蓮的離婚請求在他們看來是一個託詞。

    民政:沒有登記結婚 婚姻無效

    為了徹底弄清事實,記者來到了河西鄉民政所。民政所的所長劉德強告訴記者,前不久,侯蓮曾經到鄉民政所反映過她與丈夫是同母異父的親兄妹的情況,鄉政府得知後,立即查找了所有的結婚登記檔案,“但並沒有找到侯蓮和林瑞富的結婚檔案。”

    劉德強說:“從法律角度來講,兩人的婚姻是無效的”,但兩人同居20多年,並有了一對兒女,客觀上已構成了事實婚姻。

    河西鄉的黨委書記姚春很無奈地告訴記者,在他們當地有種很奇怪的現象,家裏都是女的出去打工,男的在家務農。女的如果提出離婚會被認為是傷風敗俗,而男的提出離婚卻很正常。

    無奈:婚姻難了斷離開傷心地

    侯蓮最後強忍著淚水對記者說,她回來這麼多天就是想徹底了結這個事,現在看來不可能有結果了。上法院的話她必須提供能證明他們是親兄妹的材料,她說她母親在重慶,年紀也大了,而且一身都是病,讓她到南充來是不現實的,如果去做DNA檢測的話她也無法負擔這筆昂貴的費用。

    她決定過幾天就離開這個地方,再也不回來了。記者問她有沒有考慮過兒女,她把頭扭到一邊說,她會關心他們的,會給女兒學費和生活費,“我並沒有認識其他男人,我現在只想得到心靈上的解脫”,說完這話她頭也不回地走了。

    專家說法 屬禁止之列 婚姻無效

    四川君合律師事務所律師任正飛:

    根據中國《婚姻法》規定,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禁止結婚的,而侯蓮和林瑞富是同母異父的親兄妹,屬於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按照法律規定是不能結婚的,應視為無效婚姻。

    成都市計劃生育技術指導所黃萍所長:

    作為醫生,不提倡三代以內的血親結婚。同母異父的侯蓮和林瑞富有著一半的血緣關係,類似於親兄妹了,他們產生下一代的發生畸形的風險非常高,從現實看來,他們的子女都比較正常,但可能有隱性遺傳性疾病,如果他們的子女再產生下一代,遺傳性疾病的發生幾率會更高。

    四川省社會科學研究院專家胡光偉:

    近親結婚不僅違背法律,而且對人口質量有一個很大的負面影響。村民們認為近親結婚是親上加親,這是愚昧的說法,應當在當地加強計劃生育知識的普及。



本報記者 劉昕 攝影 李祥雲


21年夫妻原是親兄妹續:法庭司法調解失敗(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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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4日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李渡鎮林仁福(左)夫妻倆行同路人 本報記者 趙銳 攝

《同居20年 丈夫竟是親哥》後續報道

  “不離婚我就遠走他鄉!”

    昨日法庭司法調解失敗,法庭將擇日宣判

    “為了孩子,我堅決不同意離婚”兄妹離婚案的男主角林瑞福如是稱。

    “假如離不了婚,我一輩子都不會回來,子女也不會管。”女主角侯蓮這樣表示。

    昨日,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李渡人民法庭,當事雙方如此針鋒相對,經過4個小時的司法調解失敗後,法官宣佈將擇日宣判。


庭審中 三大焦點

    關係——

    侯 蓮:和林瑞福同母異父

    林瑞福:侯蓮只是母親的繼女


昨日,在法庭上,侯蓮稱,她15歲時到外婆家玩耍時,由外公外婆安排,和林瑞福一起生活,在她不知道結婚是什麼回事的情況下,林瑞福強迫和她同居,並生兒育女。
後來從母親與林瑞福的父親林建國的談話中,才知道自己和丈夫林瑞福是同母異父親兄妹。

    林瑞福則表示,1985年農曆冬月,他母親張月華將侯蓮從永川帶到家裏,說侯蓮是侯父前妻所生的女兒,介紹給他作對象,當時雙方同意結婚,並在河西鄉政府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證已火燒了),婚後多年,生育子女,感情是很好的,而不是侯蓮所稱的強迫結婚,強行同居。自己從沒聽母親說過侯蓮是她的親生女兒,而是繼女。

    侯蓮的代理人鄭烈鋒出示了到永川雙竹鎮,對張月華以及雙竹鎮石龜寺村村委會進行調查筆錄,石龜寺村委會證實,1968年張月華從南充改嫁,和該村村民侯某結婚,婚後生育有一男一女,其中女的就是侯蓮。調查筆錄顯示,張月華表示,當年其母(侯蓮的外婆)叫她把女兒帶回南充去耍,過段時間就帶女兒侯蓮回永川,但後來其母不讓張月華帶女兒回永川,於是她一個人回去了。又過了幾年,張月華和丈夫一道回娘家去看母親,才知道侯蓮和她原夫林建國的兒子林瑞福結了婚,當時她很生氣,但已經成為事實,已經沒有辦法了。

