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文是錯的 那英英文就是對的?

 關閉
MAIFAN1113 2006-12-1 04:56:03 發表於 觀點討論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獎勵 閱讀模式 30 4507
簫中劍 發表於 2006-12-1 22:38
原帖由 gayforum 於 2006-12-1 19:58 發表


但是你要想, m本來就是英文的"恩"...
性質還是沒一樣呀.

剛剛還有篇在討論什麼英文憑什麼出現在中文論壇的...
悶了, 歐洲國家雖然是用羅馬字, 可是英文幾乎每個歐洲不管語言是什麼, 再論壇都 ...

我看不懂為什麼要學阿?
這裡是"台灣論壇"
如果不會打中文就算了..
會打中文還要去打英文?
連那個開帖的樓主都說看的很火大
樓主也跟我說法國餐廳服務生會講英文
但你說英文他絕對不理你
為什麼?入境隨俗阿
狗國也說了這是台灣論壇...
我身為華人以中文感到驕傲
你自己想吧~一個會說中文的人
在台灣境內卻對你說英文
你會怎麼想?
流龍馬 發表於 2006-12-2 02:19
我覺得語助辭還算OK,畢竟很多語助辭很少有適合或專用的字來代替
但整篇文章全部用注意文與火星文,我馬上面砍人
為什麼搞成這樣呢??一個大中華幾千年的歷史的東西一定要搞成這樣嗎??
l3800138000 發表於 2006-12-2 17:21
打拼音吧 这样就不会扣分了 呵呵

不过我觉得还是注音比较好
CHOUCHENG 發表於 2006-12-4 00:54
原帖由 流龍馬 於 2006-12-1 18:19 發表
我覺得語助辭還算OK,畢竟很多語助辭很少有適合或專用的字來代替
但整篇文章全部用注意文與火星文,我馬上面砍人
為什麼搞成這樣呢??一個大中華幾千年的歷史的東西一定要搞成這樣嗎??


恩  我也是覺得語助詞用注音文的話是還好(但是這種的還是覺得應該要禁止 例:呀用ㄚ代替)  只要不要整篇故意用一大堆的注音文或是火星文就好  我在回文的時候有時有打算用語助詞  可是熊熊想到版規是禁止使用注音文的  有時想找一個語助詞之類的都還要想一會
v8v8isv8 發表於 2006-12-4 02:47
有時候我也搞不清楚
為什麼大多數的人喜歡用英文日文韓文字體來表達與眾不同
但是對台灣本身的注音符號卻這麼嚴苛
甚至該用恨之入骨來形容
對台灣人而言同樣都是讓人看不懂的文字符號卻有不同的遭遇

用注音代替文字的注音文讓人難明瞭不能讓人接受是沒錯的
但對於文字無法表達的發音
其實注音符號還是有它方便的地方(對台灣人而言)
真的沒有必要趕盡殺絕
只要讓它出現在適當的時機與地方
注音符號可以說是台灣特有的風格文化

台灣人不能總是崇美拜歐哈日戀韓吧
一直當人家的跟屁蟲只會喪失自己最重要的東西。
MAIFAN1113 發表於 2006-12-4 03:36
原帖由 58406006 於 2006-12-1 07:30 發表
照你這樣說,板規規定的都是錯囉?會有這麼多勞騷,主要還是來自於你被扣分的關係吧?


這位大大 不好意思後 或許我前面的2篇文章沒有刻意解釋到吧 (而且我哪裡有說到版規錯了 別無中生有好嗎)

但是如果我是為了那5分積分不爽 那我何必每篇都打那麼多字 學你打個2行字 一樣有個一分積分不是嗎?

而且如果是不爽 我直接公幹那個扣我分的版主就好了 何必說那麼多... 而且小弟的標題是"觀點討論" 不是"xx幹譙"

說被扣分 只是開頭一個簡短的敘述罷了 不然我沒說被扣分 直接開標題 你也不會知道我被扣分吧?

----------------------------------------分隔線-----------------------------------------

話說回來 我只能說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思想與意見...(版規我懂 便於管理 人盡皆知的道理)

當然今天注音文被公幹成這樣 一定有他的原因 原因大家也大概都清楚 英文的話..(或許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吧 呵..)

總之小弟想表達的 其實不過就是 標題那幾個字罷了 公平嗎? 就這樣而已qq

最後感謝大家的回覆~~大聲公果然是個好地方:shutup2:
6552 發表於 2006-12-4 04:41
個人有個人的原則
版規有板規的規定
要嘛就遵守 要嘛就退出
jo6cl4 發表於 2006-12-4 14:46
基本上
我也認為不可開放
否則每篇文章都是一堆亂七八糟的玩意兒
看不懂就算了
看太久智商可能會退化
克蘭提斯 發表於 2006-12-4 14:57
注音是幫助台灣人對國字的發音而建立
在鍵盤上打注音是幫助選字
而打注音當文章則是自己懶惰
討厭大陸仔打簡體字
而自己打注音文
豈不是五十步笑百步?
打英文,只要沒人反對,那又何妨?
況且有不少的技術性語言都一定是要打英文才打的出來
uno300 發表於 2006-12-5 21:47
其實我認為注音文是一種網路文化的表現
當一種行為變成大家都會有的行為就會變成對的
想想以前為什麼會打注音文
除了比較好打以外可能是很多人也再用的關係
不過說來說去還是遵守規則吧
畢竟還是要有個共通的規矩
不過我認為你說的並沒有什麼錯
只是這個地方規矩還是要遵守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則

MAIFAN1113

LV:1 旅人

追蹤
  • 11

    主題

  • 452

    回文

  • 1

    粉絲