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變馬英九有疑...妳會用同標準看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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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agejoey 2006-11-18 18:35:33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9 3798
WLIFE 發表於 2006-11-19 09:32
國務機要費和首長特支費都分不清楚的是誰呢?
不就是那群泛綠綠委以及泛綠支持者嗎?

現在馬英九是有犯罪嫌疑沒錯~
所以他的標準是:被起訴就辭市長.以及黨主席職務!

阿扁貪污的事實還要掰什麼轉型正義!
拿陳由豪現金也轉坳成拿獻金!
扁嫂被起訴以後.現在已經在玩憲法保護傘~

以阿扁的人格而論~別說拿馬英九來比較是不對稱的事~
我看搞軌案的李泰安也不屑和阿扁比較吧!

請別把神棍當成宗教膜拜~~
bt0358 發表於 2006-11-19 09:37
看來看去我覺得這都是民進黨的選舉操作
每次只要到了選前民進黨就會有一些大動作
還記得七年前的高雄市長選舉,謝長廷以一捲錄音帶
打敗吳敦義,事後證實是假照....
去年台中市長選舉,一群民進黨御用律師跳出來說胡志強快挫起來
還用病歷企圖矇騙台中市民,事實證明都是假造病歷
如今年底即將選台北市長,馬上又選在此時猛打馬特支費
企圖影響選情,所以民進黨其實不是要真的追弊案
要追平時就可以追為何老是要等到選舉前死纏爛打
而且要刮別人鬍子前,為何不將自己擔任市長任內的特支費先公佈
這分明就是為了拼選舉嘛...
馬英九公開接受大眾檢驗不像扁只會硬ㄠ
我相信司法會證明馬清白....
a125774806 發表於 2006-11-19 09:41
政治人物都一樣
馬小九應該要下台
貪污就不對
jackson1943 發表於 2006-11-19 10:57
今天看到的是兩套標準,扁嫂還沒起訴前,一大堆人叫他下台,紅衫

軍不是反貪腐,當時沒起訴也只是懷疑,現在呢???也是懷疑馬英九

貪污,怎麼紅衫軍不站出來,還是紅衫軍是披著紅衣的泛藍。
怪人甲 發表於 2006-11-19 11:15
ˊ
原帖由 jackson1943 於 2006-11-19 02:57 發表
今天看到的是兩套標準,扁嫂還沒起訴前,一大堆人叫他下台,紅衫

軍不是反貪腐,當時沒起訴也只是懷疑,現在呢???也是懷疑馬英九

貪污,怎麼紅衫軍不站出來,還是紅衫軍是披著紅衣的泛藍。



那是因為扁嫂的事件,總統府出來說明的記者會,每次講的內容都不同,加上先前有獻金案,陳澤男案,台開案,外帶一堆特權事件,外加阿扁治國無能...所產生的暴發點,而要求他下台


不隻到馬英九是幹了什麼十惡不赦的事情可以讓你把它跟前述事件當成一樣來談,想聽你說看看阿:heart:
bbr973 發表於 2006-11-19 12:44
除非是真正中立的選民,
否則不會有相同的標準出現!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選舉勝負的關鍵,
永遠都是那些沒有政黨色彩的中間選民,
而她們通常都不常談政治的!
jackson1943 發表於 2006-11-19 13:03
原帖由 怪人甲 於 2006-11-19 11:15 發表
ˊ


那是因為扁嫂的事件,總統府出來說明的記者會,每次講的內容都不同,加上先前有獻金案,陳澤男案,台開案,外帶一堆特權事件,外加阿扁治國無能...所產生的暴發點,而要求他下台


不隻到馬英九是幹了什麼十 ...


被民眾懷疑貪污,還不夠成下台條件嗎??其中一個疑點就是,為什麼還沒開除余文,余文不是偽造文書嗎???
以馬英九的高標準做法,早該開除了,不開除余文是否又是一個共犯結構呢???

還有,馬英九的市政做的好嗎???怎麼首善之都路上都坑坑洞洞的。
cannystroke 發表於 2006-11-19 13:07
是要用相同標準看待得
可是看看元首
連承認的勇氣都沒有,只想拖到2008年,看來就算以後不是馬選...2008年民x黨就完了...
HubertLin 發表於 2006-11-19 13:11
原帖由 jackson1943 於 2006-11-19 13:03 發表


被民眾懷疑貪污,還不夠成下台條件嗎??其中一個疑點就是,為什麼還沒開除余文,余文不是偽造文書嗎???
以馬英九的高標準做法,早該開除了,不開除余文是否又是一個共犯結構呢???

還有,馬英九的市政做的好嗎???怎麼首善之都路上都坑坑洞洞的。

嗯~~~看起來大大好像沒有法律概念

被懷疑貪污就要下台?
那台灣每個官員都要滾蛋了

開除余文???
依照法律........公務員被起訴或是收押後才能停職!被判決有罪才能開除!不然到時候還能要求國家賠償!現在要如何開除呢?

首善之都路上都坑坑洞洞的??
這倒是真的
不過...........你能告訴我
全台灣哪個地方首長能解決這個問題??
或是哪一個首長任內,期轄區的道路很平順??
jackson1943 發表於 2006-11-19 13:39
原帖由 HubertLin 於 2006-11-19 13:11 發表

嗯~~~看起來大大好像沒有法律概念

被懷疑貪污就要下台?
那台灣每個官員都要滾蛋了

開除余文???
依照法律........公務員被起訴或是收押後才能停職!被判決有罪才能開除!不然到時候還能要求國家賠償!現在 ...



大大說的很對,確實公務員被起訴或是收押後才能停職,上面我是說錯了,但是,可以勸退余文,可是
馬先生不知是否有這動作,因為沒跟媒體說明。

至於路上坑洞的問題,可以學習日本經驗,看看人家的柏油鋪多厚,只是為什麼全台灣沒人要學習,我就不是很清楚。

不過,我是認為,只要是貪腐就是要下台,不能有兩套標準。但相對的,紅衫軍在扁嫂起訴前,就要求要阿扁下台,我

認為這個標準,一樣要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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