    林瑞福也找了幾個證人,證實從來沒有聽到張月華說過,他和侯蓮是同母異父的親兄妹。

動機——

    侯 蓮:外出打工是“覺醒”

    林瑞福:一定是她有了第三者


侯蓮表示,因為母親張月華的到來,從張月華與公公林建國的談話中,才知道自己身世的。她為了孩子,才堅持在矛盾中生活了這麼多年,出外打工後,才明白自己的婚姻是多麼的愚昧,一想起自己的婚姻就覺得“噁心”,因此請求結束這段畸形的婚姻,以脫離苦海。

    林瑞福辯稱,侯蓮既然早已知道是親兄妹結婚,為何到現在才提出呢?這完全是在說假話,從結婚到現在,夫妻和睦相處,相親相愛,已經生育了二個子女,自己從未母親說過和侯蓮是兄妹關係,侯蓮也從未提說過此事。直到侯蓮外出打工幾年後,為達到離婚的目的,才想出的壞主意。林瑞福表示,這一定是侯蓮在外有了第三者。

    林瑞福還對侯蓮提出的“性格怪,經常為家庭瑣事吵架鬥毆”提出了反駁,林瑞福表示,如果兩人關係不好,他不會同意侯蓮外出務工,而且侯蓮每年春節也不會回家與家人團聚。

觀點——

    侯 蓮:這個婚非離不可

    林瑞福:堅決不同意離婚


  昨日的庭審從早晨9時40分開始,一直持續到中午1時許,妹妹侯蓮在庭上一直堅持要離婚。林瑞福提出了意見,並表示,如果要離婚的話,侯蓮必須對他適當進行“幫助”,包括孩子的撫養費由侯蓮全部承擔,修房造屋時還私下借了一萬多元錢,還有一些拖欠的提留集資錢,也該侯蓮承擔。林瑞福還提出,侯蓮這幾年在外掙的錢也屬於共同財產。“法官一再提醒林瑞福出示證據,但林瑞福沒有。”鄭烈鋒透露。

    下午2時30分,經過休庭後法庭繼續審理,林瑞福的觀點突然來了個180度的大轉彎,堅決不同意離婚,原因就是為了不對孩子造成傷害。一個村民透露,侯蓮表示,這個婚非離不可,“如果離不了婚,我會一直不回家,連孩子也不管。”林瑞福在答辯中稱,“我堅決不同意離婚,我們生活了多年,子女均已成人,侯蓮突然提出離婚,是給了我和子女當頭一棒。”

    據鄭烈鋒透露,法庭司法調解沒有成功。法庭表示,對兄妹的關係表示默認,但是證據不充分,考慮到需要DNA鑒定,而雙方當事人不能支付鑒定費用,所以法官透露將按照一般離婚案件處理。

[ 本帖最後由 Sadako 於 2008-10-21 21:53 編輯 ]

已有(79)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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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fc8391 發表於 2005-11-5 23:56
哇靠..這是近親亂倫阿
怎麼這麼久才發現...
孩子都生了,而且還正常ㄝ
不過既然都發現了我想還
是離婚比較好....越想越噁心
siaoming 發表於 2005-11-6 09:28
他們的子女都比較正常,但可能有隱性遺傳性疾病,如果他們的子女再產生下一代,遺傳性疾病的發生幾率會更高。所以要小心一點
auflinder 發表於 2005-11-6 12:19
他們的兒女現在看起來是正常

但他們後代出現遺傳疾病的機率比正常人大很多



不過就個人觀感上...很噁心



知識真的是必要的
mx440 發表於 2005-11-6 14:05
哇~這真的蠻扯的捏~20年後才發現~真是老天捉弄人...不過這種近親結婚的,通常會有許多隱疾的基因~還要背負世人異樣的眼光..離婚還是比較好..想起來 蠻嘔心的 這個女的好口連.....居然是自己的親哥哥...光想到就受不了嚕..建議離婚還是彼較好
天草銀 發表於 2005-11-6 16:18
沒有愛情的婚姻何苦去結勒
好死不死又搞出這種事
難怪女方會禁不起打擊而離開
希望不會連累到下一代阿
an-ben 發表於 2005-11-8 09:56
真是的,
大陸在某些鄉鎮近然還是有那門落伍的想法,
真的很嚇人,不過還是希望她們能夠慢慢的改善
hrnn 發表於 2005-11-8 10:06
沒想到現在還有這麼封閉的觀念在
讓人實在想不通
不過發生這種事也算是一種奇遇吧
Cola 發表於 2005-11-8 10:07
美國也曾發生這類的亂倫悲劇
父親娶女兒的事件
直到生了小孩,才發現自己竟娶了從小便失散好幾十年的女兒
密佛格 發表於 2005-11-8 11:10
還真的有這種事情 以前電視常常演這種劇情 想說很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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