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trawbjam 於 2006-11-24 08:41 發表
比較讓我傻眼的是
當初總統夫人被起訴時
泛藍就推出要罷免總統~而且也投票要罷免總統
如果當初他們沒有罷免總統或許我還不會多想
可是....如今泛藍裡面的馬市長出了問題~卻找方法要替自己黨解套
既然泛藍對 ...
唉~~小草莓妳又出現了喔?
每次看到妳文章.就有點開心~
要反駁妳的文章.是一點都不難~
問題是也怕經常傷害妳的幼小心靈.
會讓其他資深網友圍剿我-欺負弱小!
總統夫人被起訴.這證明阿扁總統的貪污實據.
泛藍政黨要提出罷免總統.是對支持的人民負責!
泛藍立委如果不聞不問.那不是配合犯罪嗎?
泛藍裡面的馬市長出了問題~找方法要替自己在"黨內解套".
妳覺得....妳有權利管嗎?
馬市長承諾:被起訴就辭職市長職務(這點可以看他是否照辦)
他的國民黨主席身分.要按照什麼標準?
妳我都是外人.能管嗎?
阿扁承諾:一審判決有罪就下台.
這種被踩在地上的標準還被泛綠稱為"值得讚許"!
妳的看法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