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伍十多年,從前單位裏有弟兄犯軍法被槍決…
一位少校XX官,欠賭債械彈資匪(民間的土匪),抓到以後差不多30多天,就被正法。
這件事在當時轟動社會,鬧得很大!
臨刑前他在軍監接受新聞訪問,表示只是賭博一時迷失,還為不能為國戰死而是犯法
接受制裁而死表示遺憾,並要所有軍中弟兄以他為鑑,切勿觸法!
還說18年後若還是一條好漢,必定再度從軍報國…
一位上士排附,休假時在台北搶銀樓,沒搶到半毛錢,落跑後45分鐘就被憲警查獲,
也是差不多30多天,就被執行槍斃。
死者為大,人死已矣…故姑隱其名,畢竟這不是很光彩的事…
軍法審判的速度真是快!
各位弟兄若是也有見過這種事情,歡迎聊一聊。
:sunglass:
[ 本帖最後由 cck5168 於 2006-8-4 06:20 PM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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