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後 三方反應
林瑞福:深信有第三者“作祟”
昨日下午3時許,李渡法庭終於打開一直緊鎖的大門,林瑞福從裏面走出來,抬頭望了一下晴朗的天空,緊皺的眉頭頓時舒展了片刻。在法院門外等了一天的親戚湊上前,“調解不成,法院只有擇日宣判”,他把庭審結果告訴了親戚。
當記者試圖詢問林庭審情況及判決離婚後有何打算時,他情緒再度激動起來,說:“現在只有等法院判決,一個完整的家被她弄成這樣,我還有什麼好說的。”言罷,他指著遠去的妻子告訴記者,“你們應該跟到她現在住的地方,拍到另一個男人的照片後,我再說。”
站在一旁的林瑞福的堂叔激動地反問,她(指候蓮)十幾年一直不喊離婚,偏偏到上海打幾年工後“回來就要離婚”,“不是第三者插足還是什麼?”
候蓮:如不判離婚將遠走他鄉
“現在只有等待李渡人民法庭的判決。”昨日下午4點30分左右,等候法院擇日宣判的候蓮向記者表示。她稱,自己現住在高坪區一熟人家裏,自己堅決要離婚,如果法院判決不離婚,她將遠走他鄉,永遠不回河西鄉,寧可讓自己在外漂泊一生,“既然他(指林瑞福)不認這份手足情,我也沒有選擇的餘地了。”
至於對兩個小孩的撫養問題,候蓮說,以前在深圳打工的兒子不理解,但後經過幾次電話交流,他的態度有所轉變,而小女林翠(化名),原打算爭取由自己撫養,但林瑞福一直拒絕,“我希望能和他一起把林翠撫養大,供她上完高中,甚至大學,”淚花在眼眶裏打旋的候蓮說,“我真不想讓離婚這事傷害她一輩子。”
同時,候蓮對“有第三者插足”的說法表示了否認。她告訴記者,自己16年前知道夫妻倆是親兄妹後,原本打算默不作聲地過完一輩子,但後來林瑞福的一些舉動確實“傷得我太深”。
律師:法庭應著力審查婚姻是否合法
“一邊是親生兒子,一邊是親生女兒,她一個都不好得罪”侯蓮表示,能證明兄妹倆是不是親人兄妹的張月華沒有到庭,使她陷入了被動。只要是她和代理人的電話,張月華不會接聽。而DNA鑒定所需的費用自己無法承擔。
“DNA鑒定不是證明親兄妹的必要條件。”重慶市瑞月永華律師事務所律師蒲萬純表示,證明是親兄妹,只需相關民政部門的戶口登記,或者知情的親人都可以作證。本案中張月華就是一個最重要的人證。法庭不應該討論是不是離婚,因為離婚案件的前提是婚姻合法,如果侯蓮和林瑞福涉嫌親兄妹結婚,則法庭應著力審查婚姻是否合法的問題,如果涉嫌近親結婚,則法庭可以宣告婚姻無效,而不是准許離婚。
“父母離婚了我哪個都不跟”
昨日早上8點30分,李渡鎮上霧靄沉沉,林翠和父親一起站在離法院大約1000米外的地方,神情落寞地望著遠方。恰時,其母親候蓮從其身旁走過向她打招呼,林翠卻沒有任何反應。由於該案不公開審理,庭審時,林翠也被拒之門外,從早上到下午調解完,她基本一個姿勢站在法院大門邊,低垂著頭,若有所思。
直到下午3時許,林瑞福和候蓮相繼從法院門口走出,林翠走到父親身邊,默不作聲,雙眼卻望著漸行漸遠的母親的身影,一臉落寞與痛楚。
記者:爸爸媽媽在法庭要離婚,你是怎麼想的?
林翠:(搖頭,沉默不語)
記者:如果爸媽離婚了,你願意跟哪個呢?
林翠:(小聲地)哪個都不跟。
記者:那今後怎樣打算呢?
林翠:(搖頭)
記者:早上你不理媽媽,為什麼中午卻又跟著媽媽去吃飯,不理爸爸了呢?
林翠:(擺弄著手上新買的計算器)我害怕以後再也看不到媽媽,想和媽媽吃最後一頓飯。(記者 杜玉飛 吳國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