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陳致中最後被證實確實申請移民美國
不知道挺扁的人要怎麼說呢? 呵呵!!
這樣才是愛台灣啦!!
有些人喜歡弓三小
再來看看能說三小吧!陳致中居美身分若變更 綠卡應快到手了
王良芬/新聞分析
今年八月卅一日上午,陳致中帶著懷孕的妻子黃睿靚,到美國在台協會辦理簽證。此舉令人不解,因為以外國學生身分,畢業後在美申請實習(Practical Training)一年,只需經過紐約大學簽認即可,無須換發或是重新簽證。陳致中夫婦辦理的究竟是什麼簽證?
陳致中夫婦居留美國,有幾種途徑可以選擇。一是,他如果順利申請到博士班,換發學生簽證(F─1),以便今後在美繼續學業。不過,陳致中拖到各大學都開學一段日子後,才和妻子返回紐約,因此不太可能是秋季班的學生簽證。至於明年春季班,學校不會這麼早簽發入學許可。
第二,陳致中可循多數外國留學生的前例,以碩士身分申請職業簽證(H─1),大前提是必須有公司雇用他,並是一份全時的正職工作。目前美國H─1簽證名額十分吃緊,各國人士都在搶名額,許多人今年落空還是先遞案,然後以實習身分等待明年配額。畢業當年能搶到H─1簽證名額者,當屬少數的幸運兒。
以法律這一行業來說,美國多是優秀的人去唸法學院,競爭十分激烈,許多人必須投遞上百封求職信,歷經大小面試陣仗,才得到全職工作機會。法律界多由勤奮刻苦的猶太人把持,新進菜鳥謹小慎微,幾乎全年無休假,經常加班到天亮,當年小約翰甘迺迪即被操練得苦不堪言。
陳致中稱畢業後即已開始實習,但期間他兩度返台度假、探親,每次停留時間都超過一個多月,即使是「美國的王子」小約翰甘迺迪也無此特權。
第三,陳致中可以投資移民的身分,申請E─1簽證。許多兩岸三地的有錢人以此方式,順利拿到綠卡。根據美國投資移民方案(簡稱EB─5),美國公民及移民總署(簡稱USCIS)每年開放一萬名合格的投資者及其直系家屬移民,其中五千個保留給「區域中心專案」的投資者,一年內可拿到綠卡。
成為一名合格的投資移民需要投資一百萬美元,為美國公民或永久外籍居民提供至少十個工作機會。若在低就業地區投資,則投資門檻可以降到五十萬美元,投資金額可以分期匯入。
以邱毅爆料所稱的大華超市,就其經營規模看,不論是合夥或是單獨買下金額必然超過一百萬美元,雇用員工也在十人以上。
第四,陳致中可以家人在台灣遭到政治迫害或打壓為由,在美提出政治庇護申請。其申請表格是I─589。申請人提出證實自己身分的證據,如護照、出入境紀錄卡(I─94),以及遭迫害的證明。例如,因台灣政黨惡鬥、司法不公偵辦國務機要費、台開案等,這些證據包括國家狀況報告、報紙報導、目擊者或者專家的證詞、醫學或心理學紀錄。
但若是申請政治庇護,基本上陳致中不應兩度返台,甚至到美國在台協會辦理簽證,因為這不合邏輯。既然申請人恐懼在母國遭到迫害,沒有理由兩度返國,在美身分變換問題,可以在美國直接向美國公民及移民總署遞件。
陳致中原持有F─1的學生簽證,是無法直接申請綠卡,而且離開美國,就不易再入境。若是他已在美國在台協會換發簽證的話,不論是H─1、E─1,都意謂著他的綠卡路不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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