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性侵案:當年的一場烏龍加上現在有心人仕刻意的操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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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羅米修斯 2006-4-25 08:49:46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2 4804
請先看一下當初楊女控訴李全教時為什麼不起訴?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s/13/77/86/13778621.html?/realtime/20060419.html
  1. 全案在事發七個月後才曝光,女模特兒到地檢署按鈴控告,檢方受理,喧騰一時。但是令檢方不解的是,女子前後供詞不一,被性侵的時間和地點交待不清(一開始說是賓館,後來又改口在MTV包廂……)。第一時間沒有報案,也沒有到醫院驗傷,更沒有留下衛生紙、毛髮等具體事證,一開始告的是恐嚇、妨害名譽,開庭後才突然要告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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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被性侵害後七個月才決定告對方?而且連要告什麼都不知道(先告恐嚇、妨害名譽?)
一個在酒店工作的女模會連什麼叫性侵害?什麼叫恐嚇都分不清楚嗎?
然後性侵的地點前後不一,自己連在哪裡被性侵害都會記錯?

再看看楊父找上黃昭輝後,在 4 月 19 日的說法…
http://www5.chinesenewsnet.com/MainNews/SinoNews/Taiwan/cna_2006_04_19_05_00_07_570.html
  1. 楊姓民眾表示,李全教於2004年認識他女兒,見他女兒頗有姿色,藉故親近,隨後在台北一家MTV包廂性侵害。
  2. 他說,李全教事後不斷安撫他女兒,他們[b]可能[/b]也短暫交往一陣子,但後來李全教就完全不理。
  3. 楊姓民眾出示女兒生前寫的「遺書」,遺書上的凌亂字跡指「李全教讓我身拜名列,心靈受創,如果我要死,以我爸爸為尊」。他不諱言,未找到女兒與李全教交往的書信或相片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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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楊父早知道這裡面有涉及毒品,應該4月19日這一天就會提出來了…
很明顯的,楊父在當時根本不知道「有毒品」…
還有,為何女生被性侵害後還會同意與對方交往?
甚至短暫交往後,男方變心不聞不問,女生還會在乎到羅患憂鬱症跑去自殺?
坦白說,這項說詞就講不太過去了…

毒品從何而來?是等到兩天後(4月21日),楊女的朋友江小姐忽然出現了…
http://www.epochtimes.com.tw/bt/6/4/22/n1295179.htm
  1. 〔自由時報記者陳詩婷/台北報導〕立委李全教是否涉嫌性侵疑雲再掀波瀾!一位自稱為楊姓女模友人的姜小姐昨天主動出面,泣訴李全教不但曾和楊女交往、和楊女共同吸食毒品助興,

  2. 姜姓女子(應該是江,自由時報弄錯了),昨天在民進黨立委黃昭輝、楊姓女子父親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她指出,楊女是個很乖、很用功讀書、很聰明的女生,不過和李全教交往之後,卻染上吸毒的惡習,甚至在兩人第一次發生性關係時,還使用毒品K他命助興。黃昭輝今天也將陪同楊女的父親,赴地檢署按鈴控告李全教。

  3. 她指出,楊女當時可能因為服用藥物,才會在不知不覺間和李全教發生關係,等到清醒過後,她發現李全教對她做的事不是對的、不是她願意的,可是一切已經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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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很怪,江女還說自己是楊女唯一的好朋友,
既然如此,楊女還在世時她不站出來做證幫忙控告李全教,
卻等到現在才跳出來?

然後昨天看大話新聞,找來楊父及江女做來賓,
楊父已經改口宣稱李全教自己也有吸毒,問他是怎麼知道的…
楊父說是聽別人講的,但再問是聽誰說的,楊父就開始支吾其詞。
事實上楊父在4月19日別說是李全教,就連自己女兒「被餵毒」這件事都不知道…
為何現在忽然都知道了?是誰在背後操弄呢?

回頭看江女,一口咬定楊女是李全教害的,
但是,她既沒見過李全教,也不認識李全教,所有的事情一樣也都是她聽來的
而且破綻不少:其中有一段江女先是表示楊女要求自己載她去買毒品,
來賓問:「楊女去哪裡買毒品?」江女說:「可以把店名講出來嗎?就是那種店啊…」,
來賓:「搖頭店哦…」,江女點頭…
江女表示楊女毒品量很大,甚至在車上停紅綠燈,楊女就在她身邊用(毒品),
去電影院看電影時,楊女也在她身邊用…楊父也說楊女時常跟他拿錢…

這時有位來賓脫口說「楊爸爸你拿錢給女兒吸毒…江小姐妳載朋友去買毒品…這種行為都是不對的。」
江女馬上改口說自己都不知道,說她是去了才知道是要買毒,楊女在身邊用她也不知道那是在吸毒,
說自己有勸阻楊女吸毒,所以楊女都不敢讓她知道。
※如果是這樣,那楊女第一次跟李全教做愛施打毒品為什麼會告訴江女?
 你朋友反對你濫交,你玩了一夜3P,第二天會告訴他?

