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所指的戒嚴是指說到了半夜12點街上所有的台北市民都回到自己住處,街道保持淨空直到週三早上上班上課。
武力驅離是指如果群眾不願意配合且有攻擊執法人員的情形下,執法人員可用最低限度的攻擊,例如:警棍、槍托。
感覺要讓明天正常上班上課,這樣也可行吧?這邊的戒嚴感覺上比較像宵禁,清空街道,讓他們都回家睡覺冷靜冷靜…
下面的不要來亂OK?
我在來解釋一下戒嚴的定義好囉,不然小弟我都被罵是國中生,不懂得戒嚴濫用戒嚴…以及解釋為何只列出憲兵隊為驅離選項。
戒嚴:係指國家或國家某一地區發生動亂,或有國家安全之虞,政府得使軍事力量安定社會。
這邊的戒嚴並非是蔣式戒嚴、專制戒嚴。
如果將那麼大的違法集會遊行視為「動亂」,應該會有點小題大作了,稱之為「宵禁」,會更好,不過警力不足動用憲兵隊幫忙維護社會秩序也算動用到軍事力量安定社會,也可稱為戒嚴吧?至於軍事武力我在此只列出憲兵隊是因為憲兵本來就是保護中樞安全以及糾察其他軍隊的部隊,常規陸、海、空軍在我的想法中是用來抵禦外敵的,用憲兵支援警力較為合適。
[ 本帖最後由 少荃 於 2006-10-12 20:28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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