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在蘋果日報上看到興農總裁楊天發認為應按人口比率,美、日平均1000萬人以上1隊,南韓700萬人,台灣則是400萬人,平均人口比率偏低,因此合理的球隊數應是4隊。他建議6隊應放下私心,由繼續經營的4隊拿出錢補助退出的2隊。至於如何縮減為4隊,就由各隊共同討論。
我認為以目前台灣職棒選手來看,技術水平夠資格打職棒的球員,每一隊野手大概只有10名左右、投手的話更少,質跟量都嚴重不足,與其要觀眾忍受看那些因為技術不夠而失誤一堆的低水準比賽,有時候像是在練兵,不如把六隊的菁英濃縮成4隊的主力,如此一來雖然對戰組合變化少,但是話題性與對抗性肯定增加許多,萬一有球員受傷也不用硬上,因為補上的球員技術至少不會落差太大,讓觀眾看了傷眼睛。
另外要成立2軍的話、也有足夠的兵源,個人認為留下來的四隊應該為 統一 中信 誠泰(或中影) 興農,以上是以球團母企業規模來篩選,La New如果有找到大企業願意接也可以跟興農競爭或倂隊,兄弟最好也能放手讓大企業經營或有集團願意投資更好、可保留隊名,以上純粹是以中職能長遠發展來建議,各位大大有別的看法也可以提出來討論.....
[ 本帖最後由 0916279173 於 2006-11-1 14:17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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