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搞錯了吧
最早在野黨退回軍購案是要求 國防部重新編列所需武器數量與重新議價 因為當時的單價實在高的離譜
因此才會有後來的降價約一千億的後續發展 美國後來才同意降價以求軍購案通過
妳怎麼選擇性的解讀問題呢
不去指責最初的軍購案是否有中飽私囊的問題 或是當冤大頭買性能一般的武器
卻來指責幫納稅人省荷包的在野黨
這樣的思維也太奇怪了吧
原帖由 ~城市光廊~ 於 2006-10-27 09:13 發表
在野黨認為價錢不合理,OK!!那你至少教赴委員會去審理麻去討論麻~
幹麻一擋檔了61次,不敢把法案付委勒~
我看你根本是要等到馬英九當總統再來買軍購,
這樣才叫有錢大家賺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