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昨天9/5晚間"新聞挖挖挖"...真是無言吔
鄭宏儀說陳水扁其實沒有貪, 只是"腐"而已, 因為才1277萬亂報而已, 算什麼貪, 要貪他可以貪大的。
陳水扁只是因循又放縱親友下屬才會引來這些案子.....
又是一個中文沒學好的受教育失敗者嗎? 如果一個人心不貪, 怎麼會任由他的親信恣意作為, 如果一個人不存貪念
, 若是聽聞貪污舞弊, 狐假虎威的傳言, 又怎會放任不管到最後不可收拾呢?
貪, 腐 其實是共犯結構, 錯就是錯了。
不要再怪制度, 制度不完善, 身為總統可以依權做修正啊, 不是也要推動憲改嗎? 這種小小制度改不了嗎?
也不要再為陳水扁縮小他應付的責任, 讓陳水扁自己去承擔一切的後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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