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民眾的腦袋可以去賣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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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agejoey 2006-11-25 11:10:18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0 4046
沒想到這裡還居然有大大跟那些迂腐政治人物
天真的認為

小馬哥的貪只是小貪...
阿扁的貪才是是大貪...

那請問一下..若是又出現一個政治人物貪了100億
那現在阿扁是不是又變成小貪...
貪就是貪
沒蛇麼等級...都是同樣辜負人民..都應該同樣標準

真不知道會這樣想的大大們的腦袋是不是豆腐做
跟那些曾經把陳進興...李泰安當作偶像化的民眾
腦袋一樣...你們腦袋是不是只有一半啊......
是非不清...沒有對錯..所以台灣的政治人物...
一個比一個濫..
腦袋一樣...你們腦袋是不是只有一半啊......

還有國民黨真的還在繼續腐化...根本沒長進嘛
小馬哥...的案情一爆發...就開始想修黨綱...
這樣不就又變成...為貪污官員量身訂做..嗎

政黨不是應該為民眾推出好的候選人嗎????

[ 本帖最後由 savagejoey 於 2006-11-25 11:20 編輯 ]

已有(30)人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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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u 發表於 2006-11-25 11:20
原帖由 savagejoey 於 2006-11-25 11:10 發表
小馬哥的貪只是小貪...
阿扁的貪才是是大貪...


這牽涉到國務機要費和特別費的性質不同
國務機要費一年將近5000萬的預算
特別費一年才幾百萬
國務機要費專屬總統使用
特別費有一脫拉庫人都有
這不能等同比較

小弟希望不管國務機要費或特別費
有問題就抓去關
這和顏色無關 只要貪污就是人民的敵人

小弟也希望台灣的選舉能真的選出好人
但是......哀
小小文子 發表於 2006-11-25 11:26
國民黨不是為了小馬再急商解套嗎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國民黨還是老大體系
今天國黨的何智輝又被判刑了還十九年咧
國民黨不是說要尊重司法嗎
怎麼老何就說是司法不公咧
政客都是一個樣
那些瞎了眼一面倒的白吃民眾也是一個樣
難怪台灣會亂這麼久
米滋亞浪 發表於 2006-11-25 11:31
那拿一個做比喻好了

一個品性一直的守的很好的人,有次他跟同事外出吃飯時被人發現公司的筆在他的包包裡,才知道那

人原來跟大家一樣都會占小便宜

另一個是在公司內每次在外洽公回來報帳都以小報大貪公司的利頭,還大喇喇的向同事炫耀自己多聰



這二種人都一樣嗎,都一樣爛到爆嗎,送到法院他們二個也都要判一樣重關在一起嗎
WLIFE 發表於 2006-11-25 11:38
原帖由 savagejoey 於 2006-11-25 11:10 發表
沒想到這裡還居然有大大跟那些迂腐政治人物
天真的認為
小馬哥的貪只是小貪...
阿扁的貪才是是大貪...
那請問一下..若是又出現一個政治人物貪了100億
那現在阿扁是不是又變成小貪...
貪就是貪
沒蛇麼 ...

你說的----我不同意!!
誰迂腐?
你能證明馬英九的貪污罪名成立了嗎?
你天真的以為----馬英九有罪了嗎?
不知道是誰之前說要"尊重司法"的!!

你等司法判決馬英九有罪再來喧嚷吧!
至於國民黨內的內規又甘閣下什麼事?
溫柔的風 發表於 2006-11-25 11:48
原帖由 axu 於 2006-11-25 03:20 發表


小弟希望不管國務機要費或特別費
有問題就抓去關
這和顏色無關 只要貪污就是人民的敵人

小弟也希望台灣的選舉能真的選出好人
但是......哀


小弟的想法跟大大一樣
只要有貪~就算是一塊兩毛五都要抓
至於最後一句
好的候選人....
抱歉~這在台灣只是個夢幻名詞
小弟今年26歲
一次票都沒坄過
不是小弟不願意去坄
是沒有一個人能看的...
leons103 發表於 2006-11-25 12:27
就是就是  又一個人頭豆腐腦   :tongue:

這金額問題與其包含的意義早已討論到不想再討論

因為你們既然認定貪1百元跟一千萬元的人同樣都判坐無期徒刑

被制度問題玩弄的人    跟玩弄制度的人   可以相提並論

那就請繼續秉持著你的正義   繼續敲鑼打鼓吧

反正連唸政治系的某人   都能認為這句 {沒什麼等級別}  沒錯

我只能說  現在的大學生  真是長江後浪推前浪阿
大楓 發表於 2006-11-25 13:41
清廉??

有哪一黨  哪一個政治人物是清廉的阿 ??

應該只有貪多貪少  吃相好看或不好看的分別吧

這幾年自喻要清廉改革的國民黨    自喻要清廉執政的民進黨

有哪一個說到做到    國民黨越改越黑   民進黨越執政越貪腐

馬英九大力支持許財利   基隆民眾就跟著大力支持  有誰是真正有腦袋的

選賢與能??  50年後的台灣或許有一點點的可能
溫柔的風 發表於 2006-11-25 13:46
原帖由 米滋亞浪 於 2006-11-25 03:31 發表
那拿一個做比喻好了

一個品性一直的守的很好的人,有次他跟同事外出吃飯時被人發現公司的筆在他的包包裡,才知道那

人原來跟大家一樣都會占小便宜

另一個是在公司內每次在外洽公回來報帳都以小報大貪 ...


兩個刑責輕重當然不同
但是觸犯的是相同法律
我想應該可以關在一起
只是一個早出獄~一個多呆幾年
柑仔人 發表於 2006-11-25 14:49
真是的...

最近這些事情有誰能真正站出來說自己很了解嗎?

開板大的這個言論就好像說自己懂得最多

其他人的不同看法就好像是很奇怪思考

好像自己的思想就是普世價值一樣

這種想法真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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