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卿嫂那個是不是證據,羅太太的那個是不是證據,這些都是証據!
那請問這些東西哪一個不合法呢?充其量只是社會觀感不好而巳。
一個私人幫傭用總統府的錢也是人民納稅錢去支付,這合法嗎?
一個朋友總統友人而以,可以給國安局的特勤津貼,這合法嗎?
社會觀感不好的是什麼,就是公器私用啊,國安局的車和軍人給羅太太澆花和當司機送貨員
趙建銘用國安局公務車及配了數名國安局人員,這才算觀感不好,濫用特權這才是觀感問題吧
真的有錢進入他們的口袋嗎?在談國務機要費,李慧芬回來,又証明了什麼?
有証明陳水扁拿錢私入口袋嗎?檢調都還沒公開結果,媒體巳經在判刑了,
這是個正常的民主國家嗎?
國務機要費用別人的住宿及購買發票去報帳,還自行變更項目品名,國務機要費是總統才能提領
,現在總統府唯一一定要擋住的就是不要查到有進私人口袋而以,其他什麼都無所謂的態度了.還
搞什麼間接直接,還好意思講轉型正義這種騙鬼的話,最起碼偽造文書已經成立,阿扁不是共犯嗎
不算是叫嗦犯嗎
在來空陳致忠的空軍一號婚禮,開積架車有哪一個不合法呢?
也只是社會觀感不好而巳。過半的藍軍立委在睡覺嗎?老實說,
現在第一家庭有那麼多讓社會觀感的事情,我也很厭惡!
空軍一號當禮車,是不是沒違法觀感問題這有待商確,一個飛機出勤的成本有多少自己想想,而阿扁
被踢爆才付錢,付的錢有合比例嗎,開積架就是特權和觀感問題,別望了還有增額錄取司法官和停休
時還可放假的特權
但從古至今,有沒有明確規定一套約束第一家庭的法律,有嗎?
這種糢糊地帶的法律,例如馬英久的特支費,有交待清楚嗎?
第一家庭需要有專用法律去約束嗎,那不是成為笑話了嗎,原本就用公務人員規範來規定啊,法律就是
不要違法啊,道德問題,就是一般人的道德啊,如有一般人道德那還有觀感不好的感覺嗎,馬英九特支費
到地是違法在那裡,模糊地帶是那種不用報帳那一塊嗎,審計部是泛藍打手是嗎,為何審計部敢說總統
府不敢講馬英九,馬英九特支是30多萬是嗎,有多少是免報帳的,如婚喪喜慶還要向人拿發票收據的話,
那就太過了點吧,如真有問題綠營立委那還放的過.陳水扁可把老蔣和李登輝拿出來批,那可不可以請
他回答他市長時特支費如何用
再談馬英久當法務部長的同時,請問有查過國民黨的黨產嗎?
兩蔣的國務機要費有查過嗎?李總統的有查嗎?
,在請問兩蔣的遺陵每年編多少預算在照顧,這有法管嗎?
人民有因為國民黨以前的貪腐每天上街頭要國民黨下台嗎?
這些不公平還不是四年一次的選舉決定!!
嘿嘿~~~這也可以扯,當現在民進黨執政六年了到底要不要查國民黨黨產啊,怎麼還是在那叫來叫去
跑到黨部抗議,拜託去查一下好不好,說實在的,我只知民進黨說那是全民的,但我也搞不懂那黨產到底
為何是全民的,難道他們都沒出半毛錢去買的嗎.二蔣這個我就不想去鬼扯了,扯到那太離譜了,不爽就
收回去嘛,就不要編列預算嘛,不爽又要編又要批,一頭霧水,那是造神運動下的產物,蔣經國的倒可以留
下.貪腐不能抗議,那干脆阿扁稱帝好了,國號"貪"
這六年過去了,事實証明了台灣存在了許多更不公義的制度和法令,藍軍的立委在睡覺嗎?
全面的焦土立法院,這些東西不該被批評嗎?
很多事情也証明了陳水扁不是一個好總統,做不好!但等於貪腐嗎?
如果依台北市來講,養工處弊案、廢棄土弊案、捷運內湖線問題、北投覽車弊案等,
就可以判定台北市政府是一個貪腐的市政府嗎?
如果要判定,是誰判定的!是法官還是民眾。
如果要台北市民用這些東西無限上網的上街頭,要求馬英久下台對嗎?
遊行抗議都是合法,但是每天都要充刺鬧到揭竿起義的言論,在現在民主的台灣社會
會不會太超過了。
藍軍立委別在睡覺、看好戲了,快快修法吧
粉累了,立委做秀一大堆,什麼搶第一個報到都可以在立院報到處打地鋪,舉行府地體昇比賽,灌爆洋基隊
信箱大賽,那個女立委奶比較大,那些專業立委李紀珠等..的形象都被拉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