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公平原則 ETC須重新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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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栗 2006-8-4 00:45:25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22 3650
違反公平原則 ETC須重新招標
更新日期:2006/08/03 17:29 記者:記者周期銘台北報導

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必須重新招標。由於整個招標過程弊案連連,遠通公司的最優先申請人部份已經遭到徹回,雖然交通部高公局及遠通和第二順位得標申請人宇通公司都提出上訴,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當初的招標違反公平平等原則,因此駁回三方上訴,也就是說,ETC必須重新招標。
高速公路上,遊覽車從ETC車道呼嘯而過的畫面可能短時間內很難再看到,因為最高行政法院最新判決結果出爐,電子收費系統必須重新招標。
由於ETC招標過程弊案連連,在機要祕書宋乃午涉嫌包疪的情況下,第二順位得標者宇通公司高層相當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並希望法院將宇通公司從次優申請人變成最優申請人,也就是得標者,因此當時法院判決撤銷遠通的得標身份,但認為招標過程的確有問題,因此宇通的第二順位得標者身份也應該被撤銷,引起高公局、遠通電收和宇通資訊相當不滿,三方均提出上訴。
但最高行政法院還是認為,在平等公益原則下,三方上訴都被駁回。最高行政法院下午3時30分舉行記者會,宣判上訴駁回,維持原判決定讞,ETC建案未來將回到遠通、宇通及宏硉奶T家入圍廠商「等待評選」的狀態。
但已經購買ETC的消費者權益該怎麼辦?應該是交通部最優先處理的問題。

這教那些已經辦好的人情何以堪

已有(22)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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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ttyan 發表於 2006-8-4 01:49
扁:辦了就辦了阿!
阿謀哩要安怎??
是你要辦又不是我強迫的!!

無心攻擊!開個玩笑!

不過又三個付了錢的凱子公司!
可能會倒吧!他們倒了你們想前要從哪邊扣!?
啞巴吃黃蓮了!多罵一罵消消氣囉!!
chan973573 發表於 2006-8-4 02:12
就是一個~爽~字

之前小弟就認為這是一個不公平的措施
系統有夠濫~疑似有官商勾結的嫌疑
用的人要多負擔金錢及時間的浪費
加上對不用的人有歧視及排擠的負作用

現在政府要負起責任
要嚴辦制造蔽端的狗官及奸商
使用人有損失也要完全賠償
linjeayang 發表於 2006-8-4 02:33
花大錢買一個濫的要死的機器

掃瞄時還要限速多少才能掃的到??

有沒有搞錯呀
andy3 發表於 2006-8-4 02:43
標準官商勾結
你看看
到時又會不了了之
瘋狂eric 發表於 2006-8-4 03:25
唉~~~
這就是現在的執政黨啊!
做任何事情只有選舉考量,
人民的血汗錢他們怎麼可能放在眼裡。
day1209 發表於 2006-8-4 03:27
這真是太誇張了點
這樣一來不僅之前的設備可能都不堪使用
還必須賠給廠商違約金
這一來一往不知又要白白浪費多少百姓的血汗錢
讓人看了欲哭無淚
HubertLin 發表於 2006-8-4 04:44
這件事情政府自己做就行了
卻要硬搞成BOT
結果3家公司各顯神通
收黑錢的官員吃飽,政府來收拾爛攤子
老百姓又要倒霉了
真是TMD奇怪了,別的國家BOT都沒事
台灣就件件都有官商勾結
是台灣的水有問題嗎?
還是政府太爛啊??
真是.........
f720911 發表於 2006-8-4 05:52
老實說一開始問題就很多
現在這樣的結果才是對的
遠通的設備確實不好
政府弊案+1才讓他過關
也是最近非常可笑的政府做的可笑的事情
linwenwoei 發表於 2006-8-4 06:36
現在政府的公共建設或公共設施都要觀察一段時間拉...政府都把人民當白痴...那我們真的是白痴嗎???大家清醒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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