更怪的是先有來賓問江女:「楊女是不是曾在XX路那家酒店上班?」
她說她都不清楚…她完全不知道楊女在哪邊工作…楊女在做什麼都不讓她知道…
結果等李全教連線完後,來賓問江女:「有沒有誰真的看過,能出來做證、證明李全教認識楊女?」
姜小姐馬上說有另一個朋友可以做證,支吾半天最後居然說那位朋友是楊女在那家酒店的媽媽桑…

前面還說自己不知道楊女在哪裡工作,
後面卻又變成自己認識楊女在那家酒店的媽媽桑…
楊女連自己在那邊工作都不讓她知道,居然會把自己跟男生發生關係時使用毒品助興這麼私密的事告訴她?
疑點也太多了吧…

女生被男生用藥物強暴了,事後還願意繼續跟對方交往,還繼續跟對方一起吸毒?
看清楚李全教性侵疑雲的始末,您還會相信這是真的嗎?
:redface:

已有(22)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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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green 發表於 2006-4-25 09:15
我覺得這根本就是一齣鬧劇,何必太認真?老實說事實真相到底如何,我並不想知道。
看看之前李猛爆料的行徑,只是製造更多話題的選舉手法,這就代表李是個不適合的市長人選。
每天只知道替別人挖洞,巴不得別人摔得更深一點。但卻對於自已能為老百性做什麼,沒什麼交代。令人失望。
我可不希望每天翻開報紙,就是一堆口水新聞,希望他們能早日清醒,別再鬧了!
ariesd 發表於 2006-4-25 09:18
這位大哥時間真多阿
分析一推
不過還是別管太多比較好
因為你分析在多
還不是那群人在定案
ox000917 發表於 2006-4-25 13:30
唉....政治就是這樣啦,你報我我報你,反正都是在做秀啦......
有沒有做只有當事人自知,所以大大你還真有時間去分析阿........
uizn 發表於 2006-4-25 14:00
爆人者人恆爆之..老實說就算楊女父親及其友人可能是受有心人仕操弄..
但我是認為李全教有部份是難辭其咎..
今天他在電視上表現出一副很倒楣的模樣..
但想想當初他沒什麼實際證據就去爆料別人的囂張模樣時..
我個人的感覺是他實在沒什麼好可憐的~~

現在楊女當事人已經死亡..當初連當事人都無法舉證..
就算楊女父親及其友人再出來做何控訴或搜集資料時..
基本上都已經很難找出新的證據推翻原先判決..
最多我想也只是讓李全教多少名譽受損而已..
要讓李全教從無罪變有罪應是難比登天~~

可是李全教在被爆料的同時..他也犯了被爆料者都會犯的錯誤..
那就是對事件不採正面回應而採全面逃避的態度..
從"不認識楊女"到"我不記得有見過楊女"然後再說"就算有見過也不代表認識楊女"..
當初他應該如果坦然說認識楊女..只是一切都是對方設計..子虛烏有就好了.
而我現在相信只要相關人越來越多浮出抬面時..
李全教要圓"不認識楊女"這個謊就必須說更多謊言來圓謊..
就算結果李全教是確實無罪..但我想他的公信力已經被打上很大的問號了!!

我是有點站在楊女父親這邊的..
因為以楊女父親國民黨的長期黨員身份..
你認為他會有什麼政治考量嗎??
他的目的也只是想讓李全教接受大眾的審判而名譽受損而已..
因為現在出來講我想也要不到什麼錢..既非取財又非政治考量..
那你想他會有什麼其他目的??
也許樓主和一些人會認為楊父是受民進黨立委操弄的.
可是已有會員舉出當初楊父有找國民黨立委出面不受理才找上民進黨立委的..
由此可見官官相衛藍綠都有..龜笑鱉無尾而已~~

另外..我是有兩點疑問啦!!
楊女當初如果只是想恐嚇取財..
那告輸以楊女是原告而非被告的身份..
我實在想不出有何原因會驅使她去跳樓輕生..
因為告輸應該沒啥差別吧!!有需要用那麼激烈的手段嗎??

而那位黃助理的話也矛盾百出..
一個小小的黃助理沒有立委授權下..竟敢偷用而且還傳親密簡訊..
我在想黃助理和李全教立委是穿同一條內褲長大的"麻吉"關係嗎??
膽大包天到這種地步!!
我只是跟樓主一樣表示懷疑而已..我沒有說李全教一定有罪唷!!

反正..這件事我想短時間是不會結束的啦!!
媒體一定會盡量去挖的啦!!

[ 本帖最後由 uizn 於 2006-4-25 08:53 AM 編輯 ]
My_God 發表於 2006-4-25 16:37
姦人者人橫姦之,沒有姦過何來敲詐?
一下子說沒見過楊女,一下子又CALL IN 說好像見過.
可能他姦人無數,已經忘了有沒有姦過楊女
nic2005 發表於 2006-4-25 16:43
呵~~
但這位小姐也太會選時間了吧
選的那麼剛好.......
我想那女的應該是總統府的打手吧.....
阿扁不爽sogo禮卷被爆出來
就拿那些禮卷去找打手~
一出手就是性侵害.......
果然阿扁有經高人指點過
yen.tsue 發表於 2006-4-25 16:46
這種鬧劇時常發生不用想太多.當做看了一則笑話
dbs77650 發表於 2006-4-25 21:37
唉!李全叫也太會選時間爆料了!什麼時候不選?
為什麼選在市長選舉前?為什麼他又想選市長?
SOGO經營權轉移多久了?為什麼不在第一時間
在證據尚未被毀掉之前爆料呢?為什麼?為什麼?
為什麼時間點總是這麼巧?應該是有高人指點的吧?
是選2次輸3次的人呢?還是想選的人?

[ 本帖最後由 dbs77650 於 2006-4-25 01:39 PM 編輯 ]
cps5000 發表於 2006-4-25 21:40

怎麼說是烏龍?

從沒聽說要陷害別人害不成會自殺的!

酒女沒人權嗎?

酒女被性侵就是活該嗎?

明明認識楊女還說不認識可見心裡有鬼

李全教有家室的人還在外面玩女人不該被譴責嗎?

就算司法判不了他的罪..

我相信冥冥中會有報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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