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jonqdar 於 2005-12-12 22:16 發表
咦~~奇怪.版規不是規定說~
09. 因為每位公眾人物皆有支持者,因此嚴禁替公眾人物取不甚雅觀之暱稱或是稱號。-15 ~ -20 ~ 禁言
10. 因為所有政黨都有其支持者,因此嚴禁替政黨和其支持者,取不甚雅觀之代稱。- ...
不雅??何來不雅@@?請舉出咩..
特權?當版主就是特權??
拜託~爛透了!!你言不及義,偏離主題在違反版規吧@@
有些根本不是我取的!!是立法委員取的!!
他有言論免責:redface:
哈哈~明日之星是誰~我不知道,所以才要問問大家的意思